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71 证券简称:富满电子 公告编号:2020-046 深圳市富满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 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深圳市富满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满电子”、“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1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 2019 年 4 月 25 日召开的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 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等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的议案。 2019 年 12 月 27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证监许可 [2019]2968 号文《关于核准深圳市富满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 批复》,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28,378,000 股新股。公司已非公开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A 股)15,765,765 股,发行价格为 22.2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 币 349,999,983.00 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5,262,713.70 元后,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44,737,269.30 元。上述募集资金经立信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 ZI10444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深圳市富满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 的可行性分析报告》披露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 划如下: 投资金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序号 项目名称 (人民币万元) (人民币万元) 功率半导体器件、LED 控制及驱 1 28,116.52 25,000.00 动类产品智能化生产建设项目 2 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 10,000.00 合计 38,116.52 35,000.00 其中,“功率半导体器件、LED 控制及驱动类产品智能化生产建设项目”投 资总额为 28,116.52 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 25,000.00 万元,主要包括建筑工程费、 设备购置费、铺底流动资金等,项目具体投资情况如下: 投资金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序号 项目名称 (人民币万元) (人民币万元) 1 建筑工程费 10,664.00 10,547.48 2 设备购置费 14,452.52 14,452.52 3 铺底流动资金 3,000.00 - 合计 28,116.52 25,000.00 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23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并于 2020 年 8 月 10 日召开了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用途、实施地点和实施主体及新增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公司拟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功率半导体器件、LED 控制及驱动类产品智能化生产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和实施主体进行变更,同时 新增“LED 控制及驱动类、电源管理类产品生产建设项目”项目。功率半导体 器件、LED 控制及驱动类产品智能化生产建设项目原计划由全资子公司合肥市 富满电子有限公司实施,项目实施地点为安徽省合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现 计划将实施主体变更为深圳市富满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施地点变更为深圳 市龙华区观澜街道库坑社区华朗嘉工业园,由于变更后的实施地点为公司现有的 租赁厂房,因此无需投入建筑工程费用,原募集资金拟投入的建筑工程费用合计 10,547.48 万元将用于新增项目“LED 控制及驱动类、电源管理类产品生产建设 项目”的建设。“LED 控制及驱动类、电源管理类产品生产建设项目”实施主 体为深圳市富满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施地点为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库坑 社区华朗嘉工业园。 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投资金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序号 项目名称 (人民币万元) (人民币万元) 功率半导体器件、LED 控制及驱动 1 17,452.52 14,452.52 类产品智能化生产建设项目 2 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 10,000.00 LED 控制及驱动类、电源管理类产 3 13,356.29 10,547.48 品生产建设项目 合计 40,808.81 35,000.00 其中,“功率半导体器件、LED 控制及驱动类产品智能化生产建设项目”投 资总额为 17,452.52 万元,项目具体投资情况如下: 投资金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序号 项目名称 (人民币万元) (人民币万元) 1 设备购置费 14,452.52 14,452.52 2 铺底流动资金 3,000.00 - 合计 17,452.52 14,452.52 “LED 控制及驱动类、电源管理类产品生产建设项目”投资总额为 13,356.29 万元,项目具体投资情况如下: 投资金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序号 项目名称 (人民币万元) (人民币万元) 1 设备购置费 10,632.20 10,547.48 2 铺底流动资金 2,724.09 - 合计 13,356.29 10,547.48 注:根据《深圳市富满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 行性分析报告》的相关披露: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 予以置换。若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在 最终确定的本次募投项目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 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 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 2020 年 8 月 10 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 际投资额为 9,838.57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拟投入的金额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 功率半导体器件、LED 控制 1 及驱动类产品智能化生产 14,452.52 5,432.49 建设项目 2 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 - LED 控制及驱动类、电源管 3 10,547.48 4,404.59 理类产品生产建设项目 合计 35,000.00 9,837.08 另外,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使用自有资金支付非公开发行登记费(不含税)1.49 万元。 四、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情况 根据公司《深圳市富满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 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有关说明,公司决定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资金,资金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 序号 项目名称 本次置换金额 投项目金额 功率半导体器件、LED 控制及驱动类产 1 5,432.49 5,432.49 品智能化生产建设项目 2 补充流动资金 - - LED 控制及驱动类、电源管理类产品生 3 4,404.59 4,404.59 产建设项目 合计 9,837.08 9,837.08 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人民币 9,837.08 万元,有助 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本次置换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 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 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 6 个月,符 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五、本次置换事项履行的决策程序情况及相关机构意见 (一)公司董事会意见 2020 年 8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 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9,838.57 万元。 (二)公司监事会意见 2020 年 8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经审查,公司监事会 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不影响募投 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以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金额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项审 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相关审议、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且置换时间距募集资 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 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9,838.57 万元。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审批程序合法合规,不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 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 利益的情况,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 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 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 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的情况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深圳市富满电子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信会师报字信会师报字[2020]第 ZI10550 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深圳市富满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的相关规定,与实际情况相符。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富满电子本次以募集资金置 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符合其《深圳市富满电子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及《深圳市富 满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预案》披露并承诺的募集资金 计划用途,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富满电子上述 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 见,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审核,履行了必要的法 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保 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七、备查文件 1、深圳市富满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深圳市富满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深圳市富满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 换专项审核报告》; 5、保荐机构出具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富满电子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富满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08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