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佩蒂股份: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2021-08-30  

                                                                                            佩蒂动物营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300673                         证券简称:佩蒂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9




     佩蒂动物营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
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        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               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                  被委托人姓名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佩蒂股份                     股票代码                       300673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唐照波                                      王海涛
办公地址                           浙江省平阳县水头镇工业园区宠乐路 2 号 浙江省平阳县水头镇工业园区宠乐路 2 号
电话                               0577-58189955                               0577-58125511
电子信箱                           cpet@peidibrand.com                         wanght@peidibrand.com


2、主要财务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711,406,135.94            581,697,506.04                        22.3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64,957,449.94             43,280,367.88                        50.0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62,186,562.53             40,758,472.10                        52.57%
益后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76,007,505.65             13,242,342.14                    -673.97%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6                        0.17                       52.94%




                                                                                                                            1
                                                                   佩蒂动物营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26                         0.17                      52.9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97%                        3.56%                        0.41%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2,058,709,457.87            2,008,983,686.89                         2.4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1,643,920,759.20            1,615,283,633.91                         1.77%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                  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16,771                                           0                                          0
                                        股东总数(如有)                            的股东总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陈振标                   境内自然人                31.43%          79,650,000         59,737,500
陈振录                   境内自然人                12.05%          30,542,400         22,906,800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境外法人                   3.44%           8,713,193
郑香兰                   境内自然人                 3.20%           8,100,000          6,075,000
陈林艺                   境内自然人                 2.58%           6,548,100                      质押          1,518,987
江苏疌泉毅达融京股权并
                       境内非国有法人               2.14%           5,427,408
购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陈宝琳                   境内自然人                 2.08%           5,262,450
林明霞                   境内自然人                 1.58%           4,003,000
中国工商银行-中银收益
                       其他                         1.08%           2,741,600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前海开源沪港深农业
                       其他                         0.80%           2,035,246
主题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LOF)
                       关联关系说明:股东陈振标与股东郑香兰为夫妻关系,股东陈振标与股东陈振录为兄弟关系,
                       股东林明霞系股东陈振标、股东陈振录的兄嫂,股东林明霞系股东陈宝琳、股东陈林艺的母亲,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 股东陈宝琳与股东陈林艺系姐弟关系。
行动的说明             一致行动说明:股东陈振标与股东郑香兰为夫妻关系,共同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陈振标、
                       陈振录系兄弟关系,同为公司董事会成员,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除此之外,公司未知上述股东是否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
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 股东陈林艺通过信用账户持有 150 股。
(如有)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 适用 √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2
                                                               佩蒂动物营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2021年5月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
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及其他相关议案,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72,000万元(含72,000万元),
将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投资于“新西兰年产3万吨高品质宠物湿粮项目”、“年产5万吨新型宠物食品项目”和“补充
流动资金项目”等。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有效期为十二个月,自发行方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计算。
    2021年5月27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及相关文件。
    2021年6月11日,公司召开的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了关于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全部议案。2021年6
月12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21-057)。
    2021年8月5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受理佩蒂动物营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1〕382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报送的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
集说明书及相关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申请文件齐备,决定予以受理。2021年8月7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获受理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64)、《债券募集说明书(申报稿)》、《法律意见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
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按
照相关规定,严格遵守信息披露、文件报送等相关要求,并根据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