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隆盛科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2018-05-14  

						证券代码:300680              证券简称:隆盛科技           公告编号:2018-053



                          无锡隆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 年 5 月 14 日(星期一)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 年 5 月 14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 年 5 月 13 日 15:00
至 2018 年 5 月 14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地点: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珠江路 99 号本公司 A407 会议室。
    4、会议召开的方式:本次年度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现场会议的主持人:董事长倪茂生先生。
    7、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32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48,629,200 股,占公司
股份总数的 71.5135%。其中,根据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签名及授权委托
书,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31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48,487,9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71.3057%;通过网络投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 1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141,3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2078%。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22 人,代
表股份 9,745,5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4.3316%,其中:现场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
授权代表为 21 人,代表股份数 9,604,2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4.1238%;通过网络
投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141,3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2078%。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
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下列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有效表决票代表股份 48,629,200 股。同意 48,629,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9,745,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公司独立董事沈同仙女士并代表任永平先生、姚春德先生在本次股东大会上作了
2017 年度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有效表决票代表股份 48,629,200 股。同意 48,629,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9,745,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有效表决票代表股份 48,629,200 股。同意 48,629,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9,745,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有效表决票代表股份 48,629,200 股。同意 48,629,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9,745,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本议案有效表决票代表股份 48,629,200 股。同意 48,629,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9,745,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有效表决票代表股份 48,629,200 股。同意 48,629,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9,745,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 2017 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确认以及 2018 年

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有效表决票代表股份 48,629,200 股。同意 48,629,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9,745,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的关联股东薛祖兴回避表决(持有 2,482,100 股表决权),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进行了表决。
    本议案有效表决票代表股份 46,147,100 股。同意 46,147,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的股东所持本议案有效表决票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股东所持本议案有效表决票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本议案有效表决票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9,745,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本
议案有效表决票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本议案
有效表决票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本议案有效表决票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议案有效表决票代表股份 48,629,200 股。同意 48,629,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9,745,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8 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本议案有效表决票代表股份 48,629,200 股。同意 48,629,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9,745,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7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公司对外担

保情况的议案》。
    本议案有效表决票代表股份 48,629,200 股。同意 48,629,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9,745,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的郁振华律师、孙梦婷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
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
资格、召集人资格以及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
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
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无锡隆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无锡隆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无锡隆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