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隆盛科技: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2018-10-29  

						无锡隆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无锡隆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8-111




                                            2018 年 10 月




                                                      1
无锡隆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倪茂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石志彬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

管人员)石志彬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2
无锡隆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减

 总资产(元)                                836,079,730.41                    461,897,590.36                        88.2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524,435,442.69                    339,411,064.71                        54.53%
 (元)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
                                   本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
                                                              期增减                                      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58,902,450.34                    128.19%          118,697,311.69                 1.5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677,000.01                    359.87%            7,271,958.66             -46.45%
 (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743,709.03                   -73.59%            3,320,061.15             -68.06%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                      -7,281,364.24                25.36%
 (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2                  300.00%                    0.091            -62.08%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2                  300.00%                    0.091            -62.08%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86%                  407.14%                    2.47%            -61.16%

公司报告期末至季度报告披露日股本是否因发行新股、增发、配股、股权激励行权、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化且影响所有者权益
金额
√ 是 □ 否

                                                                     本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

 用最新股本计算的全面摊薄每股收益(元/股)                                         0.0226                            0.0979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
                                                                               2,151,479.91
 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9,397.75

 理财产品投资收益                                                              2,517,209.02


                                                          3
无锡隆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减:所得税影响额                                                          697,393.67

 合计                                                                     3,951,897.51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9,049                                                        0
                                                              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件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倪茂生          境内自然人            27.97%          20,786,600        20,786,600   质押                 3,500,000

 倪铭            境内自然人              9.31%          6,921,500         6,921,500

 无锡领峰创业
                 境内非国有法人          5.80%          4,313,000                0
 投资有限公司

 谈渊智          境内自然人              5.23%          3,885,723         3,885,723

 薛祖兴          境内自然人              3.34%          2,482,100         2,482,100   质押                    679,800

 扬州尚颀股权
 投资基金中心    境内非国有法人          2.52%          1,874,800                0
 (有限合伙)

 上海国弘开元
 投资中心(有    境内非国有法人          2.42%          1,800,000                0
 限合伙)

 程伟松          境内自然人              1.71%          1,271,300         1,271,300

 郑兆星          境内自然人              1.68%          1,251,100          938,325

 季建农          境内自然人              1.68%          1,251,100         1,251,100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无锡领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4,313,000   人民币普通股         4,313,000


                                                         4
无锡隆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扬州尚颀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
                                                                       1,874,800   人民币普通股        1,874,800
 合伙)

 上海国弘开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1,8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800,000

 张福珍                                                                 703,354    人民币普通股          703,354

 冯伟华                                                                 576,100    人民币普通股          576,100

 石敬                                                                   475,704    人民币普通股          475,704

 上海瑞经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320,000    人民币普通股          320,000

 郑兆星                                                                 312,775    人民币普通股          312,775

 刘俊颖                                                                 245,520    人民币普通股          245,520

 吴宏                                                                   240,300    人民币普通股          240,300

                                    1、倪茂生与倪铭为父子关系,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
                                    2、无锡领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李春义为上海国弘开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明
                                    实际控制人。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
                                    不适用
 (如有)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3、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股

                                  本期解除限售     本期增加限售
      股东名称   期初限售股数                                      期末限售股数      限售原因     拟解除限售日期
                                      股数             股数

 倪茂生             20,786,600               0                0       20,786,600   首发前限售股   2020 年 7 月 24 日

 倪铭                6,921,500               0                0        6,921,500   首发前限售股   2020 年 7 月 24 日

 谈渊智                       0              0         3,885,723       3,885,723   首发后限售股   2021 年 8 月 20 日

 王泳                         0              0         1,061,508       1,061,508   首发后限售股   2019 年 8 月 20 日

 无锡凯利投资
                              0              0          728,391         728,391    首发后限售股   2019 年 8 月 20 日
 有限公司

 秦春森                       0              0          637,099         637,099    首发后限售股   2019 年 8 月 20 日

                                                                                   首发前限售股
 薛祖兴              2,482,100         620,525          620,525        2,482,100                  2019 年 3 月 5 日
                                                                                   解禁,董监高


                                                        5
无锡隆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离任锁定

                                                                             首发前限售股
 程伟松              1,271,300        317,825       317,825      1,271,300   解禁,董监高   2019 年 3 月 5 日
                                                                             离任锁定

                                                                             首发前限售股
 季建农              1,251,100        312,775       312,775      1,251,100   解禁,董监高   2019 年 3 月 5 日
                                                                             离任锁定

                                                                                            任职期内执行董
 郑兆星              1,251,100        312,775              0      938,325    高管锁定股
                                                                                            监高限售规定

                                                                             首发前限售股
 周菊秀              1,210,800        302,700       302,700      1,210,800   解禁,类高管   2019 年 3 月 5 日
                                                                             离任锁定

                                                                                            任职期内执行董
 徐行                  290,000         72,500              0      217,500    高管锁定股
                                                                                            监高限售规定

                                                                                            任职期内执行董
 王劲舒                100,000         25,000              0       75,000    高管锁定股
                                                                                            监高限售规定

                                                                             首发前限售股
 陈波                   30,000          7,500           7,500      30,000    解禁,董监高   2019 年 3 月 5 日
                                                                             离任锁定

                                                                             首发前限售     已于 2018 年 7 月
 其他限售股         15,405,500      15,405,500             0            0
                                                                             股,已解禁     26 日解禁

 合计               51,000,000      17,377,100     7,874,046    41,496,946        --                --




