佩蒂动物营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2022 年年度报告》的书面审核意见 根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及其它相关规定,我们作为佩蒂动物营 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监事,认真审核了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发表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 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 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佩蒂动物营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五日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