佩蒂股份: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03-08
证券代码:300673 证券简称:佩蒂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4
债券代码:123133 债券简称:佩蒂转债
佩蒂动物营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会议召开情况
本次会议为佩蒂动物营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
次会议(临时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1. 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2年3月1日以通讯或书面通知等方式发出;
2. 会议召开的时间:2022年3月7日上午10:00;
3.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方式;
4. 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平阳县水头镇工业园区宠乐路2号公司四楼会议室;
5. 会议召集人:监事会主席邓昭纯先生;
6. 会议主持人:监事会主席邓昭纯先生;
7. 会议表决方式:投票表决;
8. 出席情况: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3名,实际参会监事3名,无监事缺席会议,
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列席会议;
9. 会议的合法、合规性说明: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
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管理制度
的相关规定。
二、 会议审议情况
(一)逐项审议并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审议情况如下:
1、回购股份的目的及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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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为了增强投资者信
心,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并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管理人
员和核心骨干人员的积极性,促进公司健康稳定长远发展,根据公司股价的实际情况,
并充分考虑到公司目前的财务状况、经营情况和发展战略等因素,公司拟回购部分股
份,未来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以及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
公司债券。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获得通过。
2、公司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规定的相关条件:
(1) 公司股票上市已满一年;
(2) 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 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 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
(5) 中国证监会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获得通过。
3、回购方式
公司拟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获得通过。
4、回购价格
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6.00元/股,该回购价格上限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决议
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即26.47元/股)。
自审议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董事会会议通过之日起至回购完成前,若公司实施派
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拆细、缩股、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
价除权除息之日起,公司有权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
回购价格上限。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获得通过。
5、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为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获得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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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回购股份的用途
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的合计数量为370万股,其
他部分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公司如未能在回购实施完成日之后36个月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
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如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本回购
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施。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获得通过。
7、回购股份的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拟使用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7,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0万元。
以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26.00元/股为基准,以回购总金额下限人民币7,000万元测
算,预计回购数量为269.23万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0624%;以回购金额上限人
民币10,000万元测算,预计回购数量为384.61万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5177%。
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获得通过。
8、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获得通过。
9、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公司本次回购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
月,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本回购方案实施完毕:
①在回购期限内,如果回购资金总额达到可执行最高限额(差额资金不足以回购
1手股份),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②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
之日起提前届满。
③回购方案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十个交易日以上的,回
购期限可予以顺延,顺延后不得超出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最长期限。
(2)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票:
①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
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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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③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
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④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3)公司不得在以下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①开盘集合竞价;
②收盘前半小时内;
③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获得通过。
10、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转让的相关安排,以及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
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的合计数量为370万股,其
他部分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公司如未能按照上述计划在回购实施完成日之后36个月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
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并将依据《公司法》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关决
策程序并通知所有债权人,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如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
策实施。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获得通过。
11、授权事项
为了顺利实施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法
律法规规定范围内,以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原则,负责具体办理本次回购
股份的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制订并具体实施回购方案,在回购实施期限内择机回购公司股份,包括但
不限于实施的时间、价格、数量等,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2)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须由董事会重新表
决的事项外,依据市场条件、股价表现、公司实际情况等综合决定继续实施、调整实
施本次回购方案,办理与股份回购有关的其他事宜。
(3)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相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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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
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
(5)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回购股份所必需的事项。
授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至公司完成本次回购股份
事项之日止。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已预
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使用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
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4,820.34万元。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一)与会监事签署确认的《佩蒂动物营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
次会议决议》;
(二)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佩蒂动物营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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