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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富满电子: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2020-08-17  

						深圳市富满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0]第 ZI10550 号
              深圳市富满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



                      目        录                          页   码

                                                                 1-2
一、   审核报告

二、   附件

       深圳市富满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截至 2020 年 8 月 10        1-4

       日止的《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的

       专项说明》

三、 事务所执业资质证明
                  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0]第ZI10550号


深圳市富满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深圳市富满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贵公司”)编制的截止日为 2020 年 8 月 10 日《关于以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进行专项审
核。

    一、管理层的责任
    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要求编制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提
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实物证据、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口头证
言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证据,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贵公司管理层编制的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发表
审核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
——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审核工
作,以对《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说
明》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我们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对贵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以募集
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的相关内容进行了
审慎调查,实施了包括检查有关资料与文件、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
为必要的审核程序,在此基础上依据所取得的资料做出职业判断。我
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审核报告 第 1 页
    三、审核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贵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
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与实际情况相符。

    四、报告使用范围
    本报告仅供贵公司用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
自筹资金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
果,与执行本审核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及本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上海                            2020年8月17日

                          审核报告 第 2 页
附件 1

                  深圳市富满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
                            专 项 说 明
                                      (截止 2020 年 8 月 10 日)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
定,公司现将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 2019 年 4 月 1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 2019 年 4 月 25 日召开的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等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的议
             案。2019 年 12 月 27 日,贵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证监许可
             [2019]2968 号文《关于核准深圳市富满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
             复》,核准贵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28,378,000 股新股。公司已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A 股) 15,765,765 股,发行价格为 22.2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49,999,983.00 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5,262,713.70 元后,实际募
             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44,737,269.30 元。上述募集资金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 ZI10444 号验资报告。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深圳市富满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
             性分析报告》披露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金额(人民币万元)     拟投入募集资金(人民币万元)
            功率半导体器件、LED 控制及驱动
  1                                                        28,116.52                      25,000.00
            类产品智能化生产建设项目
  2         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                      10,000.00
                       合计                                38,116.52                      35,000.00

             其中,“功率半导体器件、LED 控制及驱动类产品智能化生产建设项目”投资总额
             为 28,116.52 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 25,000.00 万元,主要包括建筑工程费、设备购
             置费、铺底流动资金等,项目具体投资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金额(人民币万元)     拟投入募集资金(人民币万元)
        1        建筑工程费                                10,664.00                      10,547.48
        2        设备购置费                                14,452.52                      14,452.52
        3        铺底流动资金                               3,000.00                              -
                      合计                                 28,116.52                      25,000.00


                                              专项说明 第 1 页
        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23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
        次会议,并于 2020 年 8 月 10 日召开了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用途、实施地点和实施主体及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议案》。
        公司拟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功率半导体器件、LED 控制及驱动类产品智能化生产
        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和实施主体进行变更,同时新增“LED 控制及驱动类、电源
        管理类产品生产建设项目”。
        “功率半导体器件、LED 控制及驱动类产品智能化生产建设项目”原计划由全资子
        公司合肥市富满电子有限公司实施,项目实施地点为安徽省合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
        发区,现计划将实施主体变更为深圳市富满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施地点变更
        为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库坑社区华朗嘉工业园,由于变更后的实施地点为公司现
        有的租赁厂房,因此无需投入建筑工程费用,原募集资金拟投入的建筑工程费用合
        计 10,547.48 万元将用于新增项目“LED 控制及驱动类、电源管理类产品生产建设
        项目”的建设。“LED 控制及驱动类、电源管理类产品生产建设项目”实施主体为
        深圳市富满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施地点为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库坑社区华
        朗嘉工业园。
        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金额(人民币万元)          拟投入募集资金(人民币万元)
       功率半导体器件、LED 控制及驱动
 1                                                     17,452.52                        14,452.52
       类产品智能化生产建设项目
 2     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                        10,000.00
       LED 控制及驱动类、电源管理类产
 3                                                     13,356.29                        10,547.48
       品生产建设项目
                    合计                               40,808.81                        35,000.00

        其中,“功率半导体器件、LED 控制及驱动类产品智能化生产建设项目”投资总额
        为 17,452.52 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 14,452.52 万元,主要包括设备购置费、铺底流
        动资金等,项目具体投资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金额(人民币万元)          拟投入募集资金(人民币万元)
 1     设备购置费                                      14,452.52                        14,452.52
 2     铺底流动资金                                        3,000.00
                    合计                               17,452.52                        14,452.52



         “LED 控制及驱动类、电源管理类产品生产建设项目”投资总额为 13,356.29 万元,
        拟使用募集资金 10,547.48 万元,主要包括设备购置费、铺底流动资金等,项目具体
        投资情况如下:




                                        专项说明 第 2 页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金额(人民币万元)           拟投入募集资金(人民币万元)
 1       设备购置费                                            10,632.20                     10,547.48
 2       铺底流动资金                                           2,724.09
                      合计                                     13,356.29                     10,547.48

           注:根据《深圳市富满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
           可行性分析报告》的相关披露: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
           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若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上述
           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在最终确定的本次募投项目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实际募
           集资金数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
           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公司募集资金将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集中管理,做到专款专用。


三、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 2020 年 8 月 10 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
           额为 9,838.57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拟投入的金额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
             功率半导体器件、LED 控制及驱动类产品
     1                                                               14,452.52                  5,432.49
             智能化生产建设项目
     2       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
             LED 控制及驱动类、电源管理类产品生产
     3                                                               10,547.48                  4,404.59
             建设项目
                          合计                                       35,000.00                  9,837.08

           另外,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使用自有资金支付非公开发行登记费(不含税)1.49 万
           元。


四、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情况
           根据公司《深圳市富满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
           可行性分析报告》有关说明,公司决定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资
           金明细如下:




                                            专项说明 第 3 页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金额           本次置换金额
       功率半导体器件、LED 控制及驱
  1                                                          5,432.49                 5,432.49
       动类产品智能化生产建设项目
  2    补充流动资金
       LED 控制及驱动类、电源管理类
  3                                                          4,404.59                 4,404.59
       产品生产建设项目
               合计                                          9,837.08                 9,837.08

       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共计 9,838.57 万元。
       另外,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登记费(不含税)为人民币 1.49 万元,在募集资金到位
       后,公司已用自筹资金支付,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一次性置换。


五、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实施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尚须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注册会计师出具审核报告
       及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人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方可实施。


       特此说明!




                                                          深圳市富满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8 月 17 日




                                       专项说明 第 4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