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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富满微: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1-12-02  

                        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及《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作为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的相关
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1、《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
机构的议案》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及相关业务审计资
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2021 年度财
务审计工作的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因而同意继续聘任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并提交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下接签署页】
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富满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
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署页(一)】




     独立董事:




           邓慧
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富满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
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署页(二)】




     独立董事:




           李道远
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富满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
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署页(三)】




     独立董事:




     汪国平




                                         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2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