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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佩蒂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11-28  

						                          佩蒂动物营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佩蒂动物营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

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我们本着认真负责、独立判断的原则,现就 2019 年 11 月 26 日召开公司第二届

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具体如下:

    一、关于募投项目延期调整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对年产 2,500 吨植物咬胶、500 吨营养肉质零食生产线项目的延

期调整是根据业务开展实际情况和计划作出的审慎决定,符合上述募投项目本身实际情况和项目特

点,不会对公司当前业务开展产生不利影响,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相

关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投向及相关募投项目可行性、经济效益的情形,不

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年产 2,500 吨植物咬胶、500 吨

营养肉质零食生产线项目”的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日期作出调整。

    二、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本次公司使用不超过 2,500 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

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及资金成本,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

金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节省财务成本,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 2,5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独立董事:佟爱琴 谢志镭     刘俐君

                                                                    日期:2019 年 11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