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富满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0]第 ZI10550 号 深圳市富满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 目 录 页 码 1-2 一、 审核报告 二、 附件 深圳市富满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截至 2020 年 8 月 10 1-4 日止的《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的 专项说明》 三、 事务所执业资质证明 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0]第ZI10550号 深圳市富满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深圳市富满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贵公司”)编制的截止日为 2020 年 8 月 10 日《关于以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进行专项审 核。 一、管理层的责任 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要求编制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提 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实物证据、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口头证 言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证据,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贵公司管理层编制的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发表 审核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 ——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审核工 作,以对《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说 明》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我们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对贵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以募集 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的相关内容进行了 审慎调查,实施了包括检查有关资料与文件、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 为必要的审核程序,在此基础上依据所取得的资料做出职业判断。我 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审核报告 第 1 页 三、审核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贵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 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与实际情况相符。 四、报告使用范围 本报告仅供贵公司用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 自筹资金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 果,与执行本审核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及本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上海 2020年8月17日 审核报告 第 2 页 附件 1 深圳市富满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 专 项 说 明 (截止 2020 年 8 月 10 日)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 定,公司现将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 2019 年 4 月 1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 2019 年 4 月 25 日召开的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等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的议 案。2019 年 12 月 27 日,贵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证监许可 [2019]2968 号文《关于核准深圳市富满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 复》,核准贵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28,378,000 股新股。公司已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A 股) 15,765,765 股,发行价格为 22.2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49,999,983.00 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5,262,713.70 元后,实际募 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44,737,269.30 元。上述募集资金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 ZI10444 号验资报告。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深圳市富满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 性分析报告》披露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金额(人民币万元) 拟投入募集资金(人民币万元) 功率半导体器件、LED 控制及驱动 1 28,116.52 25,000.00 类产品智能化生产建设项目 2 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 10,000.00 合计 38,116.52 35,000.00 其中,“功率半导体器件、LED 控制及驱动类产品智能化生产建设项目”投资总额 为 28,116.52 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 25,000.00 万元,主要包括建筑工程费、设备购 置费、铺底流动资金等,项目具体投资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金额(人民币万元) 拟投入募集资金(人民币万元) 1 建筑工程费 10,664.00 10,547.48 2 设备购置费 14,452.52 14,452.52 3 铺底流动资金 3,000.00 - 合计 28,116.52 25,000.00 专项说明 第 1 页 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23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 次会议,并于 2020 年 8 月 10 日召开了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用途、实施地点和实施主体及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议案》。 公司拟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功率半导体器件、LED 控制及驱动类产品智能化生产 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和实施主体进行变更,同时新增“LED 控制及驱动类、电源 管理类产品生产建设项目”。 “功率半导体器件、LED 控制及驱动类产品智能化生产建设项目”原计划由全资子 公司合肥市富满电子有限公司实施,项目实施地点为安徽省合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 发区,现计划将实施主体变更为深圳市富满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施地点变更 为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库坑社区华朗嘉工业园,由于变更后的实施地点为公司现 有的租赁厂房,因此无需投入建筑工程费用,原募集资金拟投入的建筑工程费用合 计 10,547.48 万元将用于新增项目“LED 控制及驱动类、电源管理类产品生产建设 项目”的建设。“LED 控制及驱动类、电源管理类产品生产建设项目”实施主体为 深圳市富满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施地点为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库坑社区华 朗嘉工业园。 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金额(人民币万元) 拟投入募集资金(人民币万元) 功率半导体器件、LED 控制及驱动 1 17,452.52 14,452.52 类产品智能化生产建设项目 2 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 10,000.00 LED 控制及驱动类、电源管理类产 3 13,356.29 10,547.48 品生产建设项目 合计 40,808.81 35,000.00 其中,“功率半导体器件、LED 控制及驱动类产品智能化生产建设项目”投资总额 为 17,452.52 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 14,452.52 万元,主要包括设备购置费、铺底流 动资金等,项目具体投资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金额(人民币万元) 拟投入募集资金(人民币万元) 1 设备购置费 14,452.52 14,452.52 2 铺底流动资金 3,000.00 合计 17,452.52 14,452.52 “LED 控制及驱动类、电源管理类产品生产建设项目”投资总额为 13,356.29 万元, 拟使用募集资金 10,547.48 万元,主要包括设备购置费、铺底流动资金等,项目具体 投资情况如下: 专项说明 第 2 页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金额(人民币万元) 拟投入募集资金(人民币万元) 1 设备购置费 10,632.20 10,547.48 2 铺底流动资金 2,724.09 合计 13,356.29 10,547.48 注:根据《深圳市富满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 可行性分析报告》的相关披露: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 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若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上述 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在最终确定的本次募投项目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实际募 集资金数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 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公司募集资金将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集中管理,做到专款专用。 三、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 2020 年 8 月 10 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 额为 9,838.57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拟投入的金额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 功率半导体器件、LED 控制及驱动类产品 1 14,452.52 5,432.49 智能化生产建设项目 2 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 LED 控制及驱动类、电源管理类产品生产 3 10,547.48 4,404.59 建设项目 合计 35,000.00 9,837.08 另外,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使用自有资金支付非公开发行登记费(不含税)1.49 万 元。 四、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情况 根据公司《深圳市富满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 可行性分析报告》有关说明,公司决定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资 金明细如下: 专项说明 第 3 页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金额 本次置换金额 功率半导体器件、LED 控制及驱 1 5,432.49 5,432.49 动类产品智能化生产建设项目 2 补充流动资金 LED 控制及驱动类、电源管理类 3 4,404.59 4,404.59 产品生产建设项目 合计 9,837.08 9,837.08 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共计 9,838.57 万元。 另外,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登记费(不含税)为人民币 1.49 万元,在募集资金到位 后,公司已用自筹资金支付,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一次性置换。 五、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实施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尚须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注册会计师出具审核报告 及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人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方可实施。 特此说明! 深圳市富满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8 月 17 日 专项说明 第 4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