                                                    6
无锡隆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变动情况




(二)利润表项目变动情况




                                                   7
无锡隆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变动情况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谈渊智、秦春森、王泳、姚邦豪、凯利投资持有的微研精密100%股权。本次
交易的在本报告期内实施情况如下:
    为保证本次交易的顺利推进,经过慎重考虑和研究,公司于2018年6月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取消公司资产重组方案中有关募集配套资金的议案》。根据上述议案决议,本次交易中公司不再涉及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
配套资金事宜。
    2018年7月4日,经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2018年第32次并购重组委工作会议审核,公司本次重大资产
重组事项获得无条件通过。
    2018年7月26日,本次交易已取得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无锡隆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谈渊智等发行股份购买资
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175号)。
    2018年8月6日,微研精密己就本次交易资产过户事宜办理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无锡市滨湖区市场监督管
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00672502097K)。本次变更完成后,本次交易对方谈渊智、秦春森、王
泳、姚邦豪、凯利投资持有的微研精密100%股权己过户至公司名下,现公司持有微研精密100%股权,微研精密成为公司的全
资子公司。
    2018年8月13日中国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了《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相关股份登记到账后将正式列入上市
公司的股东名册。隆盛科技因本次交易向谈渊智等4名交易对方合计发行的6,312,721股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均为限售流
通股,发行后股份总数为74,312,721股。
    2018年8月21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正式发行上市。
    2018年9月14日,公司披露了由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无锡微研精密冲压件有限公司资
产交割过渡期损益的专项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18]第ZA15698号)。根据审计结果,在过渡期内(为自2017年11月1日起
至2018年7月31日止),微研精密合并净利润为12,751,786.34元人民币。过渡期损益已根据本公司与交易对方签订的协议之
约定归本公司享有。

             重要事项概述                            披露日期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2018 年 06 月 04 日                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

                                       2018 年 06 月 12 日                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
 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中,公司通过发行
                                       2018 年 06 月 28 日                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
 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谈渊智、
 秦春森、王泳、姚邦豪、无锡凯利投资    2018 年 07 月 05 日                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
 有限公司持有的无锡微研精密冲压件      2018 年 07 月 26 日                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
 有限公司 100%股权。
                                       2018 年 08 月 08 日                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

                                       2018 年 08 月 18 日                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


                                                         8
无锡隆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2018 年 09 月 14 日                     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
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类                                           承诺时     承诺期     履行情
       承诺来源             承诺方                                承诺内容
                                              型                                                 间      限            况

 股权激励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
 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1、本人本次认购的隆盛科技股票,
                                                      自该等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月内
                                                      将不以任何方式转让或委托他人管
                                                                                                                  正常履
                                                      理,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
                                                                                                                  行,不
                                                      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让;之后按照      2018 年
                                           股份限                                                      2021 年    存在违
                         谈渊智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        08 月 21
                                           售承诺                                                      08 月 20   反该承
                                                      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2、上述       日
                                                                                                                  诺的情
                                                      限售期内,本人认购的隆盛科技股票
                                                                                                                  况
                                                      如因隆盛科技实施送股、转增等事项
                                                      而增加的部分,将一并遵守上述限售
                                                      期限的承诺。

                                                      1、本人/本企业本次认购的隆盛科技
                                                      股票,自该等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
                                                      月内将不以任何方式转让或委托他
                                                                                                                  正常履
                                                      人管理,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
                                                                                                                  行,不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秦春森;王泳;                 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让;之后      2018 年
                                           股份限                                                      2019 年    存在违
                         无锡凯利投资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        08 月 21
                                           售承诺                                                      08 月 20   反该承
                         有限公司                     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2、       日
                                                                                                                  诺的情
                                                      上述限售期内,本人/本企业认购的
                                                                                                                  况
                                                      隆盛科技股票如因隆盛科技实施送
                                                      股、转增等事项而增加的部分,将一
                                                      并遵守上述限售期限的承诺。

                                                      根据公司与补偿义务人谈渊智签署
                                                      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
                                                                                                                  正常履
                                                      盈利预测补偿协议》,本次交易对方
                                                                                                                  行,不
                                           业绩承     谈渊智承诺微研精密 2018 年度、        2018 年
                         谈渊智、秦春                                                                  2020 年    存在违
                                           诺及补     2019 年度和 2020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     08 月 21
                         森、王泳                                                                      12 月 31   反该承
                                           偿安排     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日
                                                                                                                  诺的情
                                                      分别为 2,204.24 万元、2,870.14 万元
                                                                                                                  况
                                                      和 3,863.43 万元。如 2018 年度至
                                                      2020 年度存在需进行业绩补偿的,


                                                          9
无锡隆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补偿义务人首先应以股份补偿的方
                                                   式履行业绩补偿承诺;如按上述方法
                                                   补偿完毕之后仍有不足,不足部分以
                                                   现金补偿。具体股份补偿数额和现金
                                                   补偿金额按照下列计算公式计算:股
                                                   份补偿数量=((截至当期期末累计
                                                   承诺净利润数-截至当期期末累计
                                                   净利润数)×拟购买资产的交易价格
                                                   ÷补偿期限内各年的承诺净利润数
                                                   总和)÷本次发行价格-已补偿股份
                                                   数量;如果补偿期内隆盛科技有现金
                                                   分红,则当期应补偿股份在上述期间
                                                   累计获得的分红收益,应随补偿股份
                                                   赠送给隆盛科技;如果补偿期内隆盛
                                                   科技以转增或送股方式进行分配而
                                                   导致补偿义务人持有的股份数发生
                                                   变化,则隆盛科技回购股份的数量应
                                                   调整为:按上述公式计算的回购股份
                                                   数×(1+转增或送股比例)。若补偿
                                                   义务人累计补偿股份数额不足,则在
                                                   解锁期满后再以现金方式进行补偿。
                                                   解锁期满后应补偿现金数量按以下
                                                   公式计算确定:解锁期满后应补偿现
                                                   金数=(应补偿股份总数-已补偿股份
                                                   总数)×发行价格。秦春森、王泳作
                                                   为补偿义务人之保证人,均不可撤销
                                                   的同意补偿义务人基于《发行股份及
                                                   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盈利预测补偿
                                                   协议》而应当承担的一切补偿责任
                                                   (含补偿义务人因违约而承担的责
                                                   任)共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一、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1、
                                                   本人目前没有从事、将来也不会利用
                                                   从隆盛科技及其控股子公司获取的
                                        关于同
                                                   信息直接或间接从事、参与或进行与
                                        业竞                                                              正常履
                                                   隆盛科技及其控股子公司的业务存
                                        争、关                                                            行,不
                                                   在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任何业务     2018 年
                                        联交                                                     长期有   存在违
                         倪茂生;倪铭               及活动。2、本人将严格按照有关法    08 月 21
                                        易、资                                                   效       反该承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采取有     日
                                        金占用                                                            诺的情
                                                   效措施避免与隆盛科技及其控股子
                                        方面的                                                            况
                                                   公司产生同业竞争。3、如本人或本
                                        承诺
                                                   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隆盛科技及
                                                   其控股子公司外的其他方获得与隆
                                                   盛科技及其控股子公司构成或可能


