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满微: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12-02
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 日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
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及《富
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公司第
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中需要由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的相关事项,我们审
阅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拟审议通过的如下议案后,发表独立意见如
下:
一、关于为公司董监高人员购买责任险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董监高
责任险,有利于保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促进相关责任
人员更好地履行职责,有助于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加强风险管控,不存
在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为公司及董监高购买
责任保险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
构的独立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0年度审计期间,遵循独立客观、
公正的执业准则,勤勉尽责地开展审计工作,全面、细化、严谨地执行审计
工作流程。我们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应的业务资
质、职业操守和履职能力,与公司长期合作,熟悉公司情况,与公司董事会
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审计委员会、 独立董事和管理层的沟通交流及时、有效,审计基础工作扎实,
出具的报告客观。我们同意继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以下无正文,下接签署页】
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本页无正文,为《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
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一)】
独立董事:
邓慧
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本页无正文,为《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
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二)】
独立董事:
李道远
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本页无正文,为《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
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三)】
独立董事:
汪国平
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