佩蒂股份: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0-04-20
佩蒂动物营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佩蒂动物营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佩蒂动物营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
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佩蒂动物营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
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19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
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并有效实施,客观评价其有效性,
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
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地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财务数据
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经营效率、管理效果得到显著提升,进一步促进公司发展战略的推进及发
展目标的实现。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
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
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在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
内部监督等各个方面已经建立了规范、完整、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具有合规性、完整性和
有效性,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有效运行,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的正常进行。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要求,于2019年12月31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财务报表相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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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的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
结论的因素。
公司已经建立的内部控制体系在完整性、合规性、有效性等方面不存在重大缺陷。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公司基本情况
佩蒂动物营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系由温州佩蒂动物营养科技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由陈振
标、郑香兰、陈振录等11人为发起人的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6月9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888号文核准,公司首次向社会
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000万股,于2017年7月1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截至2019
年12月31日止,公司发行股本总数146,607,000股。
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03007441123125;注册地址:平阳县水头镇工业园区宠乐路2
号;法人代表:陈振标;注册资本:人民币14,635.2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从事宠物食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为畜皮咬胶、植物咬胶、
营养肉质零食、鸟食及可食用小动物玩具、烘焙饼干等系列产品。公司主营业务定位于宠物食品
的研发、生产及销售,根据国家统计局2017年修订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
公司属于“C13农副食品加工业”大类下的“C132 饲料加工”;根据中国证监会于2012年11月发布的
《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属行业为“C13农副食品加工业”。
(二)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
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佩蒂动物营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康贝宠物食品有限公司、上海禾
仕嘉商贸有限公司、温州顺通电子加速器有限公司、越南好嚼有限公司、温州贝家宠物乐园有限
公司、泰州乐派宠物营养有限公司、上海宠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宠域投资管理中心(有限
合伙)、上海宠赢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上海智宠宠物服务有限公司、越南巴啦啦食品有限
公司、新西兰北岛小镇宠物食品有限公司、佩蒂智创(杭州)宠物科技有限公司、BOP Industries
Limited、Alpine Export NZ Limited、德信皮业(越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千百仓商贸有限公司、
上海哈宠实业有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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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组织
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资金活动、筹资业务、采购业务、销售业务、
资产管理、对外担保活动、内部审计、财务报告、控股子公司管理、信息系统等;重点关注的高
风险领域主要包括:销售合同签署、销售收款控制、成本费用资金支付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
存在重大遗漏。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
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
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
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定量标准以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作为衡
量指标。
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利润表相关的,以营业收入指标衡量。如果该缺陷单
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小于营业收入的1%,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超
过营业收入的1%但小于1.5%,则为重要缺陷;如果超过营业收入的1.5%,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资产管理相关的,以资产总额指标衡量。如果该缺陷
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小于资产总额的0.5%,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
果超过资产总额的0.5%但小于1%认定为重要缺陷;如果超过资产总额1%,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重大缺陷的迹象包括:控制环境无效;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舞弊
行为;注册会计师发现的却未被公司内部控制识别的当期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审计委员会和
审计部门对公司的对外财务报告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2)财务报告重要缺陷的迹象包括: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未建立反舞
