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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隆盛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1-04-26  

                                        无锡隆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
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
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拟在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的部分事项
进行了事前审核,我们认真阅读了相关资料,并且与公司相关员工进行了有效沟
通,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公司2020年度关联交易确认及2021年关联交易预计所针对事项以及提供财
务资助暨关联交易追认的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非关联股东利益及所有股
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关于确认2020年度关联交易及预计2021年度关联
交易的议案》、《关于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追认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
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

    二、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我们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拥有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
验与能力,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我们一致同意继续聘请大华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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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无锡隆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
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任永平                   姚春德                   沈同仙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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