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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佩蒂股份: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俐君)2021-04-28  

                        佩蒂动物营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佩蒂动物营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俐君)


佩蒂动物营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本人作为佩蒂动物营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

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依法促进公

司规范运作,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涉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事项独立、客观地发表相关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

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就 2020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 出席会议情况

       2020 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 11 次,本人应出席会议 11 次,实际出席会议 11 次,无

缺席或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情形,共对 51 项议案做出投票表决,投出赞成票 51 票,无反对或弃

权票。在此期间,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勤勉尽责,独立表达意见,与管理层保

持充分沟通,审慎行使表决权。

       本人认为:公司 2020 年度历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参会人员资格、议案表决程序均符合

法定程序,各项议案的审议结果合法有效,所有重大事项均严格履行了相应审议程序,并履行了

信息披露义务。

二、 发表事前认可意见或独立意见情况

       2020 年,本人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

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着认真负责和勤勉的态度,

坚持独立判断,对公司关联交易、聘任审计机构等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对董事会审议的利润

分配、股权激励、再融资、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2020 年度,本人与公司其他两位独立董事共同发表事前认可意见或独立意见情况如下:

序号             文件名称          披露日期                     主要内容
1.       独立董事关于补充确认      2020 年 1   对于公司补充确认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佩蒂动物营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   月 18 日    给予事前认可
      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补充确认
                                2020 年 1   对于公司补充确认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2.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
                                 月 18 日   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项的独立意见
                                            (1)关于《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
                                            件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2)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独立意
                                            见
                                            (3)关于《2019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二次修订稿)》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                (4)关于《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
                                2020 年 2
3.    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                报告(修订稿)》的独立意见
                                 月 20 日
      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5)关于延长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股东大会
                                            决议有效期的独立意见
                                            (6)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
                                            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具体事宜有效期的独立
                                            意见
                                            (7)关于全资子公司租赁房产暨关联交易的独立
                                            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
                                2020 年 2   《关于全资子公司租赁房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4.    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
                                 月 20 日   的独立意见
      项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
                                2020 年 3   (1)《关于为新西兰子公司提供新增银行贷款跨
5.    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
                                 月7日      境担保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项的独立意见
                                            (1)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对外担保情况的核查的独立意见
                                            (2)关于《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的独立意见
                                            (3)关于《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                (4)关于《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
                                2020 年 4
6.    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                见
                                 月 20 日
      项的独立意见                          (5)关于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019 年度
                                            薪酬情况及 2020 年度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6)关于确认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7)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8)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9)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    2020 年 4   (1)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7.
      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     月 20 日   (2)关于确认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
佩蒂动物营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1)《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自筹资金
                                              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
                                  2020 年 5   (2)《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8.      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
                                   月 21 日   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项的独立意见
                                              (3)《关于延长对全资子公司跨境担保期限的议
                                              案》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
                                  2020 年 7   (1)《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自筹资金
9.      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
                                   月 28 日   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项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
                                  2020 年 8   (1)《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自筹资金
10.     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
                                   月 20 日   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的独立意见
                                              (1)关于 2020 年半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                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和上市公司对外
                                  2020 年 8
11.     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                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月 27 日
        项的独立意见                          (2)《关于募集资金 2020 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的独立意见

三、 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以及战略委员会等四个专门委

员会。本人任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提名委员会委员。

      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薪酬和考核委员

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密切关注相关事项,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进行审

核,审查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责任和义务。

      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本人严格依照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提名委员会工作

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履行相关职责,充分发挥了提名委员会委员的作用。2019 年,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变化。

四、 重点关注的事项

(一)关联交易及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情况

      2020 年度,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均为日常关联交易,无偶发关联交易。本人认为,公司在

2020 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日常经营活动所必需,定价遵循市场公允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不会对关联方

形成依赖。
佩蒂动物营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经相关核查,公司在 2020 年度严格执行了证监发[2003]56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

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等文件的相关规定,2020 年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

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形。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通过对行业、公司经营情况的调查和了解,本人认为,公司 2020 年董事、监事及高管薪酬

处于合理水平。

(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20 年度,本人对公司外部审计情况进行了相关核查,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格、业务经验与能力,能勤勉尽责,独立发表审计意见,

有效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本人同意公司继续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任公司 2021 年度的审计机构。

(四)内部控制情况

    2020 年,作为财务专业独立董事,本人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三会”决议

的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和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查阅有关资料,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

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020 年度,通过对公司内部控制活动进行持续关注,本人认为公司在内部环境、风险评估、

控制活动、内部监督等方面建立了规范、完整和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能够保证公司经营管理的

正常进行,能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有效的内部

控制。

(五)利润分配情况

    本人认为,公司在 2020 年度未实施利润分配符合公司实际和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等情形。

(六)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

    本人在 2020 年还重点关注了公司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认为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

金的管理和使用严格遵守了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不存在违规改变或使用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股东或公司

利益的情形。

(七)投资者权益保护工作
佩蒂动物营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通过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本人认为,公司能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

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公平地完成信息披露工

作。

       2、积极主动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尤其是出台的新政新规,加深对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

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等方面的认识和理解,提高保护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能力。

       3、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三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和业务发展等

相关事项,查阅有关资料,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 其他相关说明

       2020 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不存在提议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的情况,不存在独立聘

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也未提议更换或解聘会计师事务等情况。

       2020 年,在本人履行职责的过程中,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相关人员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

和支持,在此本人表示衷心感谢!本人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勤

勉尽责,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积极维护全体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报告人(刘俐君):__________

                                                                         2021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