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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佩蒂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8-10-30  

						 证券代码:300673                证券简称:佩蒂股份                公告编号:2018-079




                     佩蒂动物营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佩蒂动物营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0月2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

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情况如下:

    一、 变更原因

    为解决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在财务报告编制中的实际问题,规范企业财务报表列报,提高

会计信息质量,2018年6月1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

通知》(财会〔2018〕15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根据修订要求,公司对相

关会计政策内容进行调整,按照该文件规定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用于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

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编制公司的财务报表。

    二、 变更日期

    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之日起执行。

    三、 变更前后的会计政策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

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并按照财政部印发的

《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按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

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

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

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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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 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根据财会〔2018〕15号文件的要求,公司调整财务报表项目的列示,同时相应调整比较期间

报表项目,具体如下:

    (一)资产负债表

    1、新增“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原“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项目合并计入该新

增的项目;

    2、原“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和“其他应收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收款”项目;

    3、原“固定资产清理”和“固定资产”项目合并计入“固定资产”项目;

    4、原“工程物资”和“在建工程”项目合并计入“在建工程”项目;

    5、新增“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将原“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合并计入该

新增的项目;

    6、原“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和“其他应付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付款”项目;

    7、原“专项应付款”和“长期应付款”项目合并计入“长期应付款”项目。

    (二)利润表

    1、新增“研发费用”行项目,将原计入“管理费用”项目的研发费用单独在该新增的项目中

列示;

    2、“财务费用”项目下新增“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

    五、 变更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公司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当期及前期的总资产、负债总

额、净资产及净利润无影响。除上述项目变动影响外,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六、 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依据《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

格式的通知》(〔2018〕15号)的要求,对公司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

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 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依据《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

会〔2018〕15号)的要求,对公司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的相应变更,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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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

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八、 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

会[2018]15号)的要求,对公司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执行变更后的财务报表

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同意本次会

计政策变更。

    九、 备查文件

    (一) 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公章的《佩蒂动物营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

           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二) 与会监事签字确认的《佩蒂动物营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三) 公司独立董事会签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佩蒂动物营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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