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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大基因: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2022-12-06  

                        证券简称:华大基因                      证券代码:300676




          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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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本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监事保证本持股计划及其摘要内容的真实、准确和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方案主要条款与公司 2022 年
11 月 19 日公告的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内容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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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风险提示

   (一)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大基因或公司)第二期员
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持股计划)设立后将由公司自行管理,但能否达到计
划规模、目标存在不确定性;

   (二)有关本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出资金额、预计规模和具体实施方案
等属初步结果,能否完成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三)若员工认购资金较低时,本持股计划存在不能成立的风险;若员工
认购份额不足,本持股计划存在低于预计规模的风险;

   (四)股票价格受公司经营业绩、宏观经济周期、国内外政治经济形势及
投资者心理等多种复杂因素影响。因此,股票交易是有一定风险的投资活动,
投资者对此应有充分准备;

   (五)公司后续将根据规定披露相关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
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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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别提示

    本部分内容中的词语简称与“释义”部分保持一致。

    (一)《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员工持
股计划或持股计划)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

    (二)为配合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建立和完善员工、股东的利益共享
机制,公司推出本持股计划。

    (三)本持股计划遵循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不存在摊派、
强行分配等强制员工参加本持股计划的情形。

    (四)本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为公司(含子公司)的董事(不含独立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领军业务人员(以下简称持有人),初始设立时持有人总
人数不超过 23 人(不含预留份额),具体参加人数、名单将根据公司遴选分配及
员工实际缴款情况确定。

    (五)本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以及法律法规允许
的其他方式。公司不得向持有人提供垫资、担保、借贷等财务资助。本持股计划
不存在第三方为员工参与持股计划提供奖励、资助、兜底、补贴等安排的情形。
本持股计划拟筹集资金总额上限为 11,532.4066 万元,以“份”作为认购单位,
每份份额为 1.00 元,合计认购份额不超过 11,532.4066 万份。具体份额根据实际
出资缴款金额确定。

    (六)本持股计划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已回购的华大基因 A
股普通股股票(以下简称标的股票)。本持股计划持股规模不超过 400.0141 万股,
约占本持股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 41,391.4325 万股的 0.9664%。

    (七)本持股计划草案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将通过非交易过户等法律
法规允许的方式获得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公司回购专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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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账户回购股份的情况如下:

    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于 2020 年 5 月
15 日召开的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
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社
会公众股份,全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0 万元(含本数,下同),且不超过人民币 60,000 万元(含本数,下同),
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50 元/股。

    截至 2020 年 6 月 2 日,公司本次股份回购已实施完成。公司通过回购专用
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4,000,042 股,占公司公告日
总股本的比例为 0.9998%,成交的最高价格为 125.00 元/股,成交的最低价格为
109.10 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 481,774,610.08(不含交易费用)。其中,
4,000,000 股已于 2020 年 7 月 15 日以非交易过户形式过户至公司开立的“深圳
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专户,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 42
股。

    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
价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全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本次
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13,000 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26,000 万元,回购价格不
超过人民币 130 元/股。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将回
购资金总额由不低于人民币 13,0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26,000 万元调整为不低
于人民币 26,0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52,000 万元;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保持不变,
为不超过人民币 130 元/股,根据该回购价格上限相应调整回购股份数量。

    截至 2022 年 3 月 9 日,公司本次股份回购已实施完成。公司通过回购专用
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4,000,099 股,占公司公告日
总股本的比例为 0.9664%,成交的最高价格为 90.00 元/股,成交的最低价格为
74.45 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 336,337,476.54 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持股计划实施后,公司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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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单个员工所获股份权益对应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
司股本总额的 1%。本持股计划持有的股票总数不包括员工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上市前获得的股份、通过二级市场自行购买的股份及通过股权激励获得的股
份。最终标的股票的认购情况目前尚存在不确定性,本持股计划最终持有的标的
股票数量以实际执行情况为准。

    (八)本持股计划购买回购股份的价格为 28.83 元/股。

    (九)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锁定期及权益归属安排: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不超过 62 个月,本持股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标的股票权益分三期解锁,锁定期分
别为 16 个月、28 个月、40 个月,解锁比例分别为 30%、30%、40%,均自本持
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持
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

    本持股计划预留部分标的股票权益若在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前明
确分配情况,则在预留部分权益明确分配情况之日起满 16 个月后分三期解锁,
锁定期分别为 16 个月、28 个月、40 个月,解锁比例分别为 30%、30%、40%;
预留部分标的股票权益若在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后明确分配情况,则
在预留部分权益明确分配情况之日起满 16 个月后分两期解锁,锁定期分别为 16
个月、28 个月,解锁比例分别为 50%、50%。

    锁定期届满后,本持股计划所持股票权益将依据对应考核年度公司业绩考核
达成情况和持有人个人绩效考核实际结果分配至持有人,各期权益具体解锁情况
根据公司业绩指标达成情况和持有人考核结果确定。

