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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大基因: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5-14  

                        证券代码:300676         证券简称:华大基因           公告编号:2021-066


                   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
会议于2021年5月11日通过电子邮件形式送达至全体监事,通知中包括会议的相
关材料,同时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内容和方式。

    2、本次监事会于2021年5月1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
方式进行表决(其中监事李松岗、李雯琪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

    3、本次监事会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名。

    4、本次监事会由监事会主席李松岗先生召集和主持。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
律法规和《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分配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发展规划需要,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为公司未来引进合适的
人才以及激励其他需要激励的员工预留了部分份额,预留份额暂时由霍守江先生
代为持有。按照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对认购对象的要求,公
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确定了由30名认购对象认购全部的1,648.8750
万份预留份额及相应的认购价格。根据《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
持股计划》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监事会同意上述预留份额
分配事项。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预留份额分配的对象是否符合条件进行核实后,认为:

    1、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分配拟定的持有人均符合《关于上市
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其他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
持有人条件,符合《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持
有人范围,其作为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
效。

    2、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分配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
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分配的情形,不存在公司向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
额认购对象提供垫资、担保、借贷等财务资助或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的情
形。

    3、公司实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的分配,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劳动
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使相关员工利益与公司长远发展更紧密地结合;有
利于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吸引
和保留优秀管理人才和业务骨干,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有利于公司
的持续发展。

    《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分配的公告》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