弊程序和控制措施;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
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
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完整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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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
标准参照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执行。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非财务报告缺陷认定主要以缺陷对业
务流程有效性的影响程度、发生的可能性作判定。
非财务报告重大缺陷的迹象包括:违犯国家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程序不科学、
制度缺失可能导致内部控制系统性失效、重大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其他对公司负面影响重大
的情形。
非财务报告重要缺陷的迹象包括:重要业务制度或流程存在的缺陷;决策程序出现重大失误;
关键岗位人员流失严重;内部控制内部监督发现的重要缺陷未及时整改;其他对公司产生较大负
面影响的情形。
非财务报告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四)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截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未发现公司财
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 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截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未发现公司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四、公司建立内部控制制度的目标和遵循的原则
(一)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目标
1、建立和完善符合现代管理要求的公司治理结构及内部组织架构,形成科学的决策机制、执
行机制和监督机制,保证公司经营管理目标的实现;
2、建立有效的风险控制系统,强化风险管理,保证公司各项经营业务活动的正常有序运行;
3、建立良好的公司内部经营环境,防止并及时发现、纠正各种错误、舞弊行为,保护公司财
产的安全、完整,保证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4、确保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贯彻执行。
(二)公司建立内部控制遵循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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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内部控制的建立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2、内部控制的建立应根据公司实际情况,针对业务过程中的关键控制点,将该制度落实到决
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3、内部控制的建立应保证公司机构、岗位及其职责权限的合理设置和分工,坚持不相容职务
相互分离,确保不同机构和岗位之间权责分明、相互制约、相互监督,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拥
有超越内部控制的权力;
4、内部控制的建立要遵循成本与效益原则,尽量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控制效果;
5、内部控制应随着外部环境的变化、公司业务职能的调整和管理要求的提高,不断修订和完
善。
五、公司内部控制的有关情况
公司2019年12月31日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设置与执行情况如下:
(一)公司的内部控制结构
1、内部控制环境
(1)公司坚持“诚信、创新、发展”的发展理念,积极向员工传达公司的价值观念和经营原则,
建立和发展“爱心事业、乐宠生活”的企业文化:充分尊重每一位员工,鼓励员工不断提高工作技
能,与公司共同成长;关注公司所处内外部环境的变化与发展、适时更新完善发展战略;互相沟
通、互相支持。
(2)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
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建立了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和
科学的议事规则,制定了符合公司发展要求的各项规则和制度,明确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
职责权限,形成了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分别按其职责行
使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股东大会享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合法权利,依法行使对公
司经营方针、筹资、投资、利润分配等重大事项的决定权。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执行股东大
会决议,依法行使公司的经营管理权。
(3)公司制定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
等制度文件,对公司治理层的人员组成、职责权限、决策程序、议事规则等作了明确规定。目前
公司董事会共有董事7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设董事长1名,均具有丰富的从业经验或较高的资
历和良好的社会威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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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设立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4个专门委员会,除
战略委员会外,独立董事担任各个专业委员会的召集人,并在各个委员会占据多数,涉及专业领
域的事务须经过专业委员会审议后提交董事会,以利于独立董事以及相应专业背景的董事更好地
发挥作用。
此外,公司设立了监事会、内部审计机构,建立了有效的监督机制,内部监督机构的设置,
符合《公司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企业各项决议的实施及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起到了
不可忽视的监督作用。
(4)管理层重视建全现有的公司监督机制,并与时俱进、积极创新,努力规避企业的各类风
险。
(5)公司从经营活动和管理的实际需要出发,本着“权责明确、科学分工、责任到人”的原则,
建立了比较完整、完善的岗位职责体系,不但确定了各部门(岗位)职责,还指定部门负责人,
明确划分部门和员工个人的职责范围,更重要的是,对重要岗位和特殊岗位,建立了重点监督的
机制。
公司对销售收款、货币资金管理等方面制定了销售、财务等方面的相应的审批制度,这些制
度对销售货款、现金收支等审批权限、岗位职责作了明确的规定。
公司对采购付款、费用报销等方面制定了采购、财务等方面的相应的审批制度,这些制度对
于各种款项支付、费用报销的审批部门、审批权限及责任、审批程序作了详细的规定。
公司对重大资产经营决策、投融资、关联方交易等方面制定了《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对外
担保管理制度》、《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相应的审批制度,这些制度对决策程序、审批权限等作
了详细的规定。
(6)人力资源政策与实务人才是企业发展的关键,公司成立了人力资源部门,制定了相应的
管理制度,对人事雇佣、培训、考核、晋升、调动和退出方面等作了详细规定。
2、风险评估过程
内部控制制度的实际执行过程中,公司对可能产生的风险进行持续有效的识别和评估,并及
时制定相应的风险应对措施。公司可能产生的风险主要来自于以下方面:可能出现的监管和经营
环境的变化、新员工的加入、新信息系统的使用或对原系统进行升级、业务快速发展、新技术、
新会计准则等。
3、信息系统与沟通
公司为了及时、有效地向管理层提供业绩报告以及各类内外部信息,建立了有效的信息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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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制定了《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等相关制度,使公司内部
