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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富满电子: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03-31  

                               证券代码:300671      证券简称:富满电子        公告编号:2021-016


                    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于2021年3月31日(星期三)14:30在深圳市南山区侨香路金迪世纪大厦1栋A
座11层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表决方式。其
中: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3月31日(星期三)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3月31日至2021年3月31日。其中,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3月31日上午9:15至9:25、
9:30至11:30、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
时间为:2021年3月31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刘景裕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
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56,988,84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36.1476%%。
       2、股东出席现场会议的情况



                                     1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56,987,64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6.1469%。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1,2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8%。
    4、中小投资者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参加本次会议的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
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计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
股份数1,3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00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1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0000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12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8%。
    5、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列席)了
会议。
三、会议的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逐项审议了各项议案,并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表
决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6,987,6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9%;反对1,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6923%;反对1,200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307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
权的2/3以上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
议案》


                                    2
    总表决情况:
    同意56,987,6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9%;反对1,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6923%;反对1,200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307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
权的2/3以上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6,987,6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9%;反对1,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6923%;反对1,200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307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
权的2/3以上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的徐帅律师、浦洪律师现场见
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
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以及本次会议的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会议的提案以
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3
   2、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关
于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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