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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英科医疗: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2018-12-28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山东英科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证券”或“保荐机构”)作
为山东英科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科医疗”、“公司”)持续督导的
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2015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对英科医疗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事项进
行认真审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情况和上市后股本变化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情况

    山东英科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关于核准山东英科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
许可〔2017〕1029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山东英科医疗用品股份
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17]453 号)同意,
公司于 2017 年 7 月 12 日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24,309,827 股,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的 24,309,827 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于 2017 年 7 月 21 日起上市交易。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后,公司总股本由首次公开发行前的 72,929,480 股增至
97,239,307 股。

    (二)公司上市后股本变动情况

    1、根据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17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和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的《关于调整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名单和数量的议案》等议
案,公司向 78 名核心技术(业务)人员授予限制性股票 99.5 万股,根据天健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7 年 12 月 5 日出具的《验资报告》(天健验
[2017]501 号),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授予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98,234,307
股。

       2、公司 2017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经 2018 年 3 月 23 日召开的 2017 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以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股份总数 98,234,307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5 元(含税);同时,以资本
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0 股,共计转增股本 98,234,307 股,转增后公司
总股本增加至 196,468,614 股。

       3、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为 196,468,614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数
量为 95,839,73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8.78%;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00,628,88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1.22%。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有 5 名,分别是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深创投”)、淄博创新资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淄博创新”)、
嘉兴济峰一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嘉兴济峰”)、上海君义
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君义”)、江伟强。

       上述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所作出的承诺情况如下:

       (一)深创投承诺:

       1、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
委托他人管理所持有的发行人的全部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对于本机构/本人
于 2015 年 12 月通过对发行人增资所获得股份,自本机构/本人对发行人增资完成
工商变更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所持有的该部分股份,
也不由发行人回购。

       2、股份减持意向承诺:本公司将严格遵守首次公开发行关于股份流动限制和
股份锁定的承诺,在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届满后拟减持公司股票的,将通过合
法方式进行减持,并通过公司在减持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本公司持有的公司
股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合计减持不超过本人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100%(若公司
股票上市后出现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最低减持价
格将相应调整)。

    (二)淄博创新、嘉兴济峰、上海君义和江伟强承诺:

    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
托他人管理所持有的发行人的全部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对于本机构/本人于
2015 年 12 月通过对发行人增资所获得股份,自本机构/本人对发行人增资完成工
商变更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所持有的该部分股份,也
不由发行人回购。

    (三)上述承诺均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所做的承诺一致。截至
本公告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无后续追加与股份锁定相关的承诺。

    (四)截至本公告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五)截至本公告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
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上市公司也未对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存在违规担
保的情形。



三、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2019 年 1 月 3 日(星期四)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部分股份,本次解除限售
股份的数量为 8,310,614 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 4.2300%;本次实际可流通的股
份数量为 8,310,614 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 4.2300%。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有 5 名,分别是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
司、淄博创新资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嘉兴济峰一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和上海君义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和江伟强。

    4、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

    2015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召开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全体股东一致
同意将公司注册资本由 6,877.4173 万元增加至 7,292.9480 万元。新增注册资本
26.2123 万元、26.2123 万元、13.1061 万元、290 万元、60 万元分别由股东嘉兴
济峰、上海君义、江伟强、深创投、淄博创新认缴。2015 年 12 月 28 日,公司就
上述增资事宜在工商部门办理了变更登记手续。

    公司 2017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0 股
实施后,嘉兴济峰、上海君义、江伟强、深创投、淄博创新 2015 年 12 月增资股
份分别增加至 524,246 股、524,246 股、262,122 股、5,800,000 股和 1,200,000
股,该部分股份根据各股东承诺,应在 2018 年 12 月 28 日后上市流通,具体如下:
                        所持首次公开发行   本次解除限
          股东全称                                      本次实际可上市
  序号                    前限售股份总数   售的股份数                       备注
            注1                                         流通数量(股)*
                              (股)       量(股)
         深圳市创新
   1     投资集团有        5,800,000       5,800,000        5,800,000
             限公司
         淄博创新资
   2     本创业投资        1,200,000       1,200,000        1,200,000
           有限公司
         嘉兴济峰一
         号股权投资
   3                        524,246         524,246         524,246
         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上海君义股
   4     权投资中心         524,246         524,246         524,246
         (有限合伙)
    5        江伟强            262,122         262,122         262,122
  合计                        8,310,614       8,310,614       8,310,614
    注 1:“股东全称”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股东名称一致。




四、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审阅了英科医疗相关股东出具的股份锁定承诺、公司与本次解除限
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存管部
出具的《限售股份明细表》、《股份冻结数据》等资料,对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
量、可上市流通数量及可上市流通时间等进行了核实与判断。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
求;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公司限售股份持有人均严格履行了其在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并上市时做出的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与本次限售股份相
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保荐机构对英科医疗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无
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英科医疗用品股份
有限公司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荐代表人:何欢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荐代表人:张征宇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