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满电子: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2021-03-31
证券代码:300671 证券简称:富满电子 公告编号:2021-017
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12 日召
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 2021 年 3 月 31 日在巨潮资讯
网上披露了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创业板上
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5 号—股权激励》的相关规定,公司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深圳”)查询,公司对 2021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本次激励
计划草案公告前 6 个月内(即 2021 年 9 月 11 日至 2021 年 3 月 12 日,以下简称
“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包括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
2、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已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经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公司查询了核查
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已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东股份变更明细
清单》显示,自查期间,除下列核查对象外,其余核查对象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
票的行为,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经公司自查:罗琼女士、郝寨玲女士、王秋娟女士、郭静女士、陈映女士、
奚国平先生和李志雄先生在其卖出股票前,公司已于【2020】年【6】月【2】日
披露了《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2020-028),减持期间为 2020 年 6 月 23 日至 2020 年 12 月 23 日,公司已履行了
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违规减持的情形;上述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交易
行为发生于知晓内幕信息之前,其交易行为系基于个人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独
立判断而进行的个人资金安排行为,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2、其他内幕知情人
自查期间,无内幕知情人存在交易行为。
3、除上述核查对象外的激励对象
除上述核查对象外,另有 51 名激励对象在自查期间存在买卖公司股票行为。
公司本次筹划激励计划事项严格按照相关规定限定了内幕知情人范围,该等 51
名激励对象不属于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根据上述人员出具的相关承
诺,上述 51 人未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获
知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信息,亦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牟
利的情形,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系基于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自行判断而进
行的操作,与公司内幕信息无关。
三、结论
综上,经核查,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首次公开披露前 6 个月内,未发现激励
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利用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行
为,所有激励对象的行为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
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5 号—股权激励》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
变更查询证明(业务单号: 114000032529、114000032596);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业
务单号:114000032529、114000032596)。
特此公告。
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