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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富满电子: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04-24  

						证券代码:300671       证券简称:富满电子         公告编号:2020-016

               深圳市富满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深圳市富满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于 2020 年 4 月 16 日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送达至各位董事。

    2、本次董事会于 2020 年 4 月 22 日 14:0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表决

的方式召开。

    3、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其中,独立董事雷鑑

铭、独立董事李道远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出席。

    4、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刘景裕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列席了本次董事会。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富满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19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总经理刘景裕先生代表公司管理层,对公司 2019 年的工作进行了总
结,并编制了《2019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董事会经审核后认为:公司管
理层有效地执行了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较好地完成了公司 2019 年
度各项经营目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19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此议案获得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长刘景裕先生代表全体董事,对公司 2019 年度董事会的工作进
行了总结,并编制了《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董事会经审核后认为:
公司《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体现了公司董事会 2019
年度的工作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已分别提交了《2019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 2019
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和《2019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此议案获得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2019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经审核后认为,公司《2019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程序符
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
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19 年年度报告全文》和《2019

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此议案获得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2019 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经审核后一致通过了《2019 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19 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此议案获得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2019 年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对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事务相关的《内部控制
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情况编制了《2019 年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董事
会经审议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
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19 年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
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后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此议案获得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与会董事经审议后,同意公司 2019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 2019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
分配的专项说明》。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后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此议案获得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拟采购重大设备的议案》
    同意公司 2020 年采购总额最高不超过 5 亿元人民币的生产经营设备,具
体采购金额将视 2020 年生产经营情况而定;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刘景裕先生
在上述额度内与设备供应商签署相关合同以及其他文件。授权期限为 2019 年
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此议案获得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办理 2020 年度银行综合授信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含子公司)2020 年度向相关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申请综合
授信(含贷款)总额度最高不超过 20 亿元,具体授信额度将视 2020 年生产
经营的需求确定,实际贷款金额以公司与授信行签订的单项授信文件(包括
《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协议书》等为准;授信担保方
式可以采用公司自有资产抵押、实际控制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等方式。
    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刘景裕先生签署上述额度内的相关文件以及相应的
银行贷款合同。授信期限自本议案经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办理 2020 年度银行
综合授信业务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事后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1 票。
    此议案获得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讨论,同意公司根据财政部的通知进行相应会计政策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后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此议案获得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10、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讨论:同意公司将章程第一百六十六条、(三)利润分配的
具体比例修改为: 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发生,公司应当采取现
金方式分配股利。公司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时,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
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公司在实施上述现金分配股利的同时,
可以派发红股。
     董事会制定利润分配方案时,综合考虑公司所处的行业特点、同行业的
排名、竞争力、利润率等因素论证公司所处的发展阶段,以及是否有重大资
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制定公司的现金分红政策。现金分红政策遵循以下原则:
    1、在公司发展阶段属于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利润分配方案
中现金分红所占比例应达到 80% ;
    2、在公司发展阶段属于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利润分配方案
中现金分红所占比例应达到 40%;
    3、在公司发展阶段属于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利润分配方案
中现金分红所占比例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指以下情形之一:
    1、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
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且超过 5,000 万元;
    2、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
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
    公司应当及时行使对全资子公司的股东权利,根据全资子公司公司章程
的规定,促成全资子公司向公司进行现金分红,并确保该等分红款在公司向
股东进行分红前支付给公司。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章程修改对照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后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此议案获得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同意在保障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正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公司及
下属子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 2 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购买
原则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同意授权公
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根据上述原则行使具体理财产品的购买决策权
及签署相关的协议,并由财务部负责具体购买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后同意的独立意见。
    此议案获得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1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总金额不超过 5 亿元人民币的担保,担保范
围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采购、银行综合授信(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贷款、银行
承兑汇票)等。
    担保期限自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0 年年度股东大
会召开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后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此议案获得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13、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 2019 年 5 月 15 日下午 14 点 30 分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将审议如下议案:
    1、《关于<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19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4、《关于<2019 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关于公司办理 2020 年度银行综合授信业务的议案》;
    7.《关于公司 2020 年度拟采购重大设备的议案》;
    8.《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9.《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公司 2019 年年度股
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此议案获得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深圳市富满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深圳市富满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深圳市富满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富满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