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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杰恩设计: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跟踪报告2023-04-24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跟踪报告
保荐人名称: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杰恩设计

保荐代表人姓名:秦琳                          联系电话:0755-81902000

保荐代表人姓名:滕强                          联系电话:0755-81902000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不适用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
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
                                                                是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
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12 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
                                                                是
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未亲自列席,已审阅会议文件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未亲自列席,已审阅会议文件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未亲自列席,已审阅会议文件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                                          11 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7.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
告除外)
(1)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1
                    项目                                       工作内容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是
                                            杰恩设计 2022 年新增生物制药制品的营销推
                                            广业务收入,该业务成为公司 2022 年度营业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利润的主要来源;关注新增业务的经营模式、
                                            合同内容及业务开展情况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存在需要整改的情况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2次
 (2)培训日期                                    2023 年 1 月 9 日、2023 年 4 月 17 日
                                            1、募集资金日常管理;2、募集资金的存放与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使用;3、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注意事项;4、全
                                            面注册制的法规规定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购买、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
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              无                            不适用
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证券
                                            无                            不适用
服务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
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                无                            不适用
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是否履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行承诺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姜峰关于股份
                                           是                       不适用
锁定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2
                                        是否履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行承诺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关于
                                          是                    不适用
股份锁定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3、公司其他股东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是                    不适用
4、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
                                          是                    不适用
高级管理人员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
5、公司、控股股东关于股份回购的承诺       是                    不适用
6、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依法承担赔偿或者        是                    不适用
补偿责任的承诺
7、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
及实际控制人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        是                    不适用
的承诺
8、公司股东以及作为公司股东的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直接或间接持有
的公司股份 不存在权属纠纷、质押、冻       是                    不适用
结等依法不得转让或其他有争议的情况
的承诺
9、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避免
                                          是                    不适用
同业竞争的承诺
10、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租赁
                                          是                    不适用
房屋权属问题的承诺

     四、重大合同履行情况

     持续督导期内,影响公司重大合同履行的各项条件未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
合同无法履行的重大风险。

     五、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不适用
                             2022 年 10 月 31 日,保荐机构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关于
                             对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及丁明明、郑明欣采取出具
                             警示函监管措施的决定》,指出保荐机构在保荐成都倍特药
                             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倍特药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2. 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深
                             并上市过程中,未勤勉尽责履行相关职责,未发现倍特药业
圳证券交易所对保荐人或者
                             存在部分业务推广费原始凭证异常,事后补充业务推广费原
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
                             始凭证或替换、移除异常原始凭证,部分销售推广活动未真
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实开展,对保存大量推广服务商公章扫描件的原因无法提供
                             合理解释,业务推广费相关内部控制不健全等问题。根据《证
                             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对保荐
                             机构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保荐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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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事项                                     说明
                            对照公司制度进行了相应的内部问责,要求责任部门对岗位
                            职责、工作流程、执业质量管理、风险识别与控制等全面梳
                            理、自查自纠,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城市更新设计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
                            装配式内装设计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原预计达到预定可使用状
                            态时间为 2024 年 1 月,因宏观经济及行业环境近两年已发生
                            重大变化,建设进度滞后于原计划。经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21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终止实施前述 2 个募投项目,将募
                            集资金用途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该议案尚需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4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
限公司 2022 年度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秦琳                      滕强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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