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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英科医疗: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2018-12-19  

						证券代码:300677       证券简称:英科医疗       公告编号:2018-102



             山东英科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74 人,实际解除限售

的数量为 77.6 万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 0.3950%.

    2、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日即上市流通日为 2018

年 12 月 24 日。
    山东英科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
或“英科医疗”)于 2018 年 12 月 7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
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并根据公
司 2017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的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及通
过的《关于<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本激励计划”)的
相关规定办理了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相关事宜,现就有关事项公
告如下:

   一、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7年10月10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

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2017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了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

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

案》,同意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

授予日、在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

性股票所必须的全部事宜。

    3、2017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7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名单和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公司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83人调整为79

人,授予总数量由112.7万股调整为100万股,并确定以2017年10月30

日为授予日,向79名激励对象授予100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

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法律意见书。

    4、在确定授予日后的资金缴纳、股份登记过程中,一名股权激

励对象放弃本次认购,调整后由78名股权激励对象按每股23.57元认

购人民币普通股(A股)99.5万股限制性股票。

    5、2017 年 12 月 14 日,公司完成了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的登记

工作,向 78 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99.5 万股,授予价格为
23.57 元/股。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 2017 年 10 月 30 日,授予股

份的上市日期为 2017 年 12 月 18 日。

    6、2018 年 9 月 20 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

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

数量、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于 2018 年

完成 2017 年度权益分派,根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规定,限制

性股票回购价格由 23.57 元/股调整为 11.71 元/股;因激励对象蒋国

连、王燕和姜凯已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同意对前述激励对象已

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共计 40,00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

格为 11.71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监事会同意对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律师也出具了相应的法

律意见书。
    7、2018 年 11 月 5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数量和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激励对象戴小秦已离职,不再
符合激励条件,同意对前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共计 10,00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 11.71 元/股。公司独立董
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同意对限制性股票回购
数量进行调整,律师也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8、2018 年 12 月 7 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
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对满足条件的首
次授予部分第一期所涉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公司监事
会发表了核查意见,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均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
 见,律师也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二、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
 件成就的说明
     (一)首次授予部分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届满的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
   解除限售                                                      解除限
                                解除限售时间
     安排                                                        售比例
   第一个解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
                                                                  40%
   除限售期   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解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
                                                                  30%
   除限售期   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个解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
                                                                  30%
   除限售期   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分别为自相应授予部分股
 权登记日起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首次授予部分的第一个解除
 限售期为自首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
 易日至首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
 易日当日止, 解除限售比例为首次授予部分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40%。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 2017 年 10 月
 30 日,上市日期为 2017 年 12 月 18 日,首次授予部分的第一个解除
 限售期将于 2018 年 12 月 18 日届满。
      (二)首次授予部分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
 明解除限售期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
 方可解除限售:
  激励对象获授的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
                                               是否达到解除限售条件的说明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解 除限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
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 售条件。
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
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
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
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
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
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解
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
                                              除限售条件。
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为被激励对象
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 6 个月内发生过减持公司
                                                  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解除限售
股票行为的,则根据《证券法》中关于短线交
                                               条件。
易的规定,应自最后一笔减持交易行为之日起
推迟 6 个月授予限制性股票。
                                               以 2016 年净利润 8,747.25 万元为基
(四)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数,公司 2017 年净利润为 14,519.31
以 2016 年扣非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万元,实际达成的净利润增长率为
为基准,2017 年扣非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65.99%,高于业绩考核要求,满足解
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30%
                                               除限售条件。
(五)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根据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 74 名激励对象
核管理办法》,将个人上一年度考核结果划分为
                                               个人绩效层面考核结果均为良好,本
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档。分别对应标
                                               期标准系数为 100%。
准系数为 100%,100%,80%和 0%,即:当各年
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个人当年
实际解除限售额度=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
度×标准系数。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激励计划(草案)》中规定的首次
 授予部分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即将届满,相应的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
 就,并根据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按照本激
 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对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首次授予部
 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事宜。
      三、本次实施的 2017 年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内容与已披露的激
 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于 2017 年 10 月 30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名单和数
 量的议案》,激励计划确定的 83 名激励对象中,原激励对象刘艳艳、
 周晓航、詹莉莉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满足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原激
 励对象李寒铭因后期有其他工作安排,自愿放弃认购限制性股票,因
 此本次公司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83 人变更为 79 人,授予的限制性
 股票数量由 112.7 万股变更为 100 万股,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均为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中确定的人员。在确定授予日后的资金缴纳、股份登记过程中,
 1 名激励对象个人资金原因放弃认购公司拟向其授予的全部限制性股
 票。因此本计划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 79 名调整为 78 名。授予的限制
 性股票数量由 100 万股调整为 99.5 万股。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均为公
 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确定的人员。

