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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大基因: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的核查意见2019-04-25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深圳
 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大基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就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审慎尽职调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
 复》(证监许可[2017]1023 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 4,010 万股新股,募集资金
 总额为 546,964,000 元,扣减不含税发行费用 63,102,660.38 元,实际募集资金
 净额 483,861,339.62 元。以上募集资金到账情况已由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于 2017 年 7 月 11 日出具的安永华明(2017)验字第 61098952_H01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与管理制度。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及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截至 2018 年 12    利息收入扣
                           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专户
                                          月 31 日已投入募   除手续费支
序号      项目名称       承诺投资金额                                          余额
                                             投项目金额          出
                               A                                             D=A-B+C
                                                  B              C
 1      医学检验解决方
                              21,648.48          21,697.35         72.93           24.06
        案平台升级项目

1.1     深圳医学检验解
        决方案平台升级         8,230.84           8,226.53         13.82           18.13
              项目


                                           1
1.2     天津医学检验解
        决方案平台升级      6,299.94        6,325.01      31.00           5.93
              项目
1.3     武汉医学检验解
        决方案平台升级      7,117.70        7,145.81      28.11               -
              项目
2       基因组学研究中
          心建设项目       10,741.35       10,787.66      46.31               -

3       信息系统建设项
                           15,996.30        7,454.94     234.09       8,775.45
              目

             合计          48,386.13       39,939.95     353.33       8,799.51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399,399,462.61
元,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人民币 3,533,255.07 元,募集资金余额为
人民币 87,995,132.08 元(含利息收入)。

       三、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投资目的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逐步投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在暂时闲置的募
集资金。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保证不
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情况下,为公司和股东创造较
多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运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品种应为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
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
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
告。

      (三)投资额度和投资期限

      结合募投项目实施进度与计划,以及当前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公司拟使用
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

                                       2
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在决议有效期与授权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使用闲
置募集资金购买的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含)。

    (四)投资决议有效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五)决策程序

    本次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需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由公司
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分别发表独立意见、核查意见,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六)实施方式

    在董事会决议有效期内和授权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在额度范
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实施事宜。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要求,及时披露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和
执行情况。

    (八)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理财产品发行主体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管理措施情况

    (一)投资风险
    1、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
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投资的
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3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闲置募集资金不得用于证券投资等风险
投资;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时,将选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并提
供保本承诺、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投资产品,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
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公司财务部应建立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
的净值变动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盈利能力等风险因素,将
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上述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
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坚持规范运作,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
以及确保公司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
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
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公司将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的
理财,可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相关审议程序与审核意见

    (一)董事会审批意见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议案》,结合募投项目实施进度与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公司董事会
决定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
行理财产品,使用额度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该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一年的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二)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在保证募集资金投
                                   4
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
定的投资收益。该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相关决策和审议程
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
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人民币 8,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继续进行现金管理,该
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的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监事会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不影响公司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能够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
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该事项相关决
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因此,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人民币 8,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继续进行现
金管理,该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七、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公司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公司募集
资金账户情况等资料,中信证券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且独立董事已发表了独立意见,
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合法合
规,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投资收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
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
同意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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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路明                     焦延延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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