                                                      10
无锡隆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机会,本人将尽
                                                   最大努力,使该等业务机会具备转移
                                                   给隆盛科技或其控股子公司的条件
                                                   (包括但不限于征得第三方同意),
                                                   并优先提供给隆盛科技或其控股子
                                                   公司。若隆盛科技及其控股子公司未
                                                   获得该等业务机会,则本人承诺采取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许可的方式
                                                   加以解决,且给予隆盛科技选择权,
                                                   由其选择公平、合理的解决方式。本
                                                   承诺函一经签署,即构成本人不可撤
                                                   销的法律义务。如出现因本人违反上
                                                   述承诺而导致隆盛科技及其中小股
                                                   东权益受到损害的情况,本人将依法
                                                   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4、本承诺函
                                                   有效期间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至
                                                   我方不再系隆盛科技的控股股东或
                                                   实际控制人之日止。二、关于减少和
                                                   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1、在本次重组
                                                   完成后,本人及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
                                                   的除隆盛科技及其控股子公司外的
                                                   其他公司及其他关联方,将尽量避免
                                                   与隆盛科技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发
                                                   生关联交易;对于确有必要且无法回
                                                   避的关联交易,均按照公平、公允和
                                                   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按市
                                                   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并按相关法
                                                   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
                                                   交易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切实
                                                   保护隆盛科技及其中小股东利益。2、
                                                   本人保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规章
                                                   和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
                                                   的业务规则及隆盛科技公司章程等
                                                   制度的规定,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履
                                                   行股东义务,不利用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的地位谋取不当的利益,不损
                                                   害隆盛科技及其中小股东的合法权
                                                   益。3、本承诺函有效期间自本承诺
                                                   函签署之日起至本人不再系隆盛科
                                                   技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之日止。

                                        关于同     一、关于减少并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2018 年             正常履
                                                                                                  长期有
                         谈渊智         业竞       函 1、在本次交易完成后,本人、本    08 月 21            行,不
                                                                                                  效
                                        争、关     人控制的企业以及本人担任董事、高    日                  存在违


                                                      11
无锡隆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联交       级管理人员的企业及本人的其他关       反该承
                                        易、资     联方(以下统称“关联方”),将尽量   诺的情
                                        金占用     避免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之       况
                                        方面的     间发生关联交易;对于确有必要且无
                                        承诺       法回避的关联交易,按照公平、公允
                                                   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并将按照有
                                                   关法律、法规、上市公司《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
                                                   理有关报批事宜,保证不通过关联交
                                                   易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
                                                   权益。2、本人保证严格按照有关法
                                                   律法规、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规章和规
                                                   范性文件、深交所颁布的业务规则及
                                                   上市公司《公司章程》等制度的规定,
                                                   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
                                                   不利用股东地位谋取不当利益,不损
                                                   害上市公司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如
                                                   违反上述承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
                                                   子公司进行交易而给上市公司及其
                                                   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相
                                                   应的赔偿责任。二、关于避免同业竞
                                                   争的承诺函 1、本人控股、实际控制
                                                   的其他企业目前不存在与上市公司
                                                   相竞争的业务。2、除法律法规允许
                                                   外,本次交易完成后,本人及本人控
                                                   股、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会利用从
                                                   上市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获取的信
                                                   息从事或者直接或间接参与与上市
                                                   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相竞争的业务,
                                                   也不会投资任何与上市公司或其控
                                                   股子公司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
                                                   构成实质性竞争的其他企业。3、如
                                                   上市公司认定本人控股、实际控制的
                                                   其他企业正在或将要从事的业务与
                                                   上市公司存在同业竞争,则本人将在
                                                   上市公司提出异议后自行或要求相
                                                   关企业及时转让或终止上述业务。如
                                                   上市公司进一步提出受让请求,则本
                                                   人无条件依照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
                                                   中介机构审计或评估后的公允价格
                                                   将上述业务和资产优先转让给上市
                                                   公司。4、本人违反本承诺书的任何
                                                   一项承诺的,将补偿上市公司因此遭
                                                   受的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


                                                      12
无锡隆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
                                                   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
                                                   回购该部分股份。在上述锁定期满
                                                   后,如本人仍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
                                                   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
                                                   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数的
                                                                                                           正常履
                                                   25%。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
                                                                                                           行,不
                                                   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   2017 年    2020 年
                                          股份限                                                           存在违
                         倪茂生、倪铭              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     07 月 25   7 月 24
                                          售承诺                                                           反该承
                                                   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首次公开   日         日
                                                                                                           诺的情
                                                   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
                                                                                                           况
                                                   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
                                                   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其本人
                                                   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
                                                   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后申报
                                                   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六个月内
                                                   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
                                                   份。

                         领峰创投、尚
                         颀投资、国弘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
                         开元、瑞经达
 时所作承诺
                         创投、中孵创
                         投、张福珍、
                         冯伟华、周菊
                         秀、唐加全、
                         彭俊、沈家湖、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
                         徐伟、尹亮亮、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     2017 年    2018 年   承诺已
                                          股份限
                         陆强、齐方、              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07 月 25   7 月 24   履行完
                                          售承诺
                         陈琨、吴丹、              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   日         日        毕
                         陈丹丹、宋巍、            该部分股份。
                         曾劲平、邵兴
                         隆、李威、李
                         斌、沈晓明、
                         孙亚红、吴毅
                         倩、盛振明、
                         孙骋业、朱情
                         琴、张智