    本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届满后自行终止,亦可在存续期届满后,对持股计划进
行展期,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 以上(含)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
事会审议通过后,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十)本持股计划由公司自行管理,公司成立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作
为持股计划的管理方,代表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表
决权、分红权、配股权、转增股份等资产收益权和公司法赋予给股东的其他权利),
公司采取了适当的风险防范和隔离措施切实维护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合法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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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在持股计划存续期间,管理委员会可聘请相关专业机构为持股计划日常管理
提供管理、咨询等服务。

    (十一)公司实施本持股计划的财务、会计处理及其税收等问题,按有关财
务制度、会计准则、税务制度规定执行,员工因本持股计划实施而需缴纳的相关
税费由员工个人自行承担。

    (十二)本持股计划与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持股计划份额,以上持有人与本
持股计划存在关联关系,在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本持股计划相关
议案时相关人员均将回避表决。除上述人员外,本持股计划与公司其他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十三)本持股计划实施后,将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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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录

声明................................................................................................................................ 1

风险提示........................................................................................................................ 2

特别提示........................................................................................................................ 3

释义................................................................................................................................ 8

一、持股计划的目的 ................................................................................................... 9

二、持股计划的基本原则 ........................................................................................... 9

三、持股计划持有人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 9

四、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股票来源、规模和购买价格及合理性说明 ............. 11

五、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锁定期、业绩考核 ......................................................... 14

六、存续期内公司融资时持股计划的参与方式 ..................................................... 17

七、持股计划的管理机构及管理模式 ..................................................................... 17

八、公司与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 ............................................................................. 23

九、持股计划的资产构成及权益分配 ..................................................................... 25

十、持股计划的变更、终止及持有人权益的处置 ................................................. 26

十一、持股计划存续期满后股份的处置办法 ......................................................... 28

十二、持股计划的会计处理 ..................................................................................... 29

十三、持股计划履行的程序 ..................................................................................... 29

十四、关联关系和一致行动关系说明 ..................................................................... 30

十五、其他重要事项 .................................................................................................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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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文中作如下释义:
华大基因/公司/本公
                   指       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
司/上市公司
员工持股计划/持股
                  指        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
计划/本计划
本持股计划草案         指   《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员 工 持 股 计 划 管理
                       指   《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办法
                            出资参加本持股计划的人员,即公司(含子公司)的董事(不含
持有人                 指
                            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领军业务人员
专业机构               指   具备资产管理资质的专业机构
持有人会议             指   本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
管理委员会             指   本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
华大基因股票、公司
                   指       华大基因 A 股普通股股票
股票
                            自本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
                            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至本持股计划所持有
存续期                 指
                            的公司股票全部出售或过户至本持股计划份额持有人,且本持股
                            计划资产依照本持股计划规定清算、分配完毕止
                            本持股计划设定的持有人归属权益的条件尚未成就,所获授份额
                            不得转让或处置的期间,自本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锁定期                 指
                            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持股计划名下之日
                            起计算
                            本持股计划通过合法方式购买和持有的华大基因 A 股普通股股
标的股票               指
                            票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指导意见》           指   《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自律监管指引》       指
                            市公司规范运作》
《公司章程》           指   《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本文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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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持股计划的目的

    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等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本持股计划。

    持有人自愿、合法、合规地参与本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票的目的在于:

    (一) 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

    (二) 进一步改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职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促进
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

    (三) 有助于充分调动公司员工对公司的责任意识,吸引和保留优秀管理
人才,进一步增强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的发展活力。

    二、持股计划的基本原则

    (一)依法合规原则

    公司实施持股计划,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程序,真实、准确、
完整、及时地实施信息披露。任何人不得利用持股计划进行内幕交易、操纵证券
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二)自愿参与原则

    公司实施持股计划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加的原则,公司不以摊派、
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持股计划。

    (三)风险自担原则

    持股计划参与人盈亏自负,风险自担,与其他投资者权益平等。

    三、持股计划持有人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一)持股计划持有人的确定依据

    本持股计划的持有人系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
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而确定,公司员工按照
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参加本持股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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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持股计划持有人的范围

     参加本持股计划的人员范围为公司(含子公司)的董事(不含独立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领军业务人员。

