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满电子: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2021-04-24
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
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以及《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富满微电子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
场,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选举刘景
裕、罗琼、骆悦、郝寨玲、徐浙、王秋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经认真审阅,我们认为:本次换届选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
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经对上述非独立董事的相关资料
审查,我们认为上述人员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和能力,不存
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存在
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未曾收到中国证监会
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或惩戒。
我们一致同意选举上述人员为公司第三届非独立董事并同意将该议
案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选举邓慧、
汪国平、李道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经认真审阅,我们认为:本次换届选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
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经对上述独立董事的相关资料审
查,我们认为上述人员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和能力,不存在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存在被
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未曾收到中国证监会和
证券交易所的处罚或惩戒。
我们一致同意选举上述人员为公司第三届独立董事并同意将该议案
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我们认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津贴标准是结合公司的实
际经营情况和行业、地区的发展水平制定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董事会
确定的第三届董事会董事津贴标准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下接签署页】
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本页无正文,为《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
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一)】
独立董事:
雷鑑铭
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本页无正文,为《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
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二)】
独立董事:
李瑶
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本页无正文,为《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
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三)】
独立董事:
李道远
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