                         薛祖兴、程伟              在上述锁定期满后,如本人仍担任公                        正常履
                         松、王劲舒、              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在任   2017 年              行,不
                                          股份限                                                 长期有
                         徐行、常俊庭、            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     07 月 25             存在违
                                          售承诺                                                 效
                         季建农、郑兆              有公司股份数的 25%。在首次公开     日                   反该承
                         星、陈波                  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                          诺的情



                                                      13
无锡隆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                        况
                                                   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
                                                   司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
                                                   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
                                                   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
                                                   月内不转让其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
                                                   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
                                                   起十二个月后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
                                                   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或
                                                   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在公司上市后三年内,若公司连续
                                                   20 个交易日每日股票加权平均价格
                                                   (按当日交易数量加权平均,不包括                        正常履
                                                   大宗交易)均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                        行,不
                                          IPO 稳                                      2017 年    2020 年
                         无锡隆盛科技              每股净资产(审计基准日后发生权益                        存在违
                                          定股价                                      07 月 25   7 月 24
                         股份有限公司              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                        反该承
                                          承诺                                        日         日
                                                   的,应做除权、除息处理),公司将                        诺的情
                                                   按照《无锡隆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                        况
                                                   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回购公
                                                   司股票。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倪茂生、
                                                   倪铭承诺:在公司上市后三年内,若
                                                   公司连续 20 个交易日每日股票加权
                                                   平均价格(按当日交易数量加权平
                         倪茂生、倪铭、            均,不包括大宗交易)均低于最近一
                         薛祖兴、任永              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审计基准日                        正常履
                         平、沈同仙、              后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                        行,不
                                          IPO 稳                                      2017 年    2020 年
                         姚春德、程伟              配股等情况的,应做除权、除息处                          存在违
                                          定股价                                      07 月 25   7 月 24
                         松、王劲舒、              理),本人将按照《无锡隆盛科技股                        反该承
                                          承诺                                        日         日
                         徐行、常俊庭、            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                          诺的情
                         季建农、郑兆              的预案》增持公司股票;本人将根据                        况
                         星、陈波                  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无锡隆盛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
                                                   价的预案》中的相关规定,在公司就
                                                   回购股票事宜召开的股东大会上,对
                                                   回购股票的相关决议投赞成票。

                                                   若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
                                                                                                           正常履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
                                                                                                           行,不
                                                   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     2017 年    2020 年
                         无锡隆盛科技     股份回                                                           存在违
                                                   大、实质影响,在中国证监会就此对   07 月 25   7 月 24
                         股份有限公司     购承诺                                                           反该承
                                                   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生效之日起     日         日
                                                                                                           诺的情
                                                   三十日内,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回
                                                                                                           况
                                                   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的方案,



                                                      14
无锡隆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并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五日
                                                   内启动回购方案,回购价格以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价格加上同期银行存款
                                                   利息和二级市场价格孰高者确定(若
                                                   公司上市后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
                                                   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
                                                   除权行为的,则上述价格将进行相应
                                                   调整)。

                                                   若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
                                                   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
                                                   大、实质影响,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正常履
                                                   的方案之日起五日内,本人将督促公                         行,不
                                                                                       2017 年    2020 年
                                        股份回     司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                           存在违
                         倪茂生、倪铭                                                  07 月 25   7 月 24
                                        购承诺     股并将启动回购方案,购回价格以发                         反该承
                                                                                       日         日
                                                   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加上同期银                           诺的情
                                                   行存款利息和二级市场价格孰高者                           况
                                                   确定(若发行人上市后发生派发股
                                                   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
                                                   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上述价
                                                   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1、下列任一条件发生时,公司控股
                                                   股东应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
                                                   法》及《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
                                                   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等法律法规的
                                                   条件和要求的前提下,对公司股票进
                                                   行增持:(1)公司回购股票方案实施
                                                   完毕之次日起的连续 10 个交易日每
                                                   日股票加权平均价格(按当日交易数
                                                   量加权平均,不包括大宗交易)均低                         正常履
                                                   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审                         行,不
                                                                                       2018 年    2020 年
                                        股份增     计基准日后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                         存在违
                         倪茂生、倪铭                                                  07 月 25   7 月 24
                                        持承诺     增股本、配股等情况的,应做除权、                         反该承
                                                                                       日         日
                                                   除息处理)。(2)公司回购股票方案                        诺的情
                                                   实施完毕之次日起的 3 个月内启动                          况
                                                   条件被再次触发;2、控股股东将通
                                                   过二级市场以竞价交易方式买入公
                                                   司股份以稳定股价,通过二级市场以
                                                   竞价交易方式买入公司股份的,买入
                                                   价格不高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经审
                                                   计的每股净资产。但如果公司披露其
                                                   买入计划后 3 个交易日内其股价已
                                                   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条

                                                       15
无锡隆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件的,控股股东可不再实施上述买入
                                                   公司股份计划。3、控股股东承诺单
                                                   次增持金额不少于人民币 500 万元,
                                                   但单次增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公
                                                   司总股本的 2%。4、控股股东承诺
                                                   在增持计划完成后的 6 个月内将不
                                                   出售所增持的股票。

                                                   1、下列任一条件发生时,公司董事
                                                   (不包括独立董事、在公司任职但并
                                                   不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应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及《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
                                                   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条件和要求的前
                                                   提下,对公司股票进行增持: (1)
                                                   控股股东增持股票方案实施完毕之
                                                   次日起的连续 10 个交易日每日股票
                                                   加权平均价格(按当日交易数量加权
                                                   平均,不包括大宗交易)均低于最近
                                                   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审计基准
                                                   日后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
                                                   本、配股等情况的,应做除权、除息
                                                   处理);(2)控股股东增持股票方案
                                                                                                            正常履
                                                   实施完毕之次日起的 3 个月内启动
                         倪茂生、倪铭、                                                                     行,不
                                                   条件被再次触发。2、有增持义务的     2017 年    2020 年
                         薛祖兴、程伟     股份增                                                            存在违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通过二级    07 月 25   7 月 24
                         松、王劲舒、     持承诺                                                            反该承
                                                   市场以竞价交易方式买入公司股份      日         日
                         徐行、常俊庭                                                                       诺的情
                                                   以稳定股价,通过二级市场以竞价交
                                                                                                            况
                                                   易方式买入公司股份的,买入价格不
                                                   高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
                                                   股净资产。但如果公司披露其买入计
                                                   划后 3 个交易日内其股价已经不满
                                                   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条件的,
                                                   控股股东可不再实施上述买入公司
                                                   股份计划。3、有增持义务的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为本次稳定
                                                   股价而用于增持公司股票的资金不
                                                   少于其上一年度从公司领取的现金
                                                   薪酬的 30%,但不超过 100%。有增
                                                   持义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该等
                                                   增持义务的履行承担连带责任。4、
                                                   有增持义务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承诺,在增持计划完成后的 6 个月
                                                   内将不出售所增持的股票。5、在公


