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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大基因: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5-29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深圳华大基因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
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公司按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经公司已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3%以上
的股东提名推荐汪建先生、尹烨先生、赵立见先生、杜玉涛女士、WANG HONGQI
(王洪琦)先生、王洪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经审阅上述非独立董事的履历及提交的文件资料,我们认为上述 6 名非独立
董事候选人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符合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
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
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已征得被提
名人本人同意,提名程序合法有效,换届选举的审议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
损害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同意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
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

    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经公司董事会提名推荐曹亚女士、杜兰女
士、吴育辉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上述独立董事的履历及提交的文件资料,我们认为上述 3 名独立董事
候选人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上市公
司董事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
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指引第 8 号——独立董事备案》等相关规定要求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公
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提名程序合法有效,换届
选举的审议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

     独立董事候选人曹亚女士、吴育辉先生已取得了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
事候选人杜兰女士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已书面承诺参加深圳证券交易
所组织的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
书。

     我们一致同意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并同意在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
资格和独立性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蒋昌建、徐爱民、吴育辉

                                                           2021 年 5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