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满电子: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2021-04-09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富满微电子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满电子”、“公司”)2020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以
下简称“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对富满电子使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理财
产品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和保荐意见如下:
一、投资理财产品的概况
1、资金来源
公司自有闲置资金.
2、投资目的
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
3、投资范围
投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
控制投资风险,严格制定资金使用计划,保证日常经营正常。
4、投资额度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 3 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在
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5、额度有效期限
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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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实施方式
在投资期限及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行使具体银行理财产品的购买决策权及签署
相关的协议,由财务部负责具体购买事宜。
7、公司与发行理财产品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虽然理财产品都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
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
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针对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如下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不得用于其他证券投
资,不购买股票及其衍生品和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银行理财产品等。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在上述理财产品理财期间,公司将与
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
格控制资金的安全。
(3)公司内控审计部对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理财资金
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
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三、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通过进行适度的理财产品投资,能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更好地实现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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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资产的保值与增值,节省财务费用,增加公司收益,保障公司股东利益。
2、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的原则,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
理财产品均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
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违背股东利益尤其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
四、审议程序
2021 年 4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
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在保障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正常经营运作
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 3 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
行理财产品购买原则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期限自董事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在确保在不影响主营业务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
下,公司运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
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
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事项。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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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
闲置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刘 坚 宋怡然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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