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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富满电子: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的公告2021-06-09  

                            证券代码:300671       证券简称:富满电子       公告编号:2021-73


                 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
                        和授予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调整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由
       399.9万股调整为519.87万股;
       本次调整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每
       股23.95元调整为每股18.27元;
       本次调整事项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1年6月7日,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富满
电子”)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
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的公告》,同意根据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和
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限
制性股票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进行了调整。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1 年 3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
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独立
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2021 年 3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
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
    (三)2021 年 3 月 12 日至 2021 年 3 月 24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和证券部均未收到任何异议,
无反馈记录。2021 年 3 月 25 日,公司披露《监事会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1-015)。
    (四)2021 年 3 月 31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五)2021 年 3 月 31 日,公司披露《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
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1-017)。
    (六)2021 年 5 月 11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和授予数量的议案》与《关于向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
对象名单(调整后)进行了核实。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富
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与授予事项的法律
意见》。
    二、本次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 2021 年 5 月 27 日实施完毕,公司向全体股
东每 10 股派息人民币 2 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
股。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为 157,655,765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
派发现金红利 31,531,153.00 元(含税),合计转增股本 47,296,729 股。
    根据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若在本激励计划
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股份登记期间,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授
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一)限制性股票数量的调整方法
    Q=Q0×(1+n)
    其中:Q0 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数量;n 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
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
Q 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经过本次调整,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399.9 万股调整为 519.87 万股。
    (二)限制性股票价格的调整方法
    P=(P0-V)÷(1+n)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n 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
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经过本次调整,限制性股票价格由 23.95 元/股调整为 18.27 元/股。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的
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
    公司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符合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2021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相关调整事项的规定。本次调整在公司2021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
性股票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
    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
理办法》及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授予数量和授予
价格调整方法的规定,本次调整事项在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策的事项范围
内,所作的决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本次调整合法、有效。董事会就本次调整限
制性股票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有关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
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综上,
我们同意《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和授予价
格的议案》。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出具之日,公司本
激励计划调整事项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指
南第 5 号》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授予价格、授予数量的调整
符合《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指南第 5 号》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事项
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