     除本持股计划“十、持股计划的变更、终止及持有人权益的处置”另有规定
外,所有参与对象必须在本持股计划的有效期内,与公司或公司子公司签署劳动
合同或聘用合同。

     (三)持股计划的持有人名单及份额分配情况

     本持股计划初始设立时持有人的总人数不超过 23 人(不含预留份额),具体
参加人数、名单将由公司遴选并根据员工实际缴款情况确定。本持股计划以份额
为持有单位,每份份额为 1.00 元,拟筹集资金总额上限为 11,532.4066 万元。其
中,初始设立时确定的持有人认购持股计划份额合计为不超过 5,766.4066 万份,
占本持股计划比例上限为 50.0018%;预留认购持股计划份额为不超过 5,766.0000
万份,占本持股计划比例上限为 49.9982%。持有人名单及其对应的认购权益数
量的上限及比例如下表:
                                                  拟认购份额上限       拟认购份额占本持股
      持有人                   职务
                                                    (万份)           计划总份额的比例
      赵立见                董事、总经理              288.7066               2.5034%
      杜玉涛             董事、副总经理                273.8850               2.3749%
      陈唯军               副总经理                    259.4700               2.2499%
        李宁                  副总经理                 259.4700               2.2499%
      朱师达                  副总经理                 259.4700               2.2499%
        刘娜                  副总经理                 201.8100               1.7499%
        徐茜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201.8100               1.7499%
      王玉珏                财务总监                   230.6400               1.9999%
      霍守江                人力资源总监               201.8100               1.7499%
      胡宇洁                    监事                   115.3200               1.0000%
      张金锋              监事                         115.3200               1.0000%
        领军业务人员(共 12 人)                      3,358.6950             29.1240%
                     预留                             5,766.0000             49.9982%
                     合计                            11,532.4066            100.0000%
注:1、参与对象最终认购本持股计划的份额以员工实际出资金额为准。
    2、如出现员工放弃认购、或未按获授份额足额缴纳认购资金的,由董事会授权管理委员会将该部分权
益份额重新分配给符合条件的其他员工或计入预留份额。


     为应对公司发展规划需要,本持股计划为公司未来引进合适的人才以及激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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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要激励的员工预留了部分股份。

    预留份额暂时由霍守江先生代为持有,并放弃与持有人相关的表决权。在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24 个月内,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并经本持股计
划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将该部分预留份额分配至符合条件的员工,认购价格应
由管理委员会决定。若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24 个月内,仍未
有符合条件的员工认购预留份额或该预留份额未完全分配(以下简称剩余预留份
额),则剩余预留份额由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按照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自行
决定处置方式。

    持有人未按期、足额缴纳其认购资金的,则视为自动放弃相应的认购权利,
管理委员会可根据员工实际缴款情况对参加对象名单及其认购份额进行调整,参
加对象的最终人数、名单以及认购本持股计划的份额根据员工实际签署《公司第
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认购协议书》和最终缴款情况确定。

       四、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股票来源、规模和购买价格及合理性

说明

    (一)资金来源

    本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和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
式。公司不得向持有人提供垫资、担保、借贷等财务资助。本持股计划不存在第
三方为员工参与持股计划提供奖励、资助、兜底、补贴等安排的情形。

    本持股计划拟筹集资金总额上限为 11,532.4066 万元,以“份”作为认购单
位,每份份额为 1.00 元。具体份额根据实际出资缴款金额确定。

    (二)股票来源

    本持股计划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已回购的华大基因 A 股普通
股股票。本持股计划草案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将通过非交易过户等法律法
规允许的方式获得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公司回购专用证券
账户回购股份的情况如下:
    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于 2020 年 5 月
15 日召开的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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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社
会公众股份,全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60,000 万元,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50 元/
股。
       截至 2020 年 6 月 2 日,公司本次股份回购已实施完成。公司通过回购专用
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4,000,042 股,占公司公告日
总股本的比例为 0.9998%,成交的最高价格为 125.00 元/股,成交的最低价格为
109.10 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 481,774,610.08(不含交易费用)。其中,
4,000,000 股已于 2020 年 7 月 15 日以非交易过户形式过户至公司开立的“深圳
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专户,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 42
股。
       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
价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全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及/或员工持股计划。本
次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13,000 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26,000 万元,回购价格
不超过人民币 130 元/股。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将回购资金总额由不低于人民币 13,0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26,000 万元调整为
不低于人民币 26,0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52,000 万元;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保持
不变,为不超过人民币 130 元/股,根据该回购价格上限相应调整回购股份数量。
       截至 2022 年 3 月 9 日,公司本次股份回购已实施完成。公司通过回购专用
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4,000,099 股,占公司公告日
总股本的比例为 0.9664%,成交的最高价格为 90.00 元/股,成交的最低价格为
74.45 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 336,337,476.54 元(不含交易费用)。

       (三)持股计划规模

        本持股计划持股规模不超过 400.0141 万股,约占本持股计划草案公告日
 公司股本总额 41,391.4325 万股的 0.9664%。

        本持股计划实施后,公司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累
 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单个员工所获股份权益对应的股票总数累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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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本持股计划持有的股票总数不包括员工在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获得的股份、通过二级市场自行购买的股份及通过股
 权激励获得的股份。最终标的股票的认购情况目前尚存在不确定性,本持股
 计划最终持有的标的股票数量以实际执行情况为准。