                                                      16
无锡隆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完成后,
                                                   如果公司股票价格再次出现连续 20
                                                   个交易日每日股票加权平均价格(按
                                                   当日交易数量加权平均,不包括大宗
                                                   交易)低于公司上一财务年度经审计
                                                   的除权后每股净资产值(审计基准日
                                                   后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
                                                   配股等情况的,应做除权、除息处
                                                   理),则公司应依照本预案的规定,
                                                   依次开展公司回购、控股股东增持及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工作。6、
                                                   公司若有新聘任董事(不包括独立董
                                                   事、在公司任职但并不领取薪酬的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将要求其
                                                   接受稳定公司股价预案和相关措施
                                                   的约束。

                                                   本人和本人的近亲属目前没有、并且
                                                   今后也不会在与隆盛科技及其未来
                                                   可能拥有的控股子公司从事相同或
                                        关于同     相近似业务的企业、单位进行投资或
                                        业竞       担任董事、高级管理员。本人及本人                        正常履
                                        争、关     近亲属控制的其他公司、经济组织目                        行,不
                                                                                       2017 年
                                        联交       前没有,并且今后也不会直接或通过               长期有   存在违
                         倪茂生、倪铭                                                  07 月 25
                                        易、资     其他任何方式间接从事与隆盛科技                 效       反该承
                                                                                       日
                                        金占用     及其未来可能拥有的控股子公司业                          诺的情
                                        方面的     务相同或相近似的经营活动和业务,                        况
                                        承诺       包括不投资、收购、兼并与隆盛科技
                                                   及其未来可能拥有的控股子公司主
                                                   要业务有直接竞争关系的公司或者
                                                   其他经济组织。

                                                   一、本人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
                                                   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
                                                   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
                                                   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                        正常履
                                                   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二、本人                        行,不
                                                                                       2017 年
                                        股份减     减持公司股份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               长期有   存在违
                         倪茂生、倪铭                                                  07 月 25
                                        持承诺     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以及深圳证券               效       反该承
                                                                                       日
                                                   交易所规则,真实、准确、完整、及                        诺的情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三、具有下列                        况
                                                   情形之一的,本人不得减持股份:
                                                   (一)本公司或者本人因涉嫌证券期
                                                   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
                                                   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

                                                      17
无锡隆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
                                                   后未满 6 个月的。(二)本人因违反
                                                   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被证券交易所
                                                   公开谴责未满 3 个月的。(三)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
                                                   其他情形。四、本公司存在下列情形
                                                   之一的,自相关决定作出之日起至公
                                                   司股票终止上市或恢复上市前,本人
                                                   不得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一)
                                                   本公司因欺诈发行或者因重大信息
                                                   披露违法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二)本公司因涉嫌欺诈发行罪或者
                                                   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
                                                   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五、本人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
                                                   股份的,应当在首次卖出的 15 个交
                                                   易日前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减持
                                                   计划,在深圳证券交易备案并予以公
                                                   告。

                                                   一、本人/本单位将遵守中国证监会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
                                                   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二、
                                                   本人/本单位减持公司股份应当按照
                                                   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
                                                   以及证券交易所规则,真实、准确、
                                                   完整、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三、                          正常履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人/本单位                           行,不
                                                                                         2017 年
                         领峰创投、薛   股份减     不得减持股份:(一)本公司或者本                 长期有   存在违
                                                                                         07 月 25
                         祖兴、周菊秀   持承诺     人/本单位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                    效       反该承
                                                                                         日
                                                   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                          诺的情
                                                   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                          况
                                                   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 6
                                                   个月的。(二)本人/本单位因违反证
                                                   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被证券交易所公
                                                   开谴责未满 3 个月的。(三)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
                                                   其他情形。四、本人/本单位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
                                                   份的,应当在首次卖出的 15 个交易


                                                      18
无锡隆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日前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减持计
                                                   划,在深圳证券交易备案并予以公
                                                   告。本人/本单位减持计划的内容包
                                                   括但不限于拟减持股份的数量、来
                                                   源、原因、方式、减持时间区间、价
                                                   格区间等信息。每次披露的减持时间
                                                   区间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减持时间区
                                                   间内,本人/本单位在减持数量过半
                                                   或减持时间过半时,应当披露减持进
                                                   展情况。在前述规定的减持时间区间
                                                   内,本公司发生高送转、并购重组等
                                                   重大事项的,本人/本单位应当同步
                                                   披露减持进展情况,并说明本次减持
                                                   与前述重大事项的关联性。五、本人
                                                   /本单位减持股份,应当在股份减持
                                                   计划实施完毕后的二个交易日内予
                                                   以公告。在预先披露的股份减持时间
                                                   区间内,未实施减持或者股份减持计
                                                   划未实施完毕的,应当在股份减持时
                                                   间区间届满后的二个交易日内予以
                                                   公告。六、本人/本单位减持采取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九十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
                                                   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七、本
                                                   人/本单位减持采取大宗交易方式
                                                   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
                                                   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
                                                   数的百分之二。本人/本单位应当在
                                                   大宗交易时明确所卖股份的性质、数
                                                   量、种类、价格,并遵守《减持实施
                                                   细则》相关规定。八、本人/本单位
                                                   减持采取协议转让方式的,单个受让
                                                   方的受让比例不得低于公司股份总
                                                   数的百分之五,转让价格下限比照大
                                                   宗交易的规定执行,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业务规则等另有规定的除外。通
                                                   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并导致股
                                                   份本人/本单位不再具有持股 5%以
                                                   上股东身份的,本人/本单位应当在
                                                   减持后 6 个月内继续遵守《减持规
                                                   定》第八条、第九条第一款的规定以
                                                   及《减持实施细则》第四条第一款减
                                                   持比例的规定和第十三条、第十四条


