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满电子: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08-29
证券代码:300671 证券简称:富满电子 公告编号:2018-057
深圳市富满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深圳市富满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
二次会议于 2018 年 8 月 22 日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送达至各位董事。
2、本次董事会于 2018 年 8 月 27 日 14:3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通讯
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其中以通讯方式出席
董事 2 名,分别是独立董事李道远、独立董事李瑶。
4、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刘景裕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列席了本次董事会。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富满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18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经审议后一致认为:公司《2018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
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18 年半年度报告》和《2018 年
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此议案获得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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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审议通过《关于<2018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的议案》
董事会经审议后一致认为:公司 2018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规范,
符合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
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18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
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此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封装工厂的议案》》
公司拟在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高新区”)投资 10 亿元
人民币建设集成电路封装项目,投资具体内容及其他事项以公司和高新区最
终签署的投资协议为准。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此次投资建设集成电路封装项目符合公司长
远发展战略,有利于提升公司的产能,提高公司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增强公
司实力。同意公司在高新区进行集成电路封装项目建设。同意授权公司董事
长就本次集成电路封装项目建设事项与相关方签署合作协议、补充协议等相
关的法律文件,并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集成电路封装项目建设
的相关事宜。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此议案获得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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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备查文件
1、深圳市富满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深圳市富满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
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富满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8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