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信息: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12-11
关于中科院成都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2019 年 12 月 10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
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我们作为中科院成都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
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进行了审查,发表如下独
立意见:
经全体独立董事审议,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
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相关法规规定,
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反映公
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
形。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我们全体独立董事对《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一致
表示同意。
(以下无正文,为《关于中科院成都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中科院成都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李志蜀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中科院成都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曹德骏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中科院成都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周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