佩蒂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5-25
佩蒂动物营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相关管理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佩蒂动物营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本着独立判断、实事求是的原则,现就 2019 年 05 月 24 日召开的公司第二
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过对公司募投项目“年产 2,500 吨植物咬胶、500 吨营养肉质零食生产线项目”及新项目
“越南好嚼有限公司年产 2,000 吨宠物食品扩建项目”的相关文件进行审查,我们认为:
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用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事项,是基于公司业务开展需要做出
的决策,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有利于提升公司
的盈利能力,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利益的情形。
本次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用于向子公司增资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我们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批准后实施。
二、《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跨境担保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此次为全资子公司越南好嚼有限公司申请不超过 500 万美元银行贷
款提供跨境担保事项,其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
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公司对外担保制度》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
发展战略需要,有利于公司在越南的业务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此次为越南好嚼有限公司提供的跨境担保。
独立董事:佟爱琴 谢志镭 刘俐君
2019 年 5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