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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大基因: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1-06-30  

                        债券简称:20 华大 01                                  债券代码:149105
债券简称:20 华大 02                                  债券代码:149106




                       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债券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二零二一年六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
公司 2020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深圳华
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等相关规定、公开信息披露文件以及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
大基因”、“公司”或“发行人”)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以及提供的相关资料等,
由本次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编
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
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信证券所作的承诺
或声明。




                                   1
    一、本次债券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588 号”文核准,深圳华大基
因股份有限公司获准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 10 亿元的公司债
券。2020 年 4 月 24 日-2020 年 4 月 27 日,公司成功发行人民币 5 亿元的深圳华
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本期
债券分为两个品种。
    1、20 华大 01 基本情况
    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
一期)(品种一)共募集资金人民币 3 亿元,为 3 年期品种,附第 2 年末发行人
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赎回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时票面利率为
3.50%,起息日为 2020 年 4 月 27 日。
    该品种债券于 2020 年 5 月 8 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该品种债券简称
为“20 华大 01”,代码为“149105”。
    2、20 华大 02 基本情况
    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
一期)(品种二)共募集资金人民币 2 亿元,为 3 年期品种,附第 2 年末发行人
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赎回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时票面利率为
3.50%,起息日为 2020 年 4 月 27 日。
    该品种债券于 2020 年 5 月 8 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该品种债券简称
为“20 华大 02”,代码为“149106”。
    二、本次公司债券的重大事项
    发行人于 2021 年 6 月发布《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
会和高级管理人员换届完成的公告》。根据该公告,发行人已于 2021 年 6 月 16
日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一次会议,完成了董事会、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换届聘任。发
行人对相关情况披露如下: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举和聘任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28 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了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
代表监事。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16 日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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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董
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第三
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等议案,完成了董事会、监事会的换届选举。
第三届董事会和监事会任期自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
三年。
    同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及变更法定
代表人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
监事会主席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会
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和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均为三年,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
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自
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根据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结果及相关决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监事会
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组成情况如下(相关人员简历见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公告):
    1、董事会成员
    非独立董事:汪建(董事长)、尹烨(副董事长)、赵立见、杜玉涛、WANG
HONGQI(王洪琦)、王洪涛
    独立董事:曹亚、杜兰、吴育辉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
一,独立董事的人数比例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
    2、监事会成员
    非职工代表监事:刘斯奇(监事会主席)、李雯琪
    职工代表监事:胡宇洁
    3、高级管理人员
    总经理:赵立见
    副总经理:杜玉涛、陈唯军、WANG HONGQI(王洪琦)、李宁、朱师达、
刘娜、陈轶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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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徐茜
    财务总监:王玉珏
    人力资源总监:霍守江
    以上人员均符合所任岗位的任职资格和要求,且三名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
独立性在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
议。上述人员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
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
行人的情形。
    (二)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届满离任情况
    1、董事的届满离任情况
    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孙英俊先生、陈鹏辉先生任期届满后不再担任公司
董事,亦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截至 2021 年 6 月 16 日,陈鹏辉先生未持有公
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孙英俊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449,300 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东深圳前海华大基因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
下简称华大投资)0.1361%的合伙份额,持有华大投资有限合伙人西藏生华创业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西藏生华)1.4213%合伙份额,西藏生华持
有华大投资 40.8053%的合伙份额,华大投资截至 2021 年 5 月 25 日持有公司股
份比例为 8.39%。
    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蒋昌建先生、徐爱民先生因连续任职公司独立董事六
年,任期届满后将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下设相关专门委员会职务,亦
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截至 2021 年 6 月 16 日,蒋昌建先生、徐爱民先生未持
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2、监事的届满离任情况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李松岗先生任期届满后不再担任公司监
事,亦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截至 2021 年 6 月 16 日,李松岗先生直接持有公
司股份 428,900 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东华大投资 0.3540%的合伙份额,持有
华大投资有限合伙人西藏生华 2.6530%合伙份额,西藏生华持有华大投资 40.8053%
的合伙份额,华大投资截至 2021 年 5 月 25 日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 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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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高级管理人员的届满离任情况
    尹烨先生于公司总经理任期届满后不再续任,将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副董
事长。截至 2021 年 6 月 16 日,尹烨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064,000 股;持有
公司 5%以上股东华大投资 0.2967%的合伙份额,持有华大投资有限合伙人西藏
生华 3.0320%合伙份额,西藏生华持有华大投资 40.8053%的合伙份额,华大投资
截至 2021 年 5 月 25 日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 8.39%;通过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
划持有 769.4750 万份额,占本员工持股计划总份额的比例 4.3750%。陈轶青先生
于公司财务总监任期届满后不再续任,将担任公司副总经理。截至 2021 年 6 月
16 日,陈轶青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4,100 股,通过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持有 384.7375 万份额,占本员工持股计划总份额的比例 2.1875%。
    李治平先生于人力资源总监任期届满后不再续任,继续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截至 2021 年 6 月 16 日,李治平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8,300 股;通过公司第一
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 274.8125 万份额,占本员工持股计划总份额的比例 1.5625%。
    截至 2021 年 6 月 16 日,上述任期届满离任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孙
英俊先生、陈鹏辉先生、蒋昌建先生、徐爱民先生、李松岗先生、尹烨先生、陈
轶青先生、李治平先生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任期届满后,其仍
将按规定遵守有效期内的相关任职承诺。任期届满且持有公司股份同时不再担任
公司董监高职务的孙英俊先生、李松岗先生和李治平先生,将遵守相关法规对于
上市公司离任董监高股份管理的相关规定。尹烨先生卸任公司总经理职务后继续
担任公司董事,陈轶青先生卸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后将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仍需
遵守相关法规对于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管理的相关规定。
    三、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职情况
    中信证券作为 20 华大 01、20 华大 02 的债券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
投资人的利益,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及时与发行人进
行了沟通,并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要求出具本临时受托管
理事务报告。
    中信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对公司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
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上市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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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及《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
会议规则》的有关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请投资者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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