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满微: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跟踪报告2022-09-14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富满微(300671)
(简称“中信证券”)
保荐代表人姓名:花少军 联系电话:0755-23835126
保荐代表人姓名:刘坚 联系电话:0755-23835269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 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保荐代表人均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
露文件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
0次
次数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
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
(包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 是,保荐代表人已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
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 章制度
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每月 1 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 是
1
项 目 工作内容
息披露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0次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0次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次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
不适用
报送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 2022 年 5 月,公司监事李志雄先生的配
情况 偶买卖股票行为构成短线交易,具体见
公司 2022 年 5 月 25 日的公告《富满微
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监事近
亲属短线交易及致歉的公告》
(2022-040)
公司及时披露了致歉公告,并要求所有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 5%以
上股份的股东再次认真学习《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严
格按照相关规定,审慎操作,并认真做
好对于家属的宣传工作。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 8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
无
意见
2
项 目 工作内容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2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1、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1
年年度跟踪报告;2、中信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持续督导现场培训报告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无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无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
是
规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0次
(2)培训日期 不适用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不适用
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 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
无 不适用
执行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无 不适用
变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3
事 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购买、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
(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
无 不适用
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
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证
券服务机构配合保荐工作 无 不适用
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 1、报告期内,公司为客户 1、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
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 提供 LED 控制及驱动类 上市公司经营业绩变化
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 芯片、电源管理类芯片等 情况,并督促上市公司
大变化情况) 高性能模拟及数模混合集 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成电路,2022 年上半年, 2、保荐机构提醒公司及
受全球 PC、手机等消费电 相关人员对减持相关法
子终端产品需求疲软、下 律法规的学习。公司及
游砍单、市场价格下行、 时披露了致歉公告,并
人民币贬值等影响,公司 要求所有董事、监事、
销售情况不及预期,2022 高级管理人员、持有 5%
年上半年净利润 6,386.61 以上股份的股东再次认
万元,同比下降 70.92%。 真学习《证券法》《深圳
2、2022 年 5 月,公司监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事李志雄先生的配偶买卖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股票行为构成短线交易,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具体见公司 2022 年 5 月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25 日的公告《富满微电子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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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 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司监事近亲属短线交易及 文件,严格按照相关规
致歉的公告》(2022-040)。 定,审慎操作,并认真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管理 做好对于家属的宣传工
人员、技术人员、管理状 作。
况、核心技术等方面未发
生重大变化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是否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履行承诺
1.股份锁定承诺 是 不适用
2.首次公开发行前持股 5%以上股
是 不适用
东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承诺
3.填补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 是 不适用
4.同业竞争的承诺 是 不适用
5.稳定股价的承诺 是 不适用
6.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是 不适用
7.关于募投项目所涉及的房产用途
是 不适用
的承诺函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 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无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存在以下中国
所对保荐人或者其保荐的公 证监会(包括派出机构)和贵所对本保荐人或者
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 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
改情况 2022 年 6 月 21 日,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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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事项 说 明
我公司保荐的思创医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思创医惠”)出具《关于对思创医惠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
决定》。监管措施认定:思创医惠披露的《2021
年年度报告》与《2021 年度业绩预告》差异较大,
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思创医惠披露的《关于前
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对 2020 年
度收入进行了差错更正,导致公司定期报告相关
信息披露不准确。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的规
定。
我公司在上市公司收到监管函件后,与上市
公司一起仔细分析问题原因,并落实整改,督促
上市认真吸取教训,履行勤勉尽责义务,组织公
司完善内部控制,建立健全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及
信息披露制度并严格执行,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利
益。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2022 年 2 月 25 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我公司
保荐的汤臣倍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汤臣
倍健”)出具《关于对汤臣倍健股份有限公司及
相关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认定:
汤臣倍健在收购 Life-Space Group Pty Ltd100%股
权和广州汤臣佰盛有限公司 46.67%股权项目中存
在:未充分、审慎评估并披露《电子商务法》实
施的重大政策风险,未如实披露标的资产实际盈
利与相关盈利预测存在重大差异的情况;商誉减
值测试预测的部分指标缺乏合理依据,未充分披
露商誉、无形资产减值测试相关信息且减值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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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事项 说 明
关于资产可收回金额的计量不规范。上市公司的
上述行为违反了《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
11 月修订)》第 1.4 条、第 2.1 条、第 11.11.3
条、第 11.11.6 条的规定。
我公司在知悉上市公司受到纪律处分后,督
促上市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应当引以为戒,加强法
律、法规的学习,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交易所业
务规则,履行诚实守信、忠实勤勉义务,保证上
市公司经营合法合规以及信息披露真实、准确、
完整。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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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花少军 刘 坚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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