      公司于 2018 年 9 月 20 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数量、

 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于 2018 年完成

 2017 年度权益分派,根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规定,限制性股
              票回购价格由 23.57 元/股调整为 11.71 元/股;因激励对象蒋国连、

              王燕和姜凯已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同意对前述激励对象已获授

              但尚未解锁的共计 40,00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

              11.71 元/股。
                  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 5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
              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数量和回购
              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激励对象戴小秦已离职,不再符合
              激励条件,同意对前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共计 10,000 股
              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 11.71 元/股。
                  除上述事项外,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内容与公司已披
              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四、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为 2018 年 12 月 24 日。
                  2、本期可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77.6 万股,占公司
              目前股本总额的 0.3950%.
                  3、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人数为 74 名。
                  4、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具体解除限售情况如
              下:


                                                     第一期实际                                 本次解除限
              获授的限                  第一期可解                               剩余未解除限
                         获授的限制性                解除限售的   实际可上市流                  售股票数量
姓名   职务   制性股票                  除限售的限
                         股票数量占股                    限制     通的限制性股 售的限制性股 占总股本比
              数量 (万                  制性股票额
                         本比例 (%)                  性股票数量   票数量(万股) 票数量(万股) 例(%)
                股)                     度(万股)
                                                       (万股)
       财务
冯杰             4           0.02          1.6          1.6            1             2.4          0.008
       总监
核心技术(业
务)人员(73      190           0.97                76             76                 76                 114             0.39
    人)

    合计          194           0.99              77.6             77.6               77                116.4            0.40

                   1、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
               股票数量占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比例均为 40%。
                   2、2018 年 10 月 16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的议案》,其中激励对象冯杰女士被聘任为财务总监,须遵守“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公司
               股份不超过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等相关规定。经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
               查询冯杰女士获授的 4 万股限售股份为其持有的全部股份,本次解除限售 1.6 万股,但因其
               高管身份,其实际可上市流通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4*0.25=1 万股,解除限售的其余 0.6 万
               股作为高管锁定股仍需继续锁定。
                   3、原 78 名股权激励对象中,4 名激励对象离职,合计持有 5 万股限制性股票正在回购
               注销过程中,因此解禁人员名单和相应股份数量均予以扣除。
                   4、部分数据尾数偏差因小数点四舍五入所致。

                   五、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份类型             股份数量                          增减(+,-)     股份数量
                                                         比例(%)                                         比例(%)
                                         (股)                             (股)          (股)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49.17           -770,000        95,839,734           48.78
                                        96,609,734
               高管锁定股               3,873,560          1.97             +6,000         3,879,560             1.97
               股权激励限售股           1,990,000          1.01            -776,000        1,214,000             0.62
               首发前限售股            90,746,174          46.19              0            90,746,174           46.19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99,858,880         50.83           +770,000      100,628,880            51.22
               三、股份总数            196,468,614        100.00              0          196,468,614            100.00
                        1、部分数据尾数偏差因小数点四舍五入所致。
                        2、具体数据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上市公司股本结
                   构表为准。

                    六、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2、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4、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上海泽昌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英科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

的法律意见书;
    6、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英科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12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