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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英科医疗:关于与彭泽县人民政府签订项目投资合同的公告2020-03-13  

						证券代码:300677        证券简称:英科医疗   公告编号:2020-030


                   英科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彭泽县人民政府签订项目投资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签订的合同属于双方针对拟投资项目达成的合作意向,

投资合同项下具体投资事项的实施尚需合作双方进一步落实。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合同尚需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合同的生效尚存在不确定性。

    2、本次签订的投资合同所涉及的项目用地需按照国家现行法律

法规及正常规定的用地程序办理,通过招标、拍卖或挂牌出让方式取

得,土地使用权能否竞得、土地使用权的最终成交价格及取得时间存

在不确定性。

    3、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及融资

环境发生变化,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顺延、变更、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4、本项目中投资金额、项目建设内容、建设周期、投资强度、

项目建成后产出强度及税收贡献等数值均为预估数,暂未经过详尽的

可行性研究论证。项目建设过程中也会面临各种不确定因素,从而导

致项目竣工及正式投产能否按照协议约定的期限完成存在较大的不
确定性,同时,未来市场情况的变化也将对收入、税收的实现造成不

确定性影响。预计短期内该项目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一、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1、为满足未来战略发展需要,英科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或“乙方”)与彭泽县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甲方”)

本着平等协商、互惠互利的原则,于2020年3月12日共同签订了《在

彭泽投资医疗防护用品项目合同》(以下简称“投资合同”或“本合

同”),合同约定公司在彭泽县投资建设英科医疗年产271.68亿只

(2744万箱)高端医用手套项目,项目计划总投资为30亿元人民币。

   2、2020 年 3 月 12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与彭泽县人民政府签订项目投资合同的议案》,本议案尚

需提交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本次签订投资合同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介绍

   1、对方名称:彭泽县人民政府

   2、性质:地方政府机构

   3、关联关系:公司与彭泽县人民政府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合作双方

    1、甲方:彭泽县人民政府
   2、乙方: 英科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英科医疗年产 271.68 亿只(2744 万箱)高端医用

手套项目。

   2、投资体量:项目投资总额 30 亿元,占地面积 800 亩,主要建

设 60 条丁腈手套生产线、30 条乳胶手套生产线、10 条 PVC 手套生产

线。达产后,预计年产丁腈手套 1996 万箱、PVC 手套 300 万箱、乳

胶检查手套 312 万箱、乳胶手术手套 136 万箱,可实现年销售收入

50 亿元,上交税收 1.6 亿元。

   上述投资数额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做相应调整,具体以备案文件

为准。

   (三)项目建设用地

   1、甲方拟提供位于彭湖湾工业园垅太路以东土地用于该项目建

设,宗地总面积约 800 亩(具体根据乙方建设实际需要交付),宗地

四至界址及具体面积以自然资源部门挂牌出让的该项目地块红线图

为准,宗地性质为工业用地。

   2、甲方依法采用挂牌方式出让项目用地,出让的土地按工业用

地价格每亩 4 万元挂牌。

   3、乙方项目建设容积率≥1.2,建筑密度≥35%,行政办公及生

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满足该项目实际需要(具体以规划部门出具的该

项目规划设计条件为准)。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承诺出让的土地为净地,无他项权利纠纷或其它纠纷,

并协助乙方办理好该宗土地的合法用地手续。面积以甲方自然资源部

门测量核实的数据为准。

   2、甲方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为乙方所建厂房及配套设施提供的

生产、生活用电和用水接至厂区围墙边,确保“九通一平”到位。甲

方保证园区配套的污水处理厂在乙方投产前建成,并且污水处理价格

不高于甲方所在地其他园区污水处理价格。

   3、甲方积极协助乙方办理建设规划、立项、能评、环评、安评

等有关手续,费用由乙方承担。

   4、甲方积极做好各项服务工作,维护乙方正常的生产秩序,保

障乙方合法权益,确保乙方项目顺利开工建设和生产经营。

   5、甲方将及时兑现相关奖励并按相应规定减免相关费用,保障

乙方享受除本协议约定外的彭泽县人民政府公布的其他有关奖励扶

持政策。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彭泽以该项目注册成立新公司,并承担本协议的权利

和义务。

   2、乙方必须按规划要求做好安全、环保、建设等的设计、施工

和生产。

   3、乙方需按照规划的建设项目建设期限建设。

   4、乙方取得合法用地、能评环评、施工手续起,首期须在 15 个

月内建成投产,5 年内全面建成投产,且达产达标后每年税收贡献率
须达到 6 万元/亩、外贸出口 30 亿元以上,否则甲方根据乙方土地

面积,于次年起每年按上年未达标的亩均税收差额部分收取违约金。

乙方因客观原因确需延期的,应以书面形式向甲方说明原因并取得甲

方的认可,取得甲方认可的,则不需要交纳前述违约金。

   5、乙方保证在上款规定的建设期内,项目投资强度达到 160 万

元/亩以上,否则甲方将依法征收土地闲置费或收回项目用地, 且取

消乙方享受的优惠政策。

   6、乙方厂区建设规划须经县园区管委会审批后方可建设。

   7、依据《彭泽县工业高质量发展产业引导基金管理办法(修订)》

(彭府发[2019]4 号)有关规定,甲方同意在县工业高质量发展产业

引导基金中,给予乙方前三年每年按企业所得税地方实际留存部分

100%、后三年每年按企业所得税地方实际留存部分 50%的标准进行扶

持,兑现期限为本条第四款约定及确认延期后的建设期满后 6 年时间;

