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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富满电子: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道远)2021-04-09  

                                        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

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0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

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

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等规定,忠实、勤勉、独立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公司股

东大会和董事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提出了合理的建议,

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维护了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

权益。现将 2020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参加会议情况

    2020 年度,公司召开 7 次董事会议,4 次股东大会 ,本人不存

在缺席或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情形。2020 年

度,在本人任职期间对提交董事会的议案均认真审议,与公司经营管

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董事

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公司董事

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和其他重大事

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

其它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不存在反对、弃权的
情形。

      二、2020 年度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其他法律、法规的

有关规定,2020 年度,本人与公司另外两名独立董事一起,就公司如

下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会议召开时间           会议名称                              审议事项
2020 年 2 月 26 日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
                                        1、《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一次会议

                                        2、《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3、《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第二次修订稿)

                                        的议案》。


                                        4、《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第

                                        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5、《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

                                        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6、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2020 年 4 月 22 日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
                                        1、《关于<2019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二次会议

                                        2、《关于<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19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4、《关于<2019 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2019 年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6、《关于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7、《关于公司 2020 年度拟采购重大设备的议案》


                                        8、《关于公司办理 2020 年度银行综合授信业务的议案》
                                         9、《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10、《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1、《关于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12、《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13、《关于召开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2020 年 4 月 27 日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
                                         1、《关于 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三次会议

2020 年 7 月 23 日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
                                         1、《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用途、实施地点和实
                          四次会议
                                         施主体及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2、《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暨授权办理工商变

                                         更登记的议案》


                                         3、《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2020 年 8 月 17 日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
                                         1、《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五次会议
                                         的议案》


2020 年 8 月 25 日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
                                         1、《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六次会议

                                         2、《关于<2020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3、《关于<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的议案》


2020 年 10 月 23 日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
                                         1、《关于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七次会议

                                         2、《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3、《关于变更公司名称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4、《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人就以上事项均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1、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在任职期间,主持了

该委员会的日常工作,依照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组织相关会议,履行相关

职责,并就相关事项发表意见提交董事会审议,充分发挥了提名委员

会主任委员的作用。

    2、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在任职期间,

主持了该委员会的日常工作,依照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董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审核公司董事(非独立董

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的履职情况并进行年度绩效考评,监督公司

薪酬制度和激励制度的执行情况,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发挥

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的作用。

    3、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积极参加审计委员会的各

项工作,对公司内部审计及定期报告等事项进行审阅,督促审计工作

进度,对公司的内部审计部门及其工作进行监督、加强外部审计与内

部审计的沟通、对公司的重大财务信息披露事项进行审议、监督公司

的内部控制体系,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监督作用。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0 年度,本人多次到公司现场参加会议并进行实地考察,认真

听取公司管理层对于公司经营状况、绩效考核等方面的汇报,经常与

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交流,分享自己在企业管理、市值管理等方
面的经验和心得,共同交流、探讨业务,也借此更好的了解公司情况,

促进公司规范、健康发展。日常生活中经常通过电话、邮件、微信等

交流工具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证劵部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

及时获悉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本人也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

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网络等媒体的相关报道,关注资本市场

波动等给公司带来的影响,切实履行好独立董事的职责。

    五、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

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履行职责,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作出独立、公正

的判断,在公司重大事项上,本人均要求公司事先提供相关资料进行

认真审核,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在此基础上利用自身

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

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2、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的要求完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要求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

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正。

    3、本人及时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管理、资金往来等情况,

详实听取相关人员汇报,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况和可能产生的

经营风险,在董事会上发表意见,行使职权,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

董事职责,维护了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

项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积极参加证

券监管部门及公司以各种方式组织的相关培训,更全面地了解上市公

司管理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

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

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七、其他

       1、报告期内,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

       2、报告期内,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

况;

       3、报告期内,未发生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

情况。

       2020 年,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相关人员在本人履行职责的过

程中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在此本人表示衷心感谢。在今后

的履职过程中,本人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继续谨慎、认真、勤勉、诚信地履行职责,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

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对董事会决议事项发

表独立、客观意见,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促

进公司稳健发展,树立公司诚实、守信的良好形象,发挥积极有利的

作用。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李道远

 2021 年 4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