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信息: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3-17
关于中科院成都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2023 年 3 月 17 日)
根据中科院成都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现就相关事项发表独
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控股股东中国科学院控股有限公司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秘
书人选的建议和董事长的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于 2022
年 12 月 7 日召开第四次会议,通过了刘小兵先生的任职资格审查并
同意提交董事会聘任。但由于刘小兵先生当时暂未取得《董事会秘书
资格证书》,故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暂未履行聘任程序。近日,
刘小兵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并具备法律、法规所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以及履行高级管
理人员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相关条件,
提名程序合法、有效,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
二、《关于拟与联营公司续签员工借用协议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与联营公司深圳市中钞科信金融科技有
限公司续签员工借用协议事项属于公司与中钞科信的合作惯例,利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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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的高质量发展,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所需,遵循了“公平、公正、
公允”的原则,协议涉及员工工资等费用定价公允合理、符合市场原
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
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董事会在审议该项议案时,关联董事进
行了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
中科院成都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李志蜀 曹德骏 罗 宏
2023 年 3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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