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满微: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2023-04-13
证券代码:300671 证券简称:富满微 公告编号:2023-010
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1日召开
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本次
变更会计政策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调整会计政策的情况概述
1、2021年12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
35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5号”),规定了“关于企业将固定资达到预定可使用
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理”、“关于亏损合
同的判断”的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的内
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
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号”)准则解释第16号,规定了
“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
计处理”的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
具相关股利的所得 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3、会计政策变更前采用的处理方法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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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规定。
4、会计政策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及处理方法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准则解释第15号及准则解释第16号的相关
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
相关规定执行。
5、变更日期
根据准则解释第15号的要求,公司决定“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
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
损合同的判断”的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
的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根据准则解释第16号的要求,公司决定“关于单项交
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内容
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
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
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准则解释第15号及准则解释第16号的
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涉及对公司以前
年度的重大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净利润等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产生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经与会董事讨论,同意公司根据财政部的通知进行相应会计政策调整。
(二)监事会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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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与会监事讨论,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一致同意公司本
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议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有关通知和准则的
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会计政
策变更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变更会计政策的事项。
四、备查文件
1、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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