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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隆盛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09-06  

						                 无锡隆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无锡隆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
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 本
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和投资者负责的态度,秉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
的立场,现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中关于聘任公司董事长、高级管理人
员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本次选举董事长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程序符合《公司
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聘任人员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能够
胜任所聘任的工作,有利于公司发展。

    经审阅相关人员的个人履历, 未发现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
罚或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规定的任职条件。

    综上,我们同意选举倪茂生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同意聘任倪铭
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同意聘任王劲舒先生、徐行先生、石志彬先生为公司副总经
理;聘任徐行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石志彬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无锡隆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
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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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任永平                 姚春德                  沈同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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