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大基因: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021年付息公告2021-04-22
证券代码:300676 证券简称:华大基因 公告编号:2021-040
债券代码:149105 债券简称:20 华大 01
债券代码:149106 债券简称:20 华大 02
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2021年付息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债券名称: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本期债券分为两个品种,品种一:债
券简称为“20 华大 01”,债券代码为“149105”;品种二:债券简称为“20 华大
02”,债券代码为“149106”。
2、债权登记日:2021 年 4 月 26 日。凡在 2021 年 4 月 26 日(含当日)前买
入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2021 年 4 月 26 日(含当日)前
卖出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
3、债券付息日:2021 年 4 月 27 日。公司将于 2021 年 4 月 27 日支付 2020
年 4 月 27 日至 2021 年 4 月 26 日期间的利息。
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
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将于 2021 年 4 月 27 日支付自 2020 年 4 月 27 日至 2021 年
4 月 26 日期间的利息,为保证付息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公司 2020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的基本信息如下:
品种一 品种二
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
债券名称 2020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 2020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
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 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
债券简称 20 华大 01 20 华大 02
债券代码 149105 149106
发行价格 100 元/张
发行总额 3 亿元 2 亿元
本期债券为 3 年期,附第 2 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赎回
债券期限
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债券利率 品种一的票面年利率 3.50% 品种二的票面年利率 3.50%
对于本期债券品种一和品种二,发行人均有权决定在各品种债券存
续期的第 2 年末调整债券最后 1 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各品
发行人调整票面利 种债券存续期的第 2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 30 个交易日,在中
率选择权 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调整票面利率以及
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票面利率调整选择权,则对应债
券品种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
还本付息方式
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起息日 2020 年 4 月 27 日
付息日期为 2021 年至 2023 年每 付息日期为 2021 年至 2023 年每
年的 4 月 27 日。如发行人行使 年的 4 月 27 日。如发行人行使
赎回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品种一 赎回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品种二
的付息日为 2021 年至 2022 年每 的付息日为 2021 年至 2022 年每
年的 4 月 27 日;若投资者行使 年的 4 月 27 日;若投资者行使
付息日 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 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
的付息日为 2021 年至 2022 年每 的付息日为 2021 年至 2022 年每
年的 4 月 27 日。如遇法定节假 年的 4 月 27 日。如遇法定节假
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
不另计利息。 不另计利息。
本期债券品种一的兑付日期为 本期债券品种二的兑付日期为
2023 年 4 月 27 日。如发行人 2023 年 4 月 27 日。如发行人
行使赎回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品 行使赎回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品
种一兑付日期为 2022 年 4 月 种二兑付日期为 2022 年 4 月
27 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 27 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
兑付日
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 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
为 2022 年 4 月 27 日。如遇法 为 2022 年 4 月 27 日。如遇法
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 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
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 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
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信用评级 主体/债项:AA/ AAA
评级机构 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债券受托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管理人
由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 由深圳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提供
担保情况
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登记、代理债券派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
息、兑付机构 圳分公司)
二、 本期债券的本次付息方案
1、本付息期票面利率及派息额:公司本期债券品种一“20 华大 01”和品
种二“20 华大 02”的票面利率为 3.50%,每 10 张债券(面值为人民币 1,000
元)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35.00 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
有人实际每 10 张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28.00 元;本期债券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
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非居民企业(包
含 QFII、RQFII)债券持有人实际每 10 张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35.00 元。
2、本次付息计息期间:2020 年 4 月 27 日至 2021 年 4 月 26 日
3、本次付息债权登记日:2021 年 4 月 26 日
4、本次除息日:2021 年 4 月 27 日
5、本次付息日:2021 年 4 月 27 日
6、下一付息期起息日:2021 年 4 月 27 日
7、下一付息期票面利率:3.50%。
三、本次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至 2021 年 4 月 26 日(付息登记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
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债券持有人。2021 年 4 月 26 日(含当日)
前买入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2021 年 4 月 26 日(含当
日)前卖出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
四、本次付息办法
公司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付息。
在本次付息日 2 个交易日前,公司会将本期债券本次利息足额划付至中国结算
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
将本期债券的本次利息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
部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
五、关于本次付息对象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本期
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公司债券个人利息收入所得税,
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 20.0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
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 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
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2、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
[2018]108 号)规定,自 2018 年 11 月 7 日起至 2021 年 11 月 6 日止,对境外机构投
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
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除外。故本期债券非居民
企业(包含 QFII、RQFII)债券持有者取得的本期债券利息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
3、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其他债券持有者的债券利息所得税需自行缴纳。
六、本次付息相关机构
1、发行人: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深圳市盐田区洪安三街 21 号华大综合园 7 栋 7 层-14 层
联系人:徐茜
联系电话:0755-36307065
2、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联系人:潘绍明、蔡林峰
联系人电话:0755-23835065
3、登记结算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深南大道 2012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场 25 楼
联系电话:0755-21899999
特此公告。
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