佩蒂股份: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9-08-06
证券代码:300673 证券简称:佩蒂股份 公告编号:2019-071
佩蒂动物营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 会议届次:本次会议为佩蒂动物营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
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9年8月5日(星期一)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8月5日股市交易时段;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8月4日下午15:00至2019年8月5日下午
15:00任意时间。
(三)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平阳县水头镇工业园区宠乐路2号公司四楼会议室。
(四) 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五)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六)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振标先生。
(七)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97,867,160股,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66.871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97,863,600股,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66.868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3,560股,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0.0024%。
(二)中小投资者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3,560股,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0.002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3,560股,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0.0024%。
(三)出席和列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均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
议,公司聘请的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
三、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授权
委托代表对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进行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议案 1.00《关于与重庆易宠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签署合作协议暨新增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表决意见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份类别 占有效表决 占有效表决 占有效表决
股数 权股份总数 股数 权股份总数 股数 权股份总数
比例 比例 比例
A股 97,865,960 99.9988% 1,200 0.0012% 0 0.0000%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表决情况:
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占中小投资 占中小投资 占中小投资
股份类别
者所持有效 者所持有效 者所持有效
股数 股数 股数
表决权股份 表决权股份 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比例 总数的比例 总数的比例
A股 2,360 66.2921% 1,200 33.7079% 0 0.0000%
(二) 审议通过议案 2.00《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的
议案》
总表决情况:
股份类别 表决意见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占有效表决 占有效表决 占有效表决
股数 权股份总数 股数 权股份总数 股数 权股份总数
比例 比例 比例
A股 97,865,960 99.9988% 1,200 0.0012% 0 0.0000%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表决情况:
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占中小投资 占中小投资 占中小投资
股份类别
者所持有效 者所持有效 者所持有效
股数 股数 股数
表决权股份 表决权股份 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比例 总数的比例 总数的比例
A股 2,360 66.2921% 1,200 33.7079% 0 0.0000%
(三) 审议通过议案 3.00《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表决意见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份类别 占有效表决 占有效表决 占有效表决
股数 权股份总数 股数 权股份总数 股数 权股份总数
比例 比例 比例
A股 97,865,960 99.9988% 1,200 0.0012% 0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表决情况:
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占中小投资 占中小投资 占中小投资
股份类别
者所持有效 者所持有效 者所持有效
股数 股数 股数
表决权股份 表决权股份 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比例 总数的比例 总数的比例
A股 2,360 66.2921% 1,200 33.7079% 0 0.0000%
四、见证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意见
公司聘请的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2019]盈沪意
见字第D119号《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佩蒂动物营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结论意见如下: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等事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 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佩蒂动物营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
议》;
(二) 《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佩蒂动物营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三)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佩蒂动物营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