                                                      19
无锡隆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信息披露的规定。

                                                   一、本人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
                                                   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
                                                   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
                                                   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
                                                   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二、本人
                                                   减持公司股份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
                                                   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以及证券交易
                                                   所规则,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三、具有下列情形
                                                   之一的,本人不得减持股份:(一)
                                                   本人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
                                                   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
                                                   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
                                                   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 6 个月
                                                   的。(二)本人因违反证券交易所业
                                                   务规则,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
                                                   3 个月的。(三)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证券
                         倪茂生、倪铭、                                                                     正常履
                                                   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薛祖兴、季建                                                                       行,不
                                                   四、本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自     2017 年
                         农、郑兆星、     股份减                                                   长期有   存在违
                                                   相关决定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       07 月 25
                         陈波、程伟松、 持承诺                                                     效       反该承
                                                   止上市或恢复上市前,本人不得减持     日
                         王劲舒、徐行、                                                                     诺的情
                                                   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一)本公司因
                         常俊庭、                                                                           况
                                                   欺诈发行或者因重大信息披露违法
                                                   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二)本
                                                   公司因涉嫌欺诈发行罪或者因涉嫌
                                                   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依法
                                                   移送公安机关。五、本人在任职期届
                                                   满前离职的,应当在本人就任时确定
                                                   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继
                                                   续遵守下列限制性规定:(一)每年
                                                   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
                                                   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二)
                                                   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本公司
                                                   股份;(三)《公司法》对董监高股份
                                                   转让的其他规定。六、本人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
                                                   的,应当在首次卖出的 15 个交易日
                                                   前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减持计划,
                                                   在深圳证券交易备案并予以公告。本
                                                   人减持计划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拟
                                                   减持股份的数量、来源、原因、方式、


                                                      20
无锡隆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减持时间区间、价格区间等信息。每
                                                   次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不得超过六
                                                   个月。在减持时间区间内,本人在减
                                                   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应当
                                                   披露减持进展情况。在前述规定的减
                                                   持时间区间内,本公司发生高送转、
                                                   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的,本人应当同
                                                   步披露减持进展情况,并说明本次减
                                                   持与前述重大事项的关联性。七、本
                                                   人减持股份,应当在股份减持计划实
                                                   施完毕后的二个交易日内予以公告。
                                                   在预先披露的股份减持时间区间内,
                                                   未实施减持或者股份减持计划未实
                                                   施完毕的,应当在股份减持时间区间
                                                   届满后的二个交易日内予以公告。

                                                   一、本人/本单位将遵守中国证监会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
                                                   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张福珍、冯伟
                                                   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二、
                         华、唐加全、
                                                   本人/本单位减持公司股份应当按照
                         彭俊、沈家湖、
                                                   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
                         徐伟、尹亮亮、
                                                   以及证券交易所规则,真实、准确、
                         陆强、齐方、
                                                   完整、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三、
                         陈琨、吴丹、
                                                   本人/本单位减持采取集中竞价交易
                         陈丹丹、宋巍、                                                                     正常履
                                                   方式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
                         曾劲平、邵兴                                                                       行,不
                                                   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     2017 年
                         隆、李威、李     股份减                                                   长期有   存在违
                                                   份总数的百分之一。四、本人/本单      07 月 25
                         斌、沈晓明、     持承诺                                                   效       反该承
                                                   位减持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     日
                         孙亚红、吴毅                                                                       诺的情
                                                   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
                         倩、盛振明、                                                                       况
                                                   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
                         孙骋业、朱情
                                                   二。本人/本单位应当在大宗交易时
                         琴、张智、尚
                                                   明确所卖股份的性质、数量、种类、
                         颀投资、国弘
                                                   价格,并遵守《减持实施细则》相关
                         开元、瑞经达
                                                   规定。五、本人/本单位减持采取协
                         创投、中孵创
                                                   议转让方式的,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
                         投
                                                   例不得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
                                                   五,转让价格下限比照大宗交易的规
                                                   定执行,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
                                                   规则等另有规定的除外。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



                                                      21
无锡隆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作承诺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是

 如承诺超期未履行完毕
 的,应当详细说明未完成
                          截止报告期末,所有承诺人均严格遵守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况。
 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
 步的工作计划


四、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五、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
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22
无锡隆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第四节 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无锡隆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09 月 30 日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03,579,747.85          76,048,033.60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129,941,600.79          99,968,340.25

       其中:应收票据                                          20,542,147.77          40,688,593.19

              应收账款                                        109,399,453.02          59,279,747.06

     预付款项                                                  40,498,953.80               959,084.96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其他应收款                                                 5,834,925.64              3,245,911.11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                                                     127,092,308.89          47,197,343.84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4,592,646.16          85,455,981.34

 流动资产合计                                                 411,540,183.13         312,874,695.10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及垫款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23
无锡隆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201,365,948.44   106,936,628.63

     在建工程                                            33,340,481.57    18,714,513.30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50,730,850.34    20,130,166.30

     开发支出                                              381,352.83

     商誉                                               159,468,948.44

     长期待摊费用                                        10,979,979.84        33,980.62

     递延所得税资产                                       1,439,884.91     1,439,706.41

     其他非流动资产                                          21,458.35     1,767,900.00

 非流动资产合计                                         457,728,904.72   149,022,895.26

 资产总计                                               869,269,087.85   461,897,590.36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47,000,000.00    55,000,000.00

     向中央银行借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拆入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73,510,265.99    55,452,735.17

     预收款项                                              921,255.38        106,811.53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职工薪酬                                         5,398,467.97      846,665.76