政令送达、信息传递有章可循,有标可依;二是建立了信息化系统,使公司内部可以多地线上协
同办公,极大提升了办公效率,力争以信息化为先导促进企业向现代化、集约化发展。
另一方面,畅通的沟通渠道和有效的协调机制,使工作人员能及时取得他们在执行、管理和
控制企业经营过程中所需信息,并交换这些信息,不但提高了一线员工的工作效率,更提高了管
理层的决策和反应速度。
同时,与客户、供应商、监管者和其他外部人士的有效沟通,使公司管理层面对各种变化能
够及时地采取行动,合理地规避企业风险、进一步提高管理层决策的科学性、有效性、合理性。
4、控制活动
为保证各项目标的实现,公司建立了相关的控制程序,主要包括:交易授权控制、责任分工
控制、凭证与记录控制、资产接触与记录使用控制、独立稽查控制等。
(1)交易授权控制:明确了授权批准的范围、权限、程序、责任等相关内容,单位内部的各
级管理层必须在授权范围内行使相应的职权,经办人员也必须在授权范围内办理经济业务。
(2)责任分工控制:合理设置分工,科学划分职责权限,贯彻不相容职务相分离及每一个人
工作能自动检查另一个人或更多人工作的原则,形成相互制衡机制。不相容的职务主要包括:授
权批准与业务经办、业务经办与会计记录、会计记录与财产保管、业务经办与业务稽核、授权批
准与监督检查等。
(3)凭证与记录控制:合理制定了凭证流转程序,经营人员在执行交易时能及时编制有关凭
证,编制的凭证及时送交会计部门以便记录,已登账凭证依序归档。各种交易必须作相关记录(如:
员工工资记录、销售发票等),并且将记录同相应的分录独立比较。
(4)资产接触与记录使用控制:严格限制未经授权的人员对财产的直接接触,采取定期盘点、
财产记录、账实核对、财产保险等措施,以使各种财产安全完整。
(5)独立稽查控制:公司设置专门的内审部门,对货币资金、有价证券、凭证和账簿记录、
物资采购、付款、工资管理等方面进行审查、考核。
5、对控制的监督
公司已建立了以监事会、独立董事和内部审计部为主的监督体系,对公司、分公司及附属子
公司内部控制建立的完善性和有效执行进行持续的监督机制,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能够得以有效
的执行。
(二)公司主要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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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已对内部控制制度的设计和执行的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估,现对公司主要内部控制制度
的执行情况和存在的问题说明如下:
1、货币资金的收支和保管业务,公司已建立了较严格的授权批准程序,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
不相容岗位已作分离,相关机构和人员存在相互制约关系。公司已按国务院《现金管理暂行条例》、
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办法》和财政部《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6号——资金活动》,制定了
《财务管理制度》,规定公司应根据实际需要合理核实现金的库存限额、严禁白条抵库和任意挪用
现金、一切现金收付都必须有合法的原始凭证等现金管理制度和银行账户印签实行分管并用制、
不准签发空头支票等银行存款管理制度。因此,公司不存在影响货币资金安全不当之处。
2、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募集资金均存放于董事会决定
的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在募集资金到位后的一个月内均与项目实施主体、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
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截至本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募
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和变更用途等事项,均严格遵守了上述规定,未发现有违反上述规定的情形。
3、公司建立了完善的采购管理体系,依据《采购业务内控制度》具体运作。根据需采购物资
的性质,公司所有采购物资可划分为原材料、辅料、包装材料、设备与配件及其他物资五大类。
原材料、辅料、包装材料等主要材料的采购,由采购部根据业务计划部提供的订单计划,并结合
产品物料需求清单、材料库存情况制定采购计划,经总经理审核后实施。设备与配件及其他物资
等特定资产由采购部根据公司具体要求进行专项采购。
4、公司已建立了较完备的成本费用控制系统,基本能做好成本费用管理的各项基础工作、明
确费用的开支标准和范围,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考核制度。公司在成本费用管理的控制方面没有重
大漏洞。
5、公司制定了《销售内部控制制度》和《应收账款及结算管理制度》,对岗位设置与分工、
销售与收款管理等相关内容作了明确规定。公司在销售和回款控制、销售审核管理的控制方面没
有重大的漏洞。
6、公司已建立了较科学的固定资产管理程序及工程项目决策程序,明确了各层次固定资产的
采购权限,并制定了较完善的请购、审批、采购、验收报告程序,但工程项目支出的计划和预算
控制制度尚未完善。公司在固定资产及工程项目的控制方面没有重大的漏洞。
7、为严格控制投资风险,公司建立了较科学的对外投资决策程序,制定了《对外投资管理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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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对外投资的批准权限按不同的投资额分别由公司不同层次的权力机构决策,严格控制投资风
险。公司没有严重偏离公司投资政策和程序的行为。
8、公司能够较严格地控制担保行为,制定了《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明确对担保业务应进行
风险评估,规定了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担保事项的具体流程和担保的日常管理,以防范潜在的
风险,避免和减少可能发生的损失。
9、公司制定了《内部审计制度》,在董事会下设立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
其中独立董事二名,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在审计委员会下设立内部审计部,审
计部在审计委员会指导下独立开展审计工作,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
10、公司将子公司及分公司的规范运作、人事管理、财务资金及担保管理、投资管理等纳入
统一的管理体系,并制定了《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等内部控制制度,公司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要求,行使对控股子公司及分公司的重大事项管理,及时、有效地对控股子公
司进行管理、指导及监督。
六、对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认定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及其他
法律法规规章建立的现有内部控制基本能够适应公司管理的要求,能够对编制真实、完整、公允
的财务报表提供合理的保证,能够对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健康运行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单位内
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提供保证。
下一步,公司拟采取下列措施进一步提升公司内部控制水平:
(一)建立全面预算制度,明确预算管理体制以及各预算执行单位的职责权限、授权批准程
序和工作协调机制。
(二)加强内部审计的监督作用,扩大内部审计覆盖范围,提高内部审计人员的专业技能,
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的监督作用,防范公司经营风险。
综上,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按照财政部等五部委颁发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规定的
标准于2019年12月31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财务报表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
七、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的说明。
特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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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