给予乙方前三年每年按企业缴纳的土地使用税 50%的标准进行扶持,

兑现期限为本协议约定的建设期满后 3 年时间。

   8、乙方项目因甲方承诺的政策和投资条件不具备导致不能落户,

甲方应退还本协议第六条第三款约定的乙方已经支付的土地竞买保

证金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9、乙方投资的企业拥有法律赋予的财产所有权、经营自主权和

劳动用工自主权等权利;同时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经营,

独立承担企业责任。

   10、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本协议规定的权利和义务转
让给第三方。

   (六)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协议之约定,若一方不履行协议或不
完全履行协议,另一方有权要求对方采取补救措施或追究对方违约责
任。
   2、出现以下任一情况,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并由国土部门无偿
收回乙方全部项目用地:
   (1)未经甲方允许,乙方擅自重大变更工业用地性质和项目投
资主要内容的;
   (2)乙方项目用地超过本协议约定的开工期限无特殊原因 6 个
月以上仍未开工的;
   (3)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将本项目或土地转让(转租)
第三方的。
   (4)乙方无特殊原因自投产之日起 1 年内仍未达到本协议约定
的容积率、建筑密度和投资强度的。
   但事后经甲方确认同意前述事项的,则甲方同意继续履行本合同
且不得予以处罚或者追究违约责任。

   3、本协议签订后,因甲方原因导致项目用地无法提供的(包括

项目用地存在他项权利纠纷或其它纠纷),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继续履

行供地义务;因不能供地导致项目无法实施,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

要求返还土地竞买保证金。
   乙方依据前款约定解除协议的,基于甲方的有效承诺已经为实施

该项目所作的实际投入,有权要求甲方予以补偿。

   (七)其他
    1、本协议作为乙方办理土地、规划、建筑、环保等相关手续的

指导和依据。
    2、甲乙双方应积极主动配合对方工作,互通信息,相互支持,
促进双方合作顺利进行,在协议执行过程中遇到特别事项,可以由双
方协商同意后进行变更或解除协议,并签订书面协议。
    3、乙方须在本协议生效、彭泽设立新公司后 10 个工作日内,由
新公司将首期挂牌土地竞买保证金(土地挂牌时充抵土地出让款)按
1 万元/亩的标准划入甲方指定的帐户内,待土地出让摘牌后 7 个工
作日内,前述保证金冲抵土地出让款,但乙方应一次性补齐付清剩余
的土地出让款。

    4、本协议签订后,因甲方原因导致项目用地无法提供的,乙方

有权要求甲方继续履行供地义务;因不能供地导致项目无法实施,乙

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乙方依据前款约定解除协议的,基于甲方的有效承诺已经为实施

该项目所作的实际投入,有权要求甲方予以补偿。
    5、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可做出补充约定,补充
约定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
的,双方均可依法向协议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7、本协议于 2020 年 3 月 12 日在江西彭泽签订,经双方代表签

字并加盖公章后成立,于乙方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投资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因为本次新冠状病毒的影响,公司判断未来人们的医疗防护意识

会日益增强,未来医疗防护手套市场空间广阔。本次投资合同的签订
旨在进行高端医用手套项目建设,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和持续发展,有

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业绩,巩固公司在行业内的地位,会产生良好的

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符合公司战略发展方向。该项目资金来源为公

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投资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

利益,并预计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

响。

    五、风险提示

    1、本次签订的投资合同所涉及的项目用地需按照国家现行法律

法规及正常规定的用地程序办理,通过招标、拍卖或挂牌出让方式取

得,土地使用权能否竞得、土地使用权的最终成交价格及取得时间尚

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投资合同约定进一步跟进合同后续履约情

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本项目将以自筹资金为主要投入来源。自筹资金包括但不限

于自有资金、定向增发、项目融资、投资基金等方式。公司将根据项

目建设需求,在不影公司现金流健康的前提下合理安排项目实施进度,

实现经营效益最大化。

    3、合同中的项目投资金额、项目建设内容、建设周期、投资强

度、项目建成后产出强度及税收贡献等数值均为预估数,暂未经过详

尽的可行性研究论证。项目建设过程中也会面临各种不确定因素,从

而导致项目竣工及正式投产能否按照协议约定的期限完成存在较大
的不确定性,同时,未来市场情况的变化也将对收入、税收的实现造

成不确定性影响。预计短期内该项目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

响。

   4、本次拟投资的乳胶手术手套需要事先取得政府主管部门颁发

的二类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和产品注册证,目前公司还尚未进行相关

证书的申请,能否顺利获得相关许可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5、本合同的签署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存在不确定性。

同时合同中关于公司产出及税收贡献等条款并不代表公司对未来业

绩的预测,亦不构成对投资者的业绩承诺。公司郑重提示投资者理性

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英科医疗在彭泽投资医疗防护用品项目合同;

    2、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英科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