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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富满微: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2-05-25  

                        证券代码:300671         证券简称: 富满微           公告编号:2022-038

                   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自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
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前,公司实施了股权激励归属事宜,公
司股本由 216,684,993 股增加至 217,724,473 股。鉴于公司本次利润分配的股
本基数发生变动,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17,724,473 股为分配基数,向
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985677 元(含税),预计本次实际派发现金
分红总额为 65,005,495.13 元。
    对现金分配比例进行调整的计算公式为:每 10 股现金分红比例=经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的现金分红总额/本次利润分配股本基数*10 股= 65,005,497.90 元
/217,724,473 股*10 股=2.985677 元(含税)。本次实际派发现金分红总额=
本次利润分配股本基数/10 股*每 10 股现金分红比例=65,005,495.13 元(本次
实际现金分红总额与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现金分红总额存在差异系因计算每
10 股现金分红比例时采取保留 6 位小数的处理方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等情况
     1.公司于2022年5月10日召开了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详见于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的《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专项说
明》。
     2、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具体内容为:以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
本 216,684,993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息人民币 3 元(含税),共
计派发现金红利 65,005,497.9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3、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因股权激励归属导致股本总额发生变
化,由 216,684,993 股变化为 217,724,473 股,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
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4、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因股权激励归属,
将按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5、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因股权激励归属导致股本总额发生变化,
由 216,684,993 股变化为 217,724,473 股,公司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
配比例进行了调整。
     调 整 后 , 本 公 司 2021 年 年 度 权 益 分 派 方 案 为 : 以 公 司 现 有 总 股 本
217,724,473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2.985677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
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
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2.687109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
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
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
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 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
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
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 0.597135 元;
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98568 元;持
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1、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5月30日
     2、除权除息日为:2022年5月31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2年5月3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配、转增股本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2年5
月31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调整相关参数
     根据公司《深圳市富满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
股说明书》,集晶(香港)有限公司承诺:所持发行人股份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
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前述价格亦做相应调整。
     七、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深圳市南山区侨香路金迪世纪大厦A栋12楼
     咨询联系人:余竹韵
     咨询电话:0755-83492856
     传真电话:0755-83492817
     八、备查文件
     1.《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结算公司有关确认方案具体实施时间的文件;




特此公告




                                    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