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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隆盛科技: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08-30  

						 证券代码:300680         证券简称:隆盛科技        公告编号:2019-066



                       无锡隆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无锡隆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29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此次会计政策变更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会
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 2017 年陆续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
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等多项会计准
则(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并要求相关境内上市的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于 2019 年 4 月 30 日发布《关于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适用于执行企业
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 2019 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
务报表。
    公司根据上述修订后的会计准则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本次会计政
策变更属于“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
的情形。
    2、变更日期
    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关
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自 2019 年半年度报告开始
执行。
    3、变更前后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
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变更后,将执行财政部修订并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以及按照 2019
年印发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 财会[2019]6
号)的规定执行财务报表列报格式,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29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有关规定,本次会
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修订后的新金融工具准则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1、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
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2、将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修改为“预期损失法”,
要求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
减值准备;
    3、调整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企业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
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可
撤销,且在处置时不得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额结转计入当
期损益;
    4、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5、套期会计准则更加强调套期会计与企业风险管理活动的有机结合,更好
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二)根据《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
[2019]6 号)的相关要求,公司将对财务报表相关项目进行列报调整,并对可比
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相应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1、资产负债表中“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分拆为“应收票据”及“应
收账款”两个项目;“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分拆为“应付票据”及“应付
账款”两个项目;
    2、资产负债表新增“其他权益工具投资”项目反映资产负债表日企业指定
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期末
账面价值;
    3、利润表新增“信用减值损失”项目反映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 号)的要求计提的各项金融工具信
用减值准备所确认的信用损失;
    4、将利润表“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
列示)”;
    5、现金流量表明确了政府补助的填列口径,企业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
论是与资产相关的还是与收益相关,均在“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目填列;
    6、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明确了“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的填
列口径,“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反映企业发行的除普通股以外
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的持有者投入资本的金额。该项目根据金融工具类科
目的相关明细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
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
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进
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会计准则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
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同意本次会
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变更后的会计政策,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
理变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无锡隆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8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