    (四)股票购买价格及合理性说明

    1、购买价格

    本持股计划购买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为 28.83 元/股,不低于本持股计划草案
公布前 6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50%。

    在本持股计划公告日至本持股计划完成回购股份过户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
公积转增股本、送股、派息、股票拆细、缩股等除权、除息事宜,标的股票的价
格做相应的调整。

    2、购买价格的确定方法

    本持股计划的购买价格不低于股票票面金额,并确定为下列价格孰低者:

    (1)本持股计划草案公布前 1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50%,为每
股 30.66 元;

    (2)本持股计划草案公布前 20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50%,为每
股 29.14 元;

    (3)本持股计划草案公布前 60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50%,为每
股 28.83 元;

    (4)本持股计划草案公布前 120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50%,为
每股 31.21 元。

    3、定价方式的合理性说明

    参加本持股计划的人员范围为公司(含子公司)的董事(不含独立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领军业务人员。在公司发展过程中,上述人员系对公司核
心业务未来发展有直接贡献作用或有重要协同作用的员工,承担着公司治理及战
略方向把控的关键责任,对经营计划及中长期战略目标的实现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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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认为,在依法合规的基础上,实现对该部分人员的激励有利于切实提升
持有人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感,有效地将持有人、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结合起
来,切实推动公司业绩目标的实现。

    本持股计划股票购买价格的定价综合考量了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行业发展情
况。为了推动公司整体经营继续平稳、快速发展,维护股东利益,增强参与对象
对实现公司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确保公司发展目标的实现,
本持股计划需以合理的成本实现对参与人员合理的激励。在充分调动各持有人积
极性的同时,本持股计划充分考虑了对员工的约束机制。

    综上所述,本次持股计划的定价原则具有公平性、合理性与科学性,能够体
现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五、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锁定期、业绩考核

    (一)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1、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 62 个月,自本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本持股计
划在存续期届满时如未展期则自行终止。

    2、本持股计划的锁定期满后,当本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全部出售或转出
且本持股计划项下货币资产(如有)已全部清算、分配完毕后,本持股计划可提
前终止。

    3、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 1 个月,如持有的公司股票仍未全部出售或
过户至持股计划份额持有人,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 以上(含)份
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4、如因公司股票停牌或者信息敏感期等情况,导致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
股票无法在存续期上限届满前全部变现的,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
以上(含)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可以
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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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持股计划的锁定期

    1、本持股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标的股票权益自本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 16 个月
后分三期解锁,解锁比例分别为 30%、30%、40%。

    本持股计划预留部分标的股票权益若在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前明
确分配情况,则在预留部分权益明确分配情况之日起满 16 个月后分三期解锁,
锁定期分别为 16 个月、28 个月、40 个月,解锁比例分别为 30%、30%、40%;
预留部分标的股票权益若在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后明确分配情况,则
在预留部分权益明确分配情况之日起满 16 个月后分两期解锁,锁定期分别为 16
个月、28 个月,解锁比例分别为 50%、50%。

    锁定期届满后,本持股计划所持股票权益将依据对应考核年度公司业绩考核
达成情况和持有人个人绩效考核实际结果分配至持有人,各期权益具体解锁情况
根据公司业绩指标达成情况和持有人考核结果确定。

    本持股计划所取得的标的股票,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
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2、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主体必须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信息敏感期不
得买卖股票的规定,各方均不得利用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内幕交易、市场操纵等证
券欺诈行为。

    上述敏感期是指: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
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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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事项。

     在本持股计划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上述期间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本持股计划
买卖股票期间应当符合修改后的《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持股计划的业绩考核

     本持股计划的业绩考核包括公司层面及个人层面的业绩考核,具体考核指标
如下:

     1、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

     本持股计划考核年度为 2023 年-2025 年三个会计年度,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
指标进行考核。以公司 2021 年与疫情不相关的营业收入值(29.01 亿元)为业绩
基数,对各考核年度与疫情不相关的营业收入增长率(A)进行考核,根据各考
核年度业绩指标的完成情况确定公司层面解锁比例,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安排如
下表所示:

                  解锁安排                        考核年度     目标值 Am          触发值 An

                             第一个解锁期          2023 年       20.00%            15.00%
首次授予部分及 2023 年

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前明         第二个解锁期          2024 年       30.00%            25.00%

确分配情况的预留部分
                             第三个解锁期          2025 年       40.00%            35.00%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        第一个解锁期          2024 年       30.00%            25.00%
露后明确分配情况的预
                             第二个解锁期          2025 年       40.00%            35.00%
         留部分

                  考核指标                        完成情况       公司层面解锁系数(X)

                                                   A≥Am                  X=100%

  与疫情不相关的营业收入增长率(A)               A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