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佩蒂股份: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02-11  

                         证券代码:300673         证券简称:佩蒂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1
 债券代码:123133         债券简称:佩蒂转债




                 佩蒂动物营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会议召开情况

(一) 会议届次:本次会议为佩蒂动物营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召开时间:
 1、    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2月11日(星期五)下午15:00。
 2、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年2月11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2月11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任意时间。
(三)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平阳县水头镇工业园区宠乐路2号本公司四楼会议
室。
(四) 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五)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六)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振标先生。
(七)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审议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
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会议的召开不需要其他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必要的程
序。

二、    会议出席情况


                                      1
(一) 股东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股东代表总人数(人)                          19
代表股份数(股)                                              129,053,200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50.926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股东代表人数(人)                                6
       代表股份数(股)                                       128,877,450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50.857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股东代表人数(人)                           13
       代表股份数(股)                                           175,750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0.0694%

(二) 中小投资者出席会议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代表总人数(人)                        13
代表股份数(股)                                                  175,750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0.069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投资者/代表人数(人)                              0
       代表股份数(股)                                                    0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代表人数(人)                         13
       代表股份数(股)                                           175,750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0.0694%
(三) 出席和列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上海市锦
天城律师事务所委派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三、   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出席会议的股东
或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对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进行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议案 1.00《关于变更部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2
                                          总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占出席本              占出席本             占出席本
股份类                       次股东大              次股东大             次股东大
别                           会有效表              会有效表             会有效表
               股数                      股数                 股数
                             决权股份              决权股份             决权股份
                             总数的比              总数的比             总数的比
                               例                      例                   例
 A股        128,978,450 99.9421%         70,900    0.0549%     3,850    0.0030%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表决情况: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占出席本              占出席本             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              次股东大             次股东大
股份类
                             会中小投              会中小投             会中小投
别
               股数          资者所持    股数      资者所持   股数      资者所持
                             有效表决              有效表决             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              权股份总             权股份总
                             数的比例              数的比例             数的比例
 A股            101,000 57.4680%         70,900 40.3414%       3,850    2.1906%

四、     法律意见书意见

     公司聘请的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上海
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佩蒂动物营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之法律意见书》(案号:01G20212329-1),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结论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等相关事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
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     备查文件

     全体与会董事签署确认的《佩蒂动物营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

                                          3
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佩蒂动物营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二月十一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