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满电子: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2021-05-10
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1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
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及
《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富满微电子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
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公司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
理人员的个人履历等资料,我们认为被聘任人员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经
营和管理经验、业务专长,不存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
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
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被市场禁入或被公开认定不适合任职的情形;不存
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
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要求的
任职资格,聘任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聘任刘景裕先生为总经理,聘任罗琼女士为公司副
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以下无正文,下接签署页】
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本页无正文,为《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
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一)】
独立董事:
邓慧
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本页无正文,为《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
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二)】
独立董事:
李道远
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本页无正文,为《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
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三)】
独立董事:
汪国平
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五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