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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隆盛科技: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1-04-26  

                                             无锡隆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无锡隆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
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无锡隆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
基础上,我们对公司 2020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
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
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
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
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
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
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
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
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现有相关
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
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
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无锡隆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隆盛科技”)及其控股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合计占公司合并财
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货币资金管理制度、采购与付款管
理制度、销售与收款管理制度、实物管理制度、筹资管理制度、投资管理制度、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担保管理制度、信息管理制度、内部控制检查监督制度等;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销售与应收款项管理风险。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
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1、治理结构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建立了股
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三会一层”的法人治理结构,制定了其议事
规则,明确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形成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
衡机制,保障了“三会一层”的规范运作。
    (1)股东大会
    公司股东大会的权利和义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的规定,对公司的经
营方针和投资计划、年度财务决算方案、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等重大事项依法行使
职权。股东大会能够确保所有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享有平等地位,能够充分行
使自己的权利。
    (2)董事会
    董事会是公司的决策管理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依法行使决定公司经营计
划和投资、融资方案及公司内部机构设置等职权。公司董事会目前由七名成员组
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面负责公司的经营和管理,
审定年度综合计划和公司的总方针、总目标,明确各项主要指标,是公司的经营
决策中心。
    (3)董事会下属机构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在董事会下设战略、提名、审计、薪酬与
考核四个专门委员会,并分别制定了《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提名委员会工作
细则》《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4)监事会
    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以及董事会、经理层执行
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及检查。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监事一名。监事
会由股东大会授权,负责保障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员工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监
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5)经理层
    公司经理层在董事会的领导下,负责执行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总经理
全面主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各高级管理人员分别主管公司的销售、
采购、技术、生产、财务和人力资源等业务环节。
    公司能够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期召开“三会”,2020 年
召开四次股东大会、十次董事会和八次监事会会议。在审议定期报告、经营决策、
再融资等事项履行了公司章程和相关议事规则的程序。报告期内,召开的十次董
事会,各位董事均能以勤勉尽责的端正态度,按要求出席会议,并切实履行义务;
“三会”决议的实际执行情况良好,“三会”文件完备并已归档保存。监事会能
够正常发挥作用,具备一定的监督手段。公司经理层定期召开经理会议,负责实
施具体生产经营业务,行使经营管理权力,管理公司日常事务,负责指挥、协调、
管理、监督公司职能部门和全资子公司,保证公司的正常经营运转。
    2、人力资源
    公司根据《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人力资源的招聘、配置、薪
酬福利、培训、绩效管理、晋升、职业规划等各方面均建立了较为完备的管理体
系。公司坚持以人为本,对全体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按照国家规定给员工缴纳社
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有效结合起来,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
创造性。
    3、社会责任
       公司以汽车排放后处理系统装置为主导产业,从事汽车排放后处理系统等环
保高科技产品的开放和生产,成立至今,在公司领导的带领下,坚持以“致力环
保、精心创造”的发展理念,不断开拓创新,通过降低汽车尾气污染物排放,还
城市以碧水蓝天,给汽车以绿色文明,在自然环境保护方面做出贡献。
       4、企业文化
       公司宣扬质量、科技、管理、创新的企业文化精神,鼓励员工勇于创新、坚
持不懈,以企业发展为己任,以保护环境为使命。
       5、控制活动
       (1)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情况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以及公司自身经
营特点,公司建立了一套较为完整的涵盖经营管理、财务管理、信息披露等内部
控制制度,这些制度构成了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基本涵盖了公司所有运营
环节,具有较强的指导性。
       (2)控制措施
       公司在交易授权控制、责任分工控制、凭证与记录控制、资产接触与记录使
用控制、独立稽核控制、电子信息系统控制等方面实施了有效的控制程序。
       公司在销售与回款、采购、财务管理、关联交易管理、对外担保控制等方面
实施了有效的控制程序。
       销售与回款:公司制定了《合同评审控制程序》、《顾客或外部供方财产控
制程序》、《顾客满意度控制程序》等一系列加强公司与客户互动的销售管理程
序和制度。通过以上制度的建立和执行,确保销售部门高效、积极地开拓市场。
       通过部门第一责任人与业务人员定期梳理和财务部门定期与客户对账的流
程,对应收款项进行严格的监控和执行,确保应收账款记录的正确、完整及安全
性。
       采购:公司制定了《采购控制程序》、《供方管理控制程序》、《供方业绩
考核规定》等程序和制度。通过以上制度的有效执行,从而规避了盲目采购及断
供影响生产和顾客需求及不正当行为发生的风险,保证了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始终
处于良性循环。
       本报告期内,公司采购部门能够严格按照以上规定进行业务处理,控制措施
能被有效的执行。
    财务管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均设置了独立的会计机构,明确了公司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以及会计机构负责人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
和合法性负责。公司财务部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公
司所属各子公司按照规定提供财务资料。公司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和年度报告
按照监管机构要求,按时编制,按规定进行信息披露。
    公司制定了财务报告汇报流程,由财务总监定期就重要财务数据及指标向管
理层进行汇报,确保了财务信息及时有效的传递。
    对外担保控制:为规范公司对外担保行为,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公
司依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制订了《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明确了股
东大会、董事会对担保事项的审批权限,规定了对外担保的程序、对外担保合同
的签定、风险控制流程、信息披露等,严格控制担保风险。本年度,公司不存在
违规担保。
    6、信息与沟通
    公司建立了有效沟通渠道和机制,使管理层能够及时获取员工的职责履行情
况,并与客户、监管部门和其他外部单位保持及时有效沟通,使管理层面对各种
变化或风险能够及时采取适当的进一步应对行为。
    7、内部监督
    公司制定了《内部审计管理制度》,对内部审计人员的权利职责进行了规定,
有效保障了内部审计人员的独立性。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企业内控流程制度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
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
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
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指考虑补偿性控制措施和实际偏差率后,该缺陷总体影响水平高于
重要性水平(营业收入的 0.5%)。
    重要缺陷指考虑补偿性控制措施和实际偏差率后,该缺陷总体影响水平低于
重要性水平(营业收入的 0.5%),但高于一般性水平(营业收入的 0.1%)。
    一般缺陷指考虑补偿性控制措施和实际偏差率后,该缺陷总体影响水平低于
一般性水平(营业收入的 0.1%)。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财务报告重大缺陷的迹象包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舞弊行为、
公司更正已公布的财务报告、注册会计师发现的却未被公司内部控制识别的当期
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审计委员会和审计部对公司的对外财务报告和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财务报告重要缺陷的迹象包括: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
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
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缺陷等级      直接财产损失                       潜在负面影响
                                 已经对外正式披露并对公司定期报告披露造成负面影
 重大缺陷    500万元(含) 以上    响;企业关键岗位人员流失严重;被媒体频频曝光负
                                 面新闻
                                 受到国家政府部门处罚,但未对公司定期报告披露造
 重要缺陷   50万元(含)-500万元
                                 成负面影响;被媒体曝光且产生负面影响
                                 受到省级(含省级)以下政府部门处罚但未对公司定
 一般缺陷      50万元以下
                                 期报告披露造成负面影响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非财务报告重大缺陷的存在的迹象包括:违犯国家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
重大决策程序不科学、制度缺失可能导致系统性失效、重大或重要缺陷不能得到
整改、其他对公司负面影响重大的情形。
    其他情形按影响程度分别确定为重要缺陷或一般缺陷。
    3、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
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未发
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其他可能对投资者理解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产生重大影
响的其他内部控制信息。




                                                无锡隆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