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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富满微:关于购买研发办公房产的公告2022-01-14  

                        证券代码:300671           证券简称:富满微       公告编号:2022-014


                   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研发办公房产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交易概述
   1、为适应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与发展
的需要,满足研发需求,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向深圳市前海冠泽物
业管理有限公司购买位于深圳市前海桂湾二单元 03 街坊鸿荣源前海金融中心
二期B座37层的3701号、3702号、3703号房,规划建筑面积为2100.99平方米
(暂估,最终以实测面积为准),含税购房总价款(仅包含增值税金额,不包
含其他任何税费)为人民币28508.76万元(根据实测建筑面积及上述建筑面积
单价对房价款进行据实结算,多退少补);
   2、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3、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章
程》及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未达到公司股东大会审批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
   4、本次拟购买的房产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的情况,不存
在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妨碍权属转移的情况。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深圳市前海冠泽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
务秘书有限公司)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07804613XB
   4、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法人独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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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注册资本:100000万人民币
   6、法定代表人:姚如忠
   7、成立时间:2013-08-30
   8、营业期限:2013-08-30至2043-08-30
   9、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非居住房地产租赁;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
项目是:物业管理;在深圳市前海宗地编号为T201-0077的地块上从事房地产开
发经营。
   10、股东信息:鸿荣源前海国际控股有限公司100%出资。
   11、与公司关系:深圳市前海冠泽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
股东、董监高无任何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以及
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12、深圳市前海冠泽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深圳市前海桂湾二单元 03 街坊鸿荣源前海金融中心二期B
座37层3701号、3702号、3703号房
   2、用地性质:商业用途
   3、规划建筑面积为2100.99平方米(暂估,最终以实测面积为准)
   4、标的资产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方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
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5、交易金额:含税购房总价款(仅包含增值税金额,不包含其他任何税费)
为人民币28508.76万元(根据实测建筑面积及上述建筑面积单价对房价款进行
据实结算,多退少补)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卖方:深圳市前海冠泽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买方: 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买方有意认购卖方所开发的位于深圳市前海桂湾片区二单元03街坊的鸿荣
源前海金融中心二期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房地产,经双方协商一致,
达成如下约定:
   (一)标的房地产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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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买方自愿认购卖方所开发的本项目办公B座37层3701号、3702号、
3703号房(以下统称为“标的房地产”),其用途为办公,建筑面积合计
2100.99平方米。
    2、标的房地产现状为毛坯,买方签订本协议前,已完全知悉本项目及
标的房地产的手续办理情况并予以认可,且已到达现场查看本项目标的房
地产及其设施设备情况并认可标的房地产符合报建要求,充分知晓并清楚
本项目办公B座存在移交政府的配建物业、标的房地产目前的使用面积、建
筑结构、共有部分或公用部分、专有部分、房屋层高、装修装饰、墙面平
整度以及产权、停车位使用、物业(商业)管理等所有现状,并予以认可。
(二)标的房地产价款
    买卖双方一致确认标的房地产的含税购房总价款(仅包含增值税金额,
不包含本房地产买卖行为产生的其他任何税费)为285,087,600.00元(大
写:人民币贰亿捌仟伍佰零捌万柒仟陆佰元整)。买卖行为产生的税费由
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缴纳方缴纳。
(三)意向金及支付
    1、意向金
    买方为提前锁定标的房地产,同时为保障卖方权益,买卖双方协商一
致确认:
    (1)买方向卖方支付与上述购房总价款等额的费用即
285,087,6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亿捌仟伍佰零捌万柒仟陆佰元整)作
为意向金。
    (2)买卖双方(或买方指定第三方与卖方)就标的房地产签订的《深
圳市房地产买卖合同》(以下简称“买卖合同”)生效之日起,上述意向
金即自动转为标的房地产购房款,买方及买方指定第三方应全力配合办理
意向金转为标的房地产购房款的手续并配合签署相关文件。
    2、意向金支付方式
    (1)2022年1月25日前,买方应通过现金转账方式向卖方支付首期意
向金即 142,543,800元(大写:人民币壹亿肆仟贰佰伍拾肆万叁仟捌佰元
整)。
    (2)2022年3月30日前,买方应通过现金转账方式向卖方支付剩余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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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向金即142,543,800元(大写:人民币壹亿肆仟贰佰伍拾肆万叁仟捌佰元
整)。
    (四)签约安排
    1、签约主体
    (1)买卖双方签订本协议后,若买方需指定第三方与卖方就标的房地
产签订买卖合同的,买方应通过书面形式在签约期限届满前提前通知卖方。
    (2)卖方已充分向买方告知国家及广东省、深圳市有关部门对购买标
的房地产的限制性规定及政策要求(包括但不限于限购主体、产业导向要
求、注册地址要求等),买方在签订本协议前已充分了解购买标的房地产
的限制性规定及政策要求。卖方全力配合买方满足前述政策要求,买方应
提供政府规定的相应资料。
    (3)买方指定第三方应根据本协议精神及协议约定内容(包括但不限
于购房价款金额及其支付安排)与卖方签署买卖合同。
    (4)买方与买方指定第三方之间的权利义务由买方与买方指定第三方
自行处理,与卖方无关。
    2、签约时间
    买方应在卖方发出签约通知(包括但不限于书面、短信、微信、电话
等通知形式)后10日内与卖方签订买卖合同。若买方指定第三方与卖方签
订买卖合同的,买方应督促并保证买方指定第三方在前述签约期限内完成
买卖合同签约。
    (五)交付安排
    1、标的房地产交付时间由双方通过书面形式另行协商确定。
    2、从交付之日起,标的房地产的风险及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装修施工
安全责任、消防安全责任等)由买受人承担。
    (六)标的房地产其他费用
    自标的房地产交付之日起,标的房地产所涉物业管理费、空调费、水
费、电费、车位费等由买方自行承担,具体标准、支付等事宜由买方与本
项目物业服务单位另行签署的相关协议为准。
    (七)其他
    1、本协议签订前,买卖双方就标的房地产达成的口头约定及其他任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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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宣传相关材料(如有)并不具备要约条件,不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对
买卖双方不产生约束力。
    2、买方自行根据实际情况在标的房地产对应楼层的楼体设置买方名称
及logo,卖方对此无异议。
    3、本协议未尽事项,买卖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其补充协议
的效力与本协议一致。
    4、本协议一式贰份,各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协议自双方
盖章且经买方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五、涉及购买房产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未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债务重组等情况。
    六、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拟使用本次购置房产建设公司研发中心及实验室、综合办公等区
域,进一步整合资源,扩大办公、研发等空间,支持业务发展,吸纳更多
高水平高层次人才,同时增强与总部的协同效应,提升公司多方面的竞争
力。公司近年快速发展,营收增速明显。为满足长远发展目标,公司需要
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增强市场开拓能力、扩大业务规模,公司面临业务和
团队扩张带来的办公场地不足的情况。综合考虑,公司认为本次购置房产
不仅能解决公司短期的办公用地紧张的需求,更符合公司长期业务布局的
战略部署。
    七、备查文件
    1、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房地产买卖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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