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71 证券简称:富满电子 公告编号:2019-020 深圳市富满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富满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 年年度股东大 会于 2019 年 4 月 25 日(星期四)15:00 在深圳市福田区香蜜湖街道农园路时代 科技大厦西区 18 楼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 表决方式。其中: (1)现场会议时间:2019 年 4 月 25 日(星期四)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9 年 4 月 24 日至 2019 年 4 月 25 日。其中,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 年 4 月 25 日上午 9:30 至 11:30、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19 年 4 月 24 日 15:00 至 2019 年 4 月 25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刘景裕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 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9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68,848,707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8.5226%。 证券代码:300671 证券简称:富满电子 公告编号:2019-020 2、股东出席现场会议的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共计 9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68,848,707 股,占公 司股份总数的 48.5226%。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0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0 股,占公司股份总 数的 0.0000%。 4、中小投资者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参加本次会议的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 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计 8 人,代表有表决权 的股份数 5,584,97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936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计 8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5,584,970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936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0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 份 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000%。 5、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列席)了 会议。 三、会议的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逐项审议了各项议案,并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表决 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长刘景裕先生代表全体董事,对公司 2018 年董事会的工作进行了 总结,并编制了《2018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股东大会经审核后认为:公司《2018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体现了公司董事会 2018 年度的工作 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 68,848,70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证券代码:300671 证券简称:富满电子 公告编号:2019-020 此议案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了述职。 2、审议通过《关于<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主席李志雄先生代表全体监事,对公司 2018 年监事会的工作进 行了总结,并编制了《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股东大会经审核后认为:公 司《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体现了公司监事会 2018 年 度的工作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 68,848,70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此议案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2018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股东大会经审核后认为,公司《2018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程序符 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 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 68,848,70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此议案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2018 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股东大会经审核后一致通过了《2018 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68,848,70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此议案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证券代码:300671 证券简称:富满电子 公告编号:2019-020 5、审议通过《关于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18 年度实现的归属于 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54,185,088.21 元。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 司按母公司净利润的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5,248,753.10 元,加上公司 2017 年末结转的未分配利润 130,472,679.93 元,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可供股 东分配的利润为 179,409,015.04 元,母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为 123,748,567.22 元。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由于公司 2019 年度有重大投资计 划及重大现金支出发生,公司拟不进行利润分配。 股东大会经审核后一致同意了公司的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 68,848,70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5,584,97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 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此议案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办理 2019 年度银行综合授信业务的议案》 与会股东经审核后,同意公司(含子公司)2019 年向相关银行或非银行金 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含贷款)总额度最高不超过 20 亿元,具体授信额度将视 2019 年生产经营的需求确定,实际贷款金额以公司与授信行签订的单项授信文 件(包括《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协议书》等为准;授信担保 方式可以采用公司自有资产抵押、实际控制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等方式。 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刘景裕先生签署上述额度内的相关文件以及相应的银 行贷款合同。授信期限自本议案经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 2019 年年 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股东集晶(香港)有限公司回避了表决。 证券代码:300671 证券简称:富满电子 公告编号:2019-020 表决结果:同意 5,584,97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5,584,97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 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此议案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采购重大设备的议案》 与会股东经审核后,同意公司 2019 年采购总额最高不超过 5 亿元人民币的 生产经营设备,具体采购金额将视 2019 年生产经营情况而定;同意授权公司董 事长刘景裕先生在上述额度内与设备供应商签署相关合同以及其他文件。授权期 限为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 68,848,70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此议案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聘任 2019 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 章制度的规定,股东大会同意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 公司 2019 年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及行业水 平决定其报酬,并授权公司董事长与其签署审计业务约定书、补充协议等相关的 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 68,848,70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5,584,97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证券代码:300671 证券简称:富满电子 公告编号:2019-020 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 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此议案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 案》 鉴于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经与会股东讨论,同意公司增加经营范围“租赁和 商务服务业”,同时修改《公司章程》中的对应内容,并相应办理工商变更手续。 本次经营范围的变更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实际核准登记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 68,848,70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5,584,97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 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此议案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 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及《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股东大会经过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认真自查论 证后,认为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的各项条件。 表决结果:同意 68,848,70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5,584,97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 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证券代码:300671 证券简称:富满电子 公告编号:2019-020 此议案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经审议,股东大会认为,公司制定的《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方案中的发行对象、发行价格等具体内容符 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关于《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内容。 表决结果:同意 68,848,70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5,584,97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 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此议案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经审议,股东大会认为,公司制定的《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关于《非 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内容。 表决结果:同意 68,848,70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5,584,97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 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此议案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 议案》 经审议,股东大会认为,公司制定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 证券代码:300671 证券简称:富满电子 公告编号:2019-020 性分析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因此,同意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内容。 表决结果:同意 68,848,70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5,584,97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 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此议案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4、审议通过《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股东大会认为,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及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深圳市富满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 情况鉴证报告》,同意公司编制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68,848,70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5,584,97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 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此议案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 的议案》 经股东大会讨论,同意公司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 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 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 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 证券代码:300671 证券简称:富满电子 公告编号:2019-020 相关规定,就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所作的分析及提出的具 体填补措施。 表决结果:同意 68,848,70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5,584,97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 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此议案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6、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 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经审议,股东大会认为,为确保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事宜的顺利进行, 同意按照《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相 关事宜的议案》的要求,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 宜。 表决结果:同意 68,848,70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5,584,97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 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此议案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股东回报规划(2019 年-2021 年度)的议案》 经股东大会审议,为明确公司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增强公司利润分配决 策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同意公司制定的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股 东回报规划(2019 年-2021 年度)》。 证券代码:300671 证券简称:富满电子 公告编号:2019-020 表决结果:同意 68,848,70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5,584,97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 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此议案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 议案》 经股东大会讨论,认为《公司本次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方案论证 分析报告的议案》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论证充分且分析合理,同意 通过本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8,848,70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5,584,97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 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此议案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的浦洪律师、汤海龙律师现 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 开程序、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以及本次会议的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 会议的提案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 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 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证券代码:300671 证券简称:富满电子 公告编号:2019-020 德恒律师同意该法律意见作为公司本次会议决议的法定文件随其他信息 披露资料一并公告。 五、备查文件 1、深圳市富满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富满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富满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