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大基因:监事会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截至首次授予日)的核查意见2022-12-15
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截至首次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法律法规和《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发表意见如下:
一、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与公司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激励计划
中规定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范围相符。本次实际获授限制性股票的479名激励对
象均为公司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激励计划中确定 的激励
对象中的人员,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8.4.2条
所述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二、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为在公司(含子公司)任职的管理人员
及核心业务人员,不包括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
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
及外籍员工。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
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
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首次
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满足获授条件。
三、首次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和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公司和本次授予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限
制性股票的情形,公司本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条
件已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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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2年12月15日,并同意
向符合授予条件的479名激励对象授予68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 价格为
28.83元/股。
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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