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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科信息: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2020-07-27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科院成都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本保荐机构”)作为中科院成都
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信息”或“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
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对中科信息本次部分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
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和上市后股本变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科院成都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949 号)核准,中科信息首次公开发行新
股不超过 25,000,000 股。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关于中科
院成都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
[2017]461 号)同意,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股票简称“中科信息”,股票代码“300678”。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 25,000,000
股新股于 2017 年 7 月 28 日起上市交易。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公司总股本为
100,000,000 股。

    2018 年 5 月 17 日,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2017 年度净利润
分配方案》,以发行新股时所形成的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8 股,共
计转增 80,000,000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180,000,000 股。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股份总额为 180,000,000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
流通股为 72,873,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0.49%,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为
107,127,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9.51%。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有:中国科学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科
控股”)、四川埃德凯森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埃德凯森”)和全国社会保障
基金理事会转持一户共3名股东。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转持一户所持股份为国科控股根据《境内证券市场转
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财企〔2009〕94号)的要求,将
其持有的中科信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2,399,759股股份划转至全国社会保
障基金持有,同时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将继续履行禁售期义务。2018年5月17日,中
科信息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2017年度净利润分配方案》,以发行新
股时所形成的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8股,划转股份数变更为4,319,566
股。

    (一)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作出的
股份锁定承诺、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承诺如下:

    1、股份锁定承诺

    (1)国科控股承诺:

    自中科信息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本
次发行前已持有的中科信息的股份,也不由中科信息回购本公司持有的上述股份。

    所持中科信息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中科
信息上市后六个月内如中科信息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
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中科信息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
个月。如遇除权除息,上述减持价格及收盘价均作相应调整。如未履行上述承诺,
转让相关股份所取得的收益归中科信息所有。

    (2)埃德凯森承诺:

    自中科信息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本
次发行前已持有的中科信息的股份,也不由中科信息回购本公司持有的上述股份。
如未履行上述承诺,转让相关股份所取得的收益归中科信息所有。

    2、国科控股、埃德凯森分别就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的持股
意向及减持意向做出如下承诺:

    (1)国科控股承诺:

    在本公司所持中科信息股份锁定期届满后,且不丧失对发行人控制权及违反已
作出承诺的前提下,本公司可依法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具体减持意向为:

    所持中科信息股份在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的,每年减持的股份合计不超过所
持有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的股份数的百分之二十,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遇除
权除息,减持价格进行相应调整),且将提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2)埃徳凯森承诺
       所持中科信息股份在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的,每年减持的股份合计不超过所
持有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的股份数的百分之八十,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遇除
权除息,减持价格进行相应调整),且将提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二)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的承诺与上市公告书
中做出的承诺一致,均严格履行了上述各项承诺。

       (三)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公司也未对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存在违规担保的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限售股份锁定期于2020年7月28日届满,可上市流通日为2019年7月29
日。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72,873,000股,占总股本的40.49%,本次实际可
上市流通数量为22,971,252股,占总股本的12.76%。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为3名,分别为中国科学院控股有限公司、
四川埃德凯森科技有限公司和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转持一户。

       4、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股

                           所持限售股份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   本次实际可上市
          股东姓名                                                            备注
                               总数             数量           流通数量
中国科学院控股有限公司       60,318,434         60,318,434       12,063,686   注1
四川埃德凯森科技有限公司      8,235,000          8,235,000        6,588,000   注2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转
                              4,319,566          4,319,566        4,319,566
持一户
合计                         72,873,000         72,873,000       22,971,252

   注1:中国科学院控股有限公司承诺所持中科信息股份在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的,每年减

持的股份合计不超过所持有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的股份数的百分之二十,因此,其本次解除限

售后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所持股份数量的20%,即为12,063,686股。

   注2:四川埃德凯森科技有限公司承诺所持中科信息股份在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的,每年

减持的股份合计不超过所持有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的股份数的百分之八十,因此,其本次解除

限售后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所持股份数量的80%,即为6,588,000股。

       5、公司董事会将监督上述股东在出售股份时严格遵守承诺,并将在定期报告
中持续披露上述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股) 比例 %      (+,-)     股份数量(股) 比例 %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
                        72,873,000    40.49     -72,873,000         0            0.00
非流通股
    高管锁定股              0            0.00        0              0            0.00
    首发前限售股        72,873,000    40.49     -72,873,000         0            0.00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07,127,000    59.51     +72,873,000    180,000,000       100
三、总股本             180,000,000       100         0         180,000,000       100

    注:本次解除限售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
等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
出具之日,公司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保荐机构对公
司本次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科院成都信息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谭杰伦                      杜畅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