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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隆盛科技: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跟踪报告2021-04-27  

                                                 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无锡隆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隆盛科技

        保荐代表人姓名:赵健程                联系电话:0510-85200510

         保荐代表人姓名:苏健                 联系电话:0510-85200510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
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
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
                                                         是
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
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2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
                                                         是
露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6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1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4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4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2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薛祖兴、周菊秀夫妇在隆盛科技首发上市
                                      时承诺:若本人及配偶所持公司股票锁定
                                      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价格;锁定期
                                      满后两年内每年减持的公司股份数量合计
                                      将不超过本人及配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的
                                      25%;减持公司股份时,将提前 3 个交易日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通过公司发出相关公告。薛祖兴、周菊秀
                                      未履行承诺。
                                      公司加强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
                                      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
                                      其配偶买卖股票行为的关注,督促股东、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一步提升合
                                      规意识,履行所做承诺事项,杜绝此类事
                                      件再次发生。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4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无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6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

(2)培训日期                                           2020 年 12 月 30 日

(3)培训的主要内容                                创业板注册制和再融资新规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2021 年 4 月 23 日,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
                                       公司为参股子公司提供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                           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
                                       总额 345 万的财务资助
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                           过了《关于提供财务
                                       ,该事项在发生时未经
套期保值等)                                                 资助暨关联交易追认
                                       董事会审议。
                                                             的议案》,对该事项
                                                             进行了追认。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
                                                   无                    不适用
保荐工作的情况

                                         3/6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
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          无               不适用
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决措施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股份锁定
                                            是               不适用
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2.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          是               不适用
意向的承诺
                                                      薛祖兴、周菊秀夫妇
                                                      在隆盛科技首发上市
                                                      时承诺:若本人及配
                                                      偶所持公司股票锁定
                                                      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
                                                      ,减持 价格将不低于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时的价格;锁定期
3.公司其他股东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意
                                            否        满后两年内每年 减持
向的承诺
                                                      的公司股份数量合计
                                                      将不超过 本人及配偶
                                                      所持公司股份数量的
                                                      25%;减持公司股份
                                                      时,将提前 3 个交易
                                                      日通过公司发出相关
                                                      公告。薛祖兴、周菊
                                                      秀未履行承诺。
4.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稳定股价的          是               不适用
承诺

5.公司关于股份回购的承诺                    是               不适用

6.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依法承担赔偿责          是               不适用
任或者补偿责任的承诺



                                     4/6
7.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填补
                                                        是            不适用
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
8. 公 司 股 东 以 及 作 为 公 司 股 东 的 董 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直接或间接
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权属纠纷、质押                      是            不适用
、冻结等依法不得转让或其他有争议的
情况的承诺
9.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 实 际 控 制 人 关 于 避
                                                        是            不适用
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不适用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
保荐机构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                                   不适用
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5/6
    (此页无正文,专用于《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无锡隆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赵健程                苏健




                                                      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6/6