     应交税费                                             1,857,323.23      831,033.27

     其他应付款                                          13,952,879.85      241,828.08

     应付分保账款

     保险合同准备金

     代理买卖证券款



                                                   24
无锡隆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代理承销证券款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242,640,192.42   112,479,073.81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60,000,000.00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                                              458,382.26       812,345.44

     递延收益                                             8,545,713.04     9,195,106.40

     递延所得税负债                                       5,635,184.34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74,639,279.64    10,007,451.84

 负债合计                                               317,279,472.06   122,486,525.65

 所有者权益:

     股本                                                74,312,721.00    68,00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361,297,695.91   172,610,416.91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66,648.58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13,270,064.79    13,270,064.79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75,554,960.99    85,530,583.0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524,502,091.27   339,411,064.71

     少数股东权益                                        27,487,524.52

 所有者权益合计                                         551,989,615.79   339,411,064.71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869,269,087.85   461,897,590.36



                                                   25
无锡隆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法定代表人:倪茂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石志彬               会计机构负责人:石志彬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88,991,123.20            76,048,033.6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67,666,629.13            99,968,340.25

       其中:应收票据                                          16,057,940.17            40,688,593.19

              应收账款                                         51,608,688.96            59,279,747.06

     预付款项                                                  14,201,446.46                959,084.96

     其他应收款                                                 2,913,800.00               3,245,911.11

     存货                                                      76,001,190.79            47,197,343.84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4,580,153.41            85,455,981.34

 流动资产合计                                                 254,354,342.99           312,874,695.10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300,000,000.00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102,228,951.94           106,936,628.63

     在建工程                                                  22,624,129.01            18,714,513.30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19,607,183.30            20,130,166.30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29,126.29                 33,980.62




                                                    26
无锡隆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递延所得税资产                                       1,439,706.41     1,439,706.41

     其他非流动资产                                                        1,767,900.00

 非流动资产合计                                         445,929,096.95   149,022,895.26

 资产总计                                               700,283,439.94   461,897,590.36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70,000,000.00    55,000,000.0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35,300,242.61    55,452,735.17

     预收款项                                                                106,811.53

     应付职工薪酬                                           406,112.44      846,665.76

     应交税费                                              579,192.35       831,033.27

     其他应付款                                            736,995.33       241,828.08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107,022,542.73   112,479,073.81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60,000,000.00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                                              458,382.26       812,345.44

     递延收益                                             8,367,072.26     9,195,106.40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68,825,454.52    10,007,451.84

 负债合计                                               175,847,997.25   122,486,525.65

 所有者权益:

     股本                                                74,312,721.00    68,00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27
无锡隆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361,297,695.91            172,610,416.91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13,270,064.79                13,270,064.79

      未分配利润                                                75,554,960.99                85,530,583.01

 所有者权益合计                                                524,435,442.69            339,411,064.71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700,283,439.94            461,897,590.36


3、合并本报告期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营业总收入                                             58,902,450.34                    25,812,397.37

      其中:营业收入                                        58,902,450.34                    25,812,397.37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                                             59,542,434.04                    27,115,075.96

      其中:营业成本                                        41,222,570.06                    17,809,396.40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
 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税金及附加                                        621,107.11                       194,869.73

            销售费用                                         4,302,445.72                     2,019,362.12

            管理费用                                         6,833,386.44                     6,246,989.06

            研发费用                                         5,112,035.06

            财务费用                                         1,796,114.78                      858,251.59



                                                     28
无锡隆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其中:利息费用

                    利息收入

            资产减值损失                                -345,225.13     -13,792.94

     加:其他收益                                       1,255,457.06   337,531.92

          投资收益(损失以“-”
                                                        1,086,854.88
 号填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
 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
 以“-”号填列)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
 填列)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
                                                        1,702,328.24   -965,146.67
 列)

     加:营业外收入                                      233,664.50    319,818.89

     减:营业外支出                                       19,397.48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
                                                        1,916,595.26   -645,327.78
 号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                                      734,152.58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
                                                        1,182,442.68   -645,327.78
 列)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
 损以“-”号填列)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
 损以“-”号填列)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677,000.01   -645,327.78

     少数股东损益                                       -494,557.33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
 益的税后净额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
 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
 划变动额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



                                                   29
无锡隆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的其他综合收益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
 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
 其他综合收益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
 允价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
 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
 有效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
 额

            6.其他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
 的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                                            1,182,442.68                        -645,327.7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
                                                             1,677,000.01                        -645,327.78
 益总额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
                                                              -494,557.33
 额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02                              -0.01

      (二)稀释每股收益                                             0.02                              -0.01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倪茂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石志彬                    会计机构负责人:石志彬


4、母公司本报告期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营业收入                                               24,864,836.07                      25,812,397.37

      减:营业成本                                          18,939,210.20                      17,809,396.40

          税金及附加                                          352,174.76                         194,869.73

          销售费用                                           2,622,787.17                       2,019,362.12

          管理费用                                           3,281,541.39                       3,189,399.54

          研发费用                                           3,188,982.71                       3,057,589.52


                                                     30
无锡隆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财务费用                                       1,292,572.05    858,251.59

            其中:利息费用

                  利息收入

         资产减值损失                                    -345,225.13     -13,792.94

     加:其他收益                                       1,255,457.06    337,531.92

         投资收益(损失以“-”
                                                        1,009,705.86
 号填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
 企业的投资收益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
 以“-”号填列)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
                                                        -2,202,044.16   -965,146.67
 列)

     加:营业外收入                                       233,515.49    319,818.89

     减:营业外支出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
                                                        -1,968,528.67   -645,327.78
 号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
                                                        -1,968,528.67   -645,327.78
 列)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
 损以“-”号填列)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
 损以“-”号填列)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
 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
 划变动额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
 的其他综合收益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
 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
 其他综合收益



                                                   31
无锡隆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
 允价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
 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
 有效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
 额

            6.其他

 六、综合收益总额                                           -1,968,528.67                  -645,327.78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026                        -0.01

      (二)稀释每股收益                                           -0.026                        -0.01


5、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营业总收入                                           118,697,311.69             116,925,822.02

