佩蒂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3-07
佩蒂动物营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
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相关管理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佩蒂动物营养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独立判断、实事求是的原则,现就 2020 年 3
月 6 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 《关于为新西兰子公司提供新增银行贷款跨境担保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此次为全资子公司新西兰北岛小镇宠物食品有限公司提供新增不超
过 500 万美元的银行贷款跨境担保事项,其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
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
为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公司对外担保制度》等有
关规定,符合公司发展战略需要,有利于公司在新西兰的项目进展,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为新西兰北岛小镇宠物食品有限公司提供的跨境担保。
独立董事:佟爱琴 谢志镭 刘俐君
2020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