      其中:营业收入                                      118,697,311.69             116,925,822.02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                                           117,722,943.59             106,893,481.43

      其中:营业成本                                        83,939,462.45                80,436,372.28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
 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税金及附加                                       1,329,572.49                 1,216,805.07

            销售费用                                         7,628,875.15                 5,559,047.32

            管理费用                                        11,207,526.27                 6,993,708.04



                                                     32
无锡隆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研发费用                                    10,532,044.91    9,046,894.63

            财务费用                                     2,864,108.05    3,040,746.40

              其中:利息费用

                    利息收入

            资产减值损失                                  221,354.27      599,907.69

     加:其他收益                                        2,608,432.39    2,170,348.73

          投资收益(损失以“-”
                                                         2,594,358.04
 号填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
 企业的投资收益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
 以“-”号填列)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
 填列)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
                                                         6,177,158.53   12,202,689.32
 列)

     加:营业外收入                                      1,334,110.27    4,039,342.23

     减:营业外支出                                        19,397.75       58,081.60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
                                                         7,491,871.05   16,183,949.95
 号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                                       714,469.72     2,604,157.98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
                                                         6,777,401.33   13,579,791.97
 列)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
 损以“-”号填列)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
 损以“-”号填列)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7,271,958.66   13,579,791.97

     少数股东损益                                         -494,557.33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
 益的税后净额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
 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


                                                   33
无锡隆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划变动额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
 的其他综合收益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
 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
 其他综合收益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
 允价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
 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
 有效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
 额

            6.其他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
 的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                                            6,777,401.33                      13,579,791.9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
                                                             7,271,958.66                      13,579,791.97
 益总额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
                                                              -494,557.33
 额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091                                0.24

      (二)稀释每股收益                                           0.091                                0.24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6、母公司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营业收入                                               84,659,697.42                   116,925,822.02

      减:营业成本                                          61,656,102.59                      80,436,372.28

          税金及附加                                         1,060,640.14                       1,216,805.07

          销售费用                                           5,949,216.60                       5,559,047.32

          管理费用                                           7,655,681.22                       6,993,708.04




                                                     34
无锡隆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研发费用                                       8,608,992.56    9,046,894.63

         财务费用                                       2,360,565.32    3,040,746.40

            其中:利息费用

                  利息收入

         资产减值损失                                    221,354.27      599,907.69

     加:其他收益                                       2,608,432.39    2,170,348.73

         投资收益(损失以“-”
                                                        2,517,209.02
 号填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
 企业的投资收益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
 以“-”号填列)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
                                                        2,272,786.13   12,202,689.32
 列)

     加:营业外收入                                     1,333,961.26    4,039,342.23

     减:营业外支出                                            0.27       58,081.60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
                                                        3,606,747.12   16,183,949.95
 号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                                       -19,682.86    2,604,157.98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
                                                        3,626,429.98   13,579,791.97
 列)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
 损以“-”号填列)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
 损以“-”号填列)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
 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
 划变动额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
 的其他综合收益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
 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



                                                   35
无锡隆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其他综合收益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
 允价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
 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
 有效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
 额

            6.其他

 六、综合收益总额                                           3,626,429.98                13,579,791.97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049                          0.24

      (二)稀释每股收益                                          0.049                          0.24


7、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
                                                          114,344,399.88            109,958,414.38
 金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
 加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
 加额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
 金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
 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36
无锡隆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收到的税费返还                                      2,720,760.33     2,291,926.03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
                                                         23,168,495.37     3,863,512.86
 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40,233,655.58   116,113,853.27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
                                                         85,991,179.03    72,388,982.95
 金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
 加额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
 金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
 金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
                                                         22,387,390.33    16,475,899.65
 现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9,128,162.72    14,495,769.95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
                                                         30,008,287.74    22,468,146.27
 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47,515,019.82   125,828,798.8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281,364.24    -9,714,945.55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165,000,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2,993,969.91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
                                                           138,107.00
 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
 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
 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68,132,076.91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
                                                         28,936,560.07     1,402,841.00
 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185,000,000.00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
 付的现金净额


                                                   37
无锡隆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
 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13,936,560.07                  1,402,841.0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5,804,483.16                 -1,402,841.00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126,610,000.0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
 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95,000,000.00                20,000,000.0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
 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95,000,000.00            146,61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20,000,000.00                18,0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
                                                            14,837,441.92                 1,861,721.51
 付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
 的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
                                                             1,954,457.93
 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6,791,899.85                19,861,721.51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8,208,100.15            126,748,278.49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153,590.71
 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5,275,843.46            115,630,491.94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
                                                            88,746,826.85                79,392,512.74
 额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94,022,670.31            195,023,004.68


8、母公司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
                                                            80,673,575.14            109,958,414.38
 金

      收到的税费返还                                         2,720,760.33                 2,291,926.03



                                                     38
无锡隆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
                                                         22,899,158.90     3,863,512.86
 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06,293,494.37   116,113,853.27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
                                                         63,560,030.80    72,388,982.95
 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
                                                         14,482,839.91    16,475,899.65
 现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7,242,560.71    14,495,769.95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
                                                         25,866,429.90    22,468,146.27
 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11,151,861.32   125,828,798.8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858,366.95    -9,714,945.55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165,000,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2,956,535.54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
                                                           100,607.00
 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
 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
 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68,057,142.54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
                                                         21,434,019.92     1,402,841.00
 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185,000,00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
 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
 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06,434,019.92     1,402,841.0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8,376,877.38    -1,402,841.00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126,610,000.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95,000,000.00    20,000,000.0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
 金


                                                   39
无锡隆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95,000,000.00                        146,61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20,000,000.00                         18,0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
                                                        14,189,291.14                          1,861,721.51
 付的现金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
 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4,189,291.14                         19,861,721.51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0,810,708.86                        126,748,278.49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7,575,464.53                        115,630,491.94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
                                                        62,484,782.23                         79,392,512.74
 额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80,060,246.76                        195,023,004.68


二、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单位(盖章):         无锡隆